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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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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2017年上半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 入平稳增长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6106 公文目录:统计分析及解读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7年08月09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2017年上半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 入平稳增长

2017年大姚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州系列稳增长政策措施,以“十大专项行动”、“五个主题”制度、经济指标挂图作战等为抓手,化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不利因素,推动全县经济运行平稳增长,城镇居民收入持续稳步增长,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根据调查资料显示,上半年,大姚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27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121元,同比增长8.3%,增速高于全国0.2个百分点,低于全省0.1个百分点。在全州十市县中收入水平排名第七位,增速排名第九位。

  •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主要特点 

   (一)大姚县2017年上半年城住户可支配收入构成基本情况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7年上半年绝对额

2016年上半年绝对额

绝对额  增减±

增幅(%)

占比(%)

增长贡献率(%)

拉动增长点

可支配收入

14627.12

13506.21

1120.91

8.3

100.0

 

8.3

一、工资性收入

12186.71

11257.79

928.91

8.3

83.3

82.9

6.9

二、经营净收入

551.26

517.48

33.78

6.5

3.8

3.0

0.2

三、财产净收入

765.81

703.73

62.09

8.8

5.2

5.5

0.5

四、转移净收入

1123.34

1027.20

96.13

9.4

7.7

8.6

0.7

   (二)大姚县2017年上半年城住户可支配收入构成分析

1.工资性收入增长是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支撑。上半年大姚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为1218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29元,增长8.3%,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82.9%,拉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9个百分点。主要有三方面因素拉动居民工资收入水平的提高:一是工资正常增长促进。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全县涉及在编在职正式职工6004人,月增资37.72万元;职务与职级并行待遇增加了152人,月增资4.47万元。二是统筹推进就业促动。城镇新增就业2379人,劳动力转移就业7306人。三是县域经济发展推动。全县上半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0%,经济呈现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企业工资标准逐步提高,推动城镇居民工资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               

    2.经营净收入平稳增长。上半年大姚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人均经营净收入为551.2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3.78元,增长6.53%。经营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3.77%。主要原因:一是优惠政策促创业,民营经济迅猛发展。结合省州稳增长政策措施,分别制定了促进工业经济、商贸流通、电子商务发展的奖励政策,县级财政兑现2016年稳增长奖励资金324.21万元。县财政投入900万元,与县信用联社合作,开展“信保贷”业务,设立了过桥资金,县财政筹集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解决规上民营工业企业贷款调头难题;继续实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积极培育微小企业市场主体。至2017年上半年全县民营企业达9867户,从业人员34892人,实现民营经济增加值6.15亿元。二是第三产业多元化发展。电子商务、微商等新经营模式迅猛发展,目前大姚县高标准建成了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区1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47个,现已有入园企业42户,1-6月累计销售额1500万元。三是居民消费促增收。1-6月批零住餐四大行业销售(营业额)分别达35613.3万元、160804.3万元、5165.6万元、20650.3万元,同比分别增长8.5%、16.5%、17.7%、19.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达138861万元,同比增长12.2%。居民消费潜力进一步释放,有力助推了居民经营净收入的快速增长。

3.财产净收入稳步增长。2017年上半年大姚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人均财产净收入为765.8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2.08元,增长8.82%。主要是受棚户区改造影响,城镇居民家庭住房“以租养贷”,房屋租赁市场保持稳步上涨态势,出租房屋财产性收入的增长有效拉动了城镇居民财产净收入的增长。

4.转移净收入增幅领 首。2017年上半年大姚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人均转移净收入1123.3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6.13元,增长9.36%,高于工资性收入1.11个百分点。转移净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退休金增加。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都提高了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标准;二是城镇家庭外出务工人员收入提高。随着工资制度改革,城镇家庭外出从业人员收入也大幅提高,带动了居民转移净收入的增长。三是城镇低保标准提高。城市低保对象人均发放过年费350元,从2017年1月起,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标准提高27元,达到209元。上半年,发放城市低保金2784万元。

