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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2017年度实施情况监测报告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6075 公文目录:统计分析及解读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21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2017年度实施情况监测报告

 

2017年是我县实施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第二年,也是实施《大姚县妇儿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十年规划监测工作实施的第七年,也是中期评估后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县人民政府把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与实施“十三五”有机结合,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着力加快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步伐,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保持和谐稳定、人民生活持续改善,妇女儿童事业稳步推进,各项监测目标逐步实现,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一、县域经济平稳增长,妇女儿童发展的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一)创新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思路,为妇女儿童健康发展创建良好的环境。大姚县委、县政府坚持把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统筹规划,共同推进。在县域经济发展指导思想上进一步明确了“实施绿色产业富民、新型工业强县、科技人才兴县、宜居县城活商、生态环保立县五大战略”,坚持绿色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以创建“全国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全省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楚北对外开放合作重要门户”为定位目标,规划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以创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国家生态文明县、国家文明县城、云南省健康县、全国质量强县示范县、全国核桃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区”为抓手,积极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社会管理一体化建设,为妇女儿童健康发展创建良好的环境。

(二)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为发展妇女事业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2017年以来,全县围绕年初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十项专项行动”为抓手,突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实现跨越发展等工作重点,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72.75亿元,上年同期增长11.9%,增幅居全州第六位,完成年初计划70亿元的103.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31830元,增长8.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9667元,增长9.4%,全县经济保持平稳健康发展,获得全省“县域经济跨越发展先进县”殊荣,广大妇女儿童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全县妇女儿童事业得到快速、健康发展,为发展妇女事业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三)社会事业投入经费持续增加,保障妇女儿童事业稳步发展。2017年全县累计完成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69449万元,同比增长13.3%;公共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预计完成49766万元,增长9.1%;随着地方可用财力的增加,县人民政府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每年办好惠民实事,全力支持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解决了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2017年国家财政在教育方面投入42100万元,在卫生方面的投入29618万元,其中:医疗卫生支出27270万元,妇幼卫生经费支出203万元,疾病预防控制经费382万元,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费支出1763万元,为确保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的实施,提供了必要的财力保障。

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

(一)妇女儿童健康保障不断提高

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县、乡、村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建设完工,乡镇实现了中(彝)医馆全覆盖,县乡村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城乡医疗保障水平逐年提升,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效缓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向均等化推进,妇女儿童享有的公共医疗资源得到提高和保障。2017年全县孕产妇保健覆盖率为100%,产前检查率为99.66%,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7.15%,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91%,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全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减免补助实行全覆盖,共补助孕产妇2380人,补助金额95.2万元;全县孕产妇死亡率为31.36/10万。普查妇女7896人,检查率为28.51%,免费婚检3591人,婚检率为99.86 %,提高了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

2017年全县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为100%,保健管理率为96.2%;5岁以下儿童死亡20人,死亡率为6.27‰,较2016年下降了1.82‰;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为0.92%,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04.75/万,均达到“两个规划”发展目标要求。全县建立辖区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建证率100%,开展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报告接种率均达95%以上。加强传染病疫情和重大地方病监测、报告和处置,全县无重大传染病发病。人口继续保持低生育水平,2017年,全年出生人口3275人,其中男婴1651人、女婴1624人,出生人口性别比(以女孩为100)为101.66;人口自然增长率4.8‰。

妇女儿童教育事业蓬勃发展

大力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城乡均衡发展,中小学“全面改薄”项目、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学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建设项目稳步推进。学前教育取得新突破。全县共有幼儿园64所,全县幼儿园乡镇覆盖率达100%,全县学前1年、学前3年儿童毛入园率分别达98.81%、79.51%,分别比上年提升1.6、8.1个百分点。顺利通过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对我县“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实地评估认定,抓实“控辍保学”,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96%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108.4%,巩固率分别为99.9%、99.58%,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化水平持续提升。

2017年送读委托中职教育学生1307人,普通高中招生1858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4.2%,超出州下达的目标任务2.2个百分点,但与省考评目标(≥90%)还有一定差距。

