王祥才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做好农业水费改革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我县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县水务局收到你的建议后,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讨论研究。2018年1月10日,县发改委下发了《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大姚县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批复》,每亩农田用水应交水费75.00元,其中上交水库管理所50.00元,用水户协会管理使用25.00元。你提出:村委会的工作难,收取水费更难,请求县人民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将每亩130.00元的财政补助(地力补助)资金统一划拨到相关村委会,扣缴水费后再将剩余部分兑付给相关农户,这一建议确实能减轻村委会一定的工作量,但违反了相关政策和财经纪律,相关政策和财经纪律规定:兑付到农户的各项财政补助(地力补助)资金,必须由财政通过惠农一折通直接兑付给农户,若将兑付给农户的各项财政补助(地力补助)资金扣缴水费后再将剩余部分兑付给农户,这就违反了相关政策和财经纪律,还请你理解。水费收取确实难,涉及千家万户,请你配合村委会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让农户明白水费收取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让交水费形成自觉,也才能减少村委会工作量。只有把水费收好,水库管理才能正常运行,农田灌溉也才有保障,还请你支持。
在此,感谢你对我县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继续给予关注。
大姚县水务局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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