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大姚县审计局自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14日,对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组织实施的大姚县石羊镇2014年、2015年保障性住房道路工程及室外基础设施,2014年廉租住房建设项目,2015年保障性住房工程及公共租赁住房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结果及评价
此次审计范围为大姚县石羊镇2014年、2015年保障性住房道路工程及室外基础设施,2014年廉租住房建设项目,2015年保障性住房工程及公共租赁住房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建安工程价款结算、财务收支情况。本次审计范围内工程审定完成投资11062545.06元。
大姚县石羊镇2014年、2015年保障性住房道路工程及室外基础设施,2014年廉租住房建设项目,2015年保障性住房工程及公共租赁住房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审计认为,从提供的竣工决算审计资料来看,工程结算基本能按照国家合同管理规定进行。工程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资金拨付程序和手续基本能按照国家有关的规定进行管理、使用和拨付,从账面上未发现违规使用建设资金的情况。但存在项目资金未到位及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资金不到位2659773.58元。
大姚县石羊镇2014年、2015年保障性住房道路工程及室外基础设施,2014年廉租住房建设项目,2015年保障性住房工程及公共租赁住房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共完成投资11062545.06元,截至审计时止,到位资金8402771.48元,未到位资金2659773.58元。
(二)多计工程结算价款559850.92元
大姚县石羊镇保障性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送审工程投资11622395.98元,审计核减559850.92元,审定工程投资11062545.06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于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大姚县审计局已按相关规定作出了处理。并根据审计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应积极协调筹措项目资金,
以审定的工程造价为依据,拨付有关单位的工程款。
四、审计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已按审计报告及决定要求进行了执行和整改,对提出的建议认真进行了采纳。并如期作出了审计执行情况反馈。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