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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九届三次会议第68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4075 公文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30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九届三次会议第68号提案的答复

大住建复字〔2019〕31号

 

杨家德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将大姚县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背后西片区纳入棚改的提案》(第68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的这一提案提得很好,对扩充大姚县人民医院业务用地,改善医院停车环境,全面提升医院服务能力,满足消防和医院应急抢救通道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合理化建议。

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全县各级领导高度关注,我局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热切期盼。棚改指挥部各工作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职,敢于碰硬,坚持原则,积极做好棚改拆迁群众的思想教育及引导工作,全县上下思想统一、齐心协力、全力推进,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力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

大姚县人民医院门急诊楼背后西片区已经纳入了《楚雄州大姚县棚户区改造“十三五”专项规划(2016-2020)》范围。该片区地块原初步划定为2018年棚户区改造范围,占地约3114.3平方米(4.67亩),建筑面积1712.64平方米。棚改工作小组已对该地块进行了入户初步调查,相关基本数字已采集完成,县上已将该地块所涉及棚改项目资金、棚改拆迁规划等一系列实施项目计划上报到州、到省,但至今还未得到批复。目前,我县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还尚未确定,今后大姚县人民医院门急诊楼背后西片区是否能纳入棚改范围,最终要以《大姚县人民政府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决定》为准,我们住建部门也会为之而呼应,积极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建言献策,早日将大姚县人民医院门急诊楼背后西片区纳入棚户区改造项目。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感谢您对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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