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大姚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大政发〔2018〕13号)文,标志着大姚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准备工作开始启动。
《通知》明确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意义、普查对象和范围、普查内容和时间,组建了大姚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明确工作职责。领导小组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吴启荣担任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副主李仕奇、县统计局局长张海燕担任,成员为15个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统计局,统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成立,为搞好大姚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为圆满顺利完成普查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撰稿:白金凤 审稿:张海燕
大姚县统计局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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