全面落实各项教育惠民政策,不断增加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发放学前教育资助金12.99万元,受惠幼儿866人;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实现全覆盖,发放3191.4万元,受惠学生19248人;发放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补助资金1833.68万元,受惠学生22975人;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免学费实现全覆盖,发放助学金37.8万元,受惠学生1134人;发放普通高中助学金18.5万元,资助面达35%,受惠学生1555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443名,发放贷款1085.075万元;发放优秀学子助学金73名36.5万元,切实保障了家庭困难学生受教育权益。

(三)妇女儿童就业、社会保障明显加强

1.妇女就业人数不断增长。努力开发就业岗位,保障妇女参与经济建设主动性,妇女就业进一步稳定。2017年,全县全社会从业人员19.88万人,其中女性就业人员8.58万人,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43.2%,城镇单位就业人员1.85万人,其中女性0.62万人,占城镇单位就业职工的33.5%,国有企业从业人员1837人,其中女性420人,占国有企业从业人员的22.86%;2017全县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100人,其中女性600人,占登记失业人员的54.5%。

2.社会保障得到加强。2017年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9.64万人,其中女性9.47万人,占48%;工伤保险参保1.77万人,其中女性0.78万人,占44%;生育保险参保0.45万人,其中女性0.28万人,占62%;失业保险参保0.67万人,其中女性0.2447万人,占37%;医疗保险参保25.04万人,其中女性12.21万人,占49%。儿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98.12%。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0%和70%以上,城镇职工重大疾病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不低于90%。

3.社会福利得到有效保障。2017年全县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445元、160元;全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2800人,其中女性1600人,占领取最低生活保障人数的57.1%;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26万人,其中女性1.12万人,占领取最低生活保障人数的49.6%。我县在册孤儿93人,按照集中供养每人每月1769元、分散供养每人每月1069.41元的标准社会化发放,全年发放孤儿生活补助122.7万元,进一步保障了孤儿的就学和生活。

4.儿童救助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1个,全县持证残疾儿童111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人数18人,6岁以下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率达78.5%,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在校学生121人,其中女童46人,特殊教育在校学生38人,其中女生7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正式启用,信息录入完成,实现动态管理。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能力显著增强2017年县委提出了女干部数量上要增加,结构上要改善,素质上要提高的目标,将女干部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稳步提高。县级人大代表184人,其中女性67人,占36.4%,县人大常委会委员25人,其中女性11人,占44%;县级政协委员184人,其中女性89人,占48.37%;县政协常委32人,其中女性14人,占43.75%;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均为100%;县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比例为64%;科级正职干部142人,其中女性24人,占同级干部的16.9%;乡镇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比例为15.5%;后备干部123人,其中女性41人;公务员1129人,其中女性358人,占31.7%。村民委员会成员女性比重30.1%;居民委员会成员女性比重达52%,越来越多的女干部走上了领导和管理岗位,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能力显著增强。

(五)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化推进“平安大姚”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推进,深入开展“缉枪治爆”、“扫黄禁赌”等专项行动,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积极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有效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活动,深入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积极为妇女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较好地保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2017年,全县有法律援助机构13家,各乡镇分别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越来越多的妇女儿童权益得到保护,186名妇女、45名未成年人获得法律援助,破获强奸案件3件,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力度加大,侵害妇女儿童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受到严厉打击。

(六)妇女儿童的社会生活环境持续改善

1.持续加强资源环境保护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扎实推进“五创”工作,全面启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五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社区、广场、机关和小区庭院绿化延伸,让市民有更多认同感、归属感和幸福感。加大县城区的绿化、亮化、美化改造,城区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

2.积极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全县城市绿化覆盖率达34.29%,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36%;完成了白塔湖、蜻蛉湖等城中水体景观建设,加大城区健身、休闲娱乐场所建设,满足了广大城区妇女日益增长的健身、休闲娱乐需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扎推进,农村水、电、路、文化场地等基础设施不断夯实,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为89.15%,农村安全饮水普及率67.54%,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0.62%,农村厕所普及率84.83%,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变,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