二、城镇居民消费支出情况
  在居民收入持续增长的同时,居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家庭消费需求趋旺,消费能力和水平明显上升。随着生活质量提高,消费种类多样化。2017年上半年全县城镇居民现金支出13355.64元,同比增加869.58元,增幅6.96%;现金消费支出9093.94元,同比增加236.97元,增幅2.68%;生活消费支出10338.49元,同比增加328.91元,增幅3.29%。八大支出呈“五升三降”态势,医疗保健支出增幅最高,达252.57%(主因是有户调查户出交通事故支出高达10万元以上);食品烟酒支出占比达29.68%。

大姚县2017年上半年城住户消费支出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7年上半年绝对额

2016年上半年绝对额

绝对额  增减±

增幅(%)

占比(%)

第六部分 现金支出

13355.64

12486.06

869.58

6.96%

 

 一、现金消费支出

9093.94

8856.97

236.97

2.68%

 

(一)食品烟酒

2699.28

2692.77

6.52

0.24%

29.68%

(二)衣着

718.54

705.67

12.87

1.82%

7.90%

(三)居住

441.29

503.58

-62.28

-12.37%

4.85%

(四)生活用品及服务

573.78

674.15

-100.37

-14.89%

6.31%

(五)交通通信

1315.15

2766.50

-1451.35

-52.46%

14.46%

(六)教育文化娱乐

1501.52

939.52

562.00

59.82%

16.51%

(七)医疗保健

1703.37

483.14

1220.23

252.57%

18.73%

(八)其他用品和服务

141.01

91.65

49.36

53.86%

1.55%

 二、生活消费支出

10338.49

10009.58

328.91

3.29%

 

      三、影响城镇居民收入的不利因素

   (一)收入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在构成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四大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高达83.32%,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82.87%,而其他三项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仅为16.68 %,还不到工资性收入的四分之一。从收入结构的平衡性来说,过分依赖某一项收入,一旦这一项收入出现问题,增收将缺乏动力甚至出现下滑现象。

   (二)对政策性调资的依赖较大。尽管收入分配制度不断改善,但企业与行政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等之间的收入结构分配差距仍然较大,只有扭转收入结构不均的现状,才能使各行业之间收入分配结构更平衡,居民消费结构更合理,从而进一步扩大内需,刺激城镇居民增收。

   (三)经营性净收入对居民增收拉动强度不大。经营性净收入主要来源于批零、运输、住宿餐饮、租赁、居民服务等第三产业的营业收入。虽然我县较好较快发展民营经济,促进城镇居民收入增加,但由于政策性因素限制,经营主体隐性消失,实体经济优胜劣汰,对城镇居民增收的拉动强度不大。

   (四)城镇居民财产净收入来源渠道少。财产性收入主要依靠出租房屋、存款利息等,收入来源结构单一。城镇居民没有投资理念和理财专业知识,所以即使银行存款利息多次下调,仍选择将多余资金放入银行,导致财产性收入的比例持续走低;另外,随着廉租房、经适房的迅猛扩建,城区内居民房产出租促进增收的空间减小,效益下降。

(五)转移性收入增长持续性不强。城镇居民的转移性收入主要依靠各类绩效考核奖金、养老金、社会救济和补助、社会保障金等。今年,我县取消了绩效考核奖金,导致此项收入减少。近年来,虽然国家加大了对转移性收入的调整力度,但调整幅度较小,持续增长潜力并没有完全显现,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提高有一定影响。对一些低收入群体而言,由于基本生活支出占收入比重较大,随着物价不断上涨,甚至出现实际收入的负增长,对其生活水平提高有一定影响。

四、促进城镇居民增收的几点建议

按照大姚县“十三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就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充分提高城镇居民就业率,增加经营性和财产性收入对居民收入的贡献率,保障民生政策的积极落实,才能真正实现“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达8%、达到45000元”的宏伟目标。

