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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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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九届二次会议第128号提案的回复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4168 公文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03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九届二次会议第128号提案的回复

罗珺委员:

你在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进一步加强大姚彝绣文化保护促进彝绣文化产业发展”的提案,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我县大姚彝绣文化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接到你的提案后,我局专门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并深入调查,认真办理。

大姚是历史文化名邦,历史悠久,民族风情浓郁,彝族文化底蕴深厚,是咪依噜的故乡、彝剧诞生地,大姚彝剧、史诗《梅葛》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彝绣文化承载了大姚彝族的历史,是大姚彝族传统文化的重要体现,是彝族文化传承的重要部分,它对于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大姚彝族历史文脉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妇联等相关职能部门和以你为代表优秀企业家、彝绣文化传承人、彝绣爱好者的共同努力下,在彝绣文化保护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彝绣文化的保护传承得到明显加强,彝绣文化产业得到迅速发展。

在彝绣业务技能培训上,一是政府部门组织绣女开展技能培训。如,州文化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于2015年6月与大姚县文化馆联合举办了为期3天的彝族刺绣培训班。2016年7月,县妇联、县人社局共同举办了为期五天的2016年技能扶贫专项培训暨彝绣技能培训班,从12各乡镇挑选了50名具有一定刺绣基础的绣女参加培训等。二是鼓励支持彝绣文化企业组织绣女开展技能培训,政府部门帮助企业做好绣娘组织动员工作。如,2018年3月,云南纳喜文化创意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大姚县“幸福指尖计划”暨彝绣产业发展项目,项目与3月5日在金碧镇涧水塘村委会举行启动仪式,在全县12个乡镇举办培训班12期,对绣娘进行技能培训,按照自愿的原则,为绣娘提供订单,县妇联、项目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县人社局、县委宣传部等政府部门帮助公司开展绣娘组织工作。

在加强彝绣文化保护方面。我州历来高度重视彝绣文化传承保护工作,楚雄州文化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综合全州实际情况,将彝族刺绣申报为省级保护项目,并成功申报为国家级保护项目。我局经过积极努力,已将大姚彝族服饰制作技艺申报为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在县文化馆建设以彝族服饰为主要展出内容的民族文化陈列厅,收集濒危服饰陈列展出,大姚县文化馆、大姚县咪依噜服饰制作有限公司被州文化馆、州非遗保护中心授予彝族服饰传习所。我县现已成功申报命名彝族刺绣省级传承人1名、州级传承人3名、县级传承人12名,每年对传承人定期进行两次业务考核与培训,并按照非遗传承人的申报标准和传承人的及时情况,逐级向省、州申报刺绣及服饰制作技艺传承人。目前,我县县级传承人李长征被评选为“中国民族刺绣艺术大师”,县级传承人樊志勇被云南省评为“刺绣工艺大师”及“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大姚县咪依噜民族服饰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桌旗、桌垫在2014年荣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杰出手工艺徽章”认证, 2015年荣获“云南省特色文化产业知名品牌”、“云南省特色文化产业示范企业”,其公司的“大姚彝绣海外推广”项目已经被列为2018年文化和旅游部“一带一路”文化贸易与投资重点项目名单。目前,为进一步加大大姚彝绣文化化的保护力度,我局起草《大姚县彝族服饰文化发展保护暂行规定》,《规定》已完成征求意见,待县政府常务会讨论后即可发文实施,大姚彝族服饰文化保护进入法治轨道,依法保护彝族服饰文化得到了落实。

在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上,一是以组织培育为依托,着力搭建彝绣发展平台。采取“协会(合作社)+会员”的运作模式组建刺绣协会和专业合作社,把分散刺绣户集中起来,共同应对市场风险、打造品牌。目前全县共成立彝绣协会(合作社)9个,彝绣龙头企业2个,州级彝绣专业示范村5个,彝绣著名商标2个,全县从事刺绣的妇女达5000多人。二是以开展活动为载体,着力扩大彝绣产品影响。借助各种展会扩大彝绣知名度,组织刺绣品2000余件参加香港博览会、南博会、义博会、文博会、“慈博会”、“义乌国际小商品博览会”、楚雄州人民政府与深圳市委宣传部在深圳举办的“编制梦想 绣美彝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文化授权交易会等大型展会以及“云南民族民间手工艺品博览会”等各种展会,展示大姚彝绣的精品,不断扩大彝绣的影响力,同时,在县内通过举办昙华彝族插花节、三台赛装节、大姚彝绣节、“十大绣女”评选大赛等方式推介大姚彝绣产品。通过中央电视台《致富经》栏目和《中国妇女》杂志、CCTVNews等媒体宣传,大姚彝绣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得到了不断提升,成为大姚对外宣传的一张闪亮名片。

在重点项目扶持上,为了更好地扶持绣女发展彝绣产业,我县积极争取妇女发展循环金、“贷免扶补”等项目,将彝绣协会(合作社)、彝绣巧手经纪人和贫困绣女会员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帮助她们扩大生产,促进规模化生产,吸纳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2012年以来,争取实施了玫琳凯促进女性参与文化产业发展项目,通过项目带动,进一步培养协会组织及绣女自我发展的能力。同时,为大姚县龙街镇塔底村彝族刺绣协会和大姚县咪依噜民族服饰制品专业合作社争取母亲创业循环金78万元,用于扶持两个合作社(协会)及项目点绣女扩大生产规模,为大姚县咪依噜彝绣文化园争取中央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扶持资金100万元等项目扶持资金,有力推动了彝绣文化产业发展,企业生产规模不断壮大,带动了越来越多的贫困巧手绣女就业增收。

不难看出你对于我县彝绣文化保护工作确实有研究、有分析、经过调研提出的建议非常有可取性。文体广电旅游局作为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管部门,加大彝绣传承人的申报,推进彝绣文化进校园、机关、工厂工作,切实做好彝绣文化传承保护工作。

再次感谢你对我县文化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相信我县的彝绣文化保护有你的共同参与,各项保护工作会更加稳步发展。

大姚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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