3.社会环境逐渐优化。稳步推进形成了覆盖全县的文化信息网络;强化文化体育场、馆、站基础设施建设,丰富了妇女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2017年,全县建有社区服务中心(站)17个,建立儿童福利机构1个,完成公共图书馆虚拟网络集群及馆藏书目数据库建设工作,为少儿成长提供了丰富的精神食粮。强化家庭教育,促进少儿健康成长,家长家庭教育知晓率为99.9%。

三、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妇女儿童享有的公共服务资源不均等我县财政收入来源单一,县乡财政依然困难,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可用财力不足,财政投入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的资金不足,城乡之间,特别是山区半山区人均享有公共服务资源不均等,乡村妇女群众享受卫生、教育资源也远远差于城镇。

(二)城乡医疗卫生保健存在薄弱环节从统计监测的结果来看,全县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还较低,仅达到28.51%,孕产妇死亡率高;儿童出生缺陷发生率仍较高,达到104.75/万;特别是随着“二胎时代”到来,医疗机构在硬件、软件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不足以保障大龄产妇、高危产妇的就医安全、就医质量等,医疗救治的能力和水平还需进一步增强。

(三)女性就业再就业压力依然很大。由于用人单位、女性就业人员和相关就业政策不配套等方面的原因,加之一部分女性失业人员本身的综合素质不高,就业竞争力不强、城镇和农村就业不均衡,女性从事第一产业的比重较大,从事第二、三产业特别是第三产业的比重较少,劳动年龄外从业人口增多,就业稳定率较低。2017年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女性占比高达51.6%,女性就业压力依然较大。

(四)妇女参政议政比例偏低使用女干部还存在副职多正职少,群团部门多,经济部门少的状况;女后备干部的数量还不能完全满足领导班子建设的需求;妇女参政意识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与妇女占总人口的比例以及参与经济发展的程度不相适应。

(五)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管理缺少有效抓手。随着进城务工人员逐年增多,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日益渐多。对一老一小的保护、教育、关爱和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守儿童,虽然录入系统,但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没有得力的监护人监管,导致不少留守儿童在生活上缺少关照,生理上缺少关爱,行为上缺少规范,其教育管理是一大社会难题,部分留守儿童存在性格孤僻、厌学、打骂、偷盗等不良习性,令人担忧。

四、落实两个规划建议

(一)加大经费投入,提升公共服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继续加大对公共卫生、义务教育、科技发展、环境设施、扶贫开发和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持续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让广大的妇女儿童群众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加大妇女的劳动技能培训,有序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政策,实现更多的妇女充分就业,增加妇女的工资性收入。

(二)加快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医疗卫生和妇幼保健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农村和社区医疗卫生保健网络,建立健全艾滋病等性病防控机构,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强化传染性疾病防控疹治。加大孕产妇系统管理力度,定期对育龄妇女进行常见病筛查检查,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儿童低出生体重发生率和传染病发病率,提高婴儿纯母乳喂养率。

(三)促进妇女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将女性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研究和解决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女性劳动权益和平等享有经济权利问题。加强对女性的就业培训和指导,增强妇女竞争就业的技能,指导妇女竞争就业;拓展适合女性的就业岗位,为妇女就业创造更多的机会和条件;积极开展就业援助,帮助大龄弱势妇女就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女性平等就业;规范劳务市场管理和企业用工行为,加大对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督查力度,使妇女充分享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保险待遇。

(四)加大女性干部培养选拔力度要按照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发展女党员规划目标,建立组织部门和妇联定期沟通联席会议制度,重视妇联在推荐新女性人才和妇女参政议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把素质好、有潜质的女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适当提高“两代表一委员”中女性的比例,力争“规划”期间女性参政比例提高到规划目标。

(五)关心留守儿童、关爱空巢老人关注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的身心健康,着力建立以政府为纽带的管护网络、以学校为载体的帮护网络、以亲属为基础的监护网络、以社会为帮护的关爱网络。整合力量,建立留守流动儿童工作关爱服务组织机构,研究居家养老和社会养老机构建设,加大对贫困留守儿童的救助,建立关爱留守流动儿童、空巢老人的志愿者服务体系,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亲情抚慰等。广泛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参与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关爱工作,发展结对帮扶,为留守流动儿童营造快乐的成长和空巢老人安度晚年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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