   (一)全力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居民增收。一是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要以转型升级为重点,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加快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推动工业转型提质、三产提速发展,推进产业聚集、关联发展、成链发展、集群发展,加快构建特色突出、优势互补、竞争力强的产业体系。二是继续发展壮大民营经济。要按照“抓大促小带中间”的思路和方法,促进民营经济的整体提升和群体拓展。三是积极培育高原特色经济。立足县情实际,培强做大核桃、花椒、中药材等特色经济产业。四是加快推进城镇建设。以县城为核心,加快棚户区改造力度,优化城市环境,不断提升城镇形象,引导生产要素尽快向城区集聚和重组,为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拓展空间,创造条件。五是抓好项目建设。切实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项目引进落地,同时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开工、建设,促进经济“稳增长”。六是优化经济环境。积极创建“服务型”政府,最大限度地实现行政提速、审批畅通和办事高效。在服务领域上,要从适应企业和民众的实际需求出发,由单一搞审批办手续向搞好产业指导、信息咨询和市场体系的健全完善等方面拓展;要不断健全政府部门行政效能评估监督制度,从源头治理,从机制入手,坚决清除一切不利于环境发展的障碍。

(二)建立工资增长机制,提高工资水平。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工资增长机制,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不断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

(三)加快“文化旅游名县”建设步伐,创造经济增长亮点。 依托人文、地理资源优势,着力打造“祭拜先圣孔子、攀登彝州高峰、体验彝族风情、品尝核桃美食”四大品牌,实施全区域旅游发展战略,将大姚县建成集“民族文化展示地、生态观光休闲地、清凉盛夏避暑地、自驾旅游体验地、绿色美食品尝地”为一体的云南省新兴旅游目的地,创造经济增长的新亮点。

(四)推动电商发展,扩大内需。积极倡导建设政府主导、企业参与、个人运营的电子商务园区,创立规模化、规范化、集约化的电子商业平台,大力推进网 商、微商、直销等新生代的创业模式,加快物流仓储快递配送等延伸产业与电子商务的联动发展,开辟一个全新的消费市场,扩大内需,刺激城镇居民增收。

(五)鼓励全民创新创业,促进就业。积极鼓励城镇居民自主择业,积极创业,双管齐下,共促增收。一是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就业率。设立企业以及人才信息库,加强对口技能培训,使城镇居民有一技之长,引导城镇居民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二是搭建就业服务平台。定期举办大型劳务招聘会,为城镇居民自主择业提供服务平台。三是引导城镇居民自主创业。特别是目前,随着棚户区改造,大额拆迁补偿款产生了“拆二代”这一特殊群体。要通过建立“拆二代”创业孵化基地、创办创业培训班,出台扶持创业的政策措施,正确引导“拆二代”理性地、科学地投资创业,把“拆二代”变成“创业代”,并带动就业,扩展就业空间,增加城镇居民就业机会,努力实现居民增收。四是合理推进民间有效投资。政府部门对有意愿的民间投资者,要加大“放管服”改革,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为民间投资项目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融资环境和方便快捷的融资渠道,使民间投资能够真正有效的持续增长,以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从而为城镇居民增收再添助力。

    (六)完善社保体系,增收惠及民生。一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要积极推进城镇居民低保、医保、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并与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全面协调发展,多措并举,进一步扩大参保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切实做到利于民、惠于民。二是强化低收入居民帮扶。根据经济发展和市场物价变化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城镇低收入居民的救济和扶持,及时调整城镇低收入居民最低生活标准,解决低收入居民基本温饱问题;对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改善低收入居民的生活水平,争取早日实现城镇低收入居民脱贫的目标。三是下大力气解决困难群体就业。进一步落实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拓宽公益性岗位的设置领域,加大对“零就业家庭”、“4050”失业人员、低保失业人员、大学生就业困难群体的优先帮扶力度,增加居民收入,改善生活现状。

 

 

 

撰稿:王燕梅                  审稿:张海燕               

大姚县统计局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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