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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审计局关于大姚县教育体育局局长杨新明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61073 公文目录:审计结果公示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06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审计局关于大姚县教育体育局局长杨新明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的规定,由县委组织部提出计划,经中共大姚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大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9年4月15日至6月12日,对大姚县教育体育局局长杨新明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杨新明同志和大姚县教育体育局对其提供的审计所需资料(包括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大姚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进行审计结果公告。

一、履行经济责任的审计情况及审计评价

(一)履行经济责任的审计情况

1.履行经济政策执行权情况

杨新明同志任职期间,对各级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圆满完成了各年度目标任务;根据县委县政府对杨新明同志任大姚县教育体育局长期间各年度综合绩效考评结果:2016年、2017年均考核为优秀等次;2016年、2017年、2018年被楚雄州教育体育局表彰为县市教育目标管理先进单位,一等奖。

2.履行经济决策权情况

在杨新明同志任职期间,大姚县教育体育局先后制定和完善了涉及教学、人事、考核等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会议记录看,杨新明同志任职期间对全县中小学校管理、考核、任用,学校综合楼、教师周转宿舍等基础设施建设,各种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等方面工作,决策时均由党(工)委会、班子会集体研究和决策,未发现杨新明同志有违反民主决策程序的个人决策行为。

3.履行经济管理权情况

根据大姚县教育体育局年终决算报表纸质凭证及电子账务资料汇总结果反映,2016年至2018年财政拨款及其他收入三年合计27920.36万元(当年收入19568.01万元,上年度结余8352.35万元),支出合计22892.02万元。“三公”经费支出三年合计32.82万元,其中:接待费22.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21万元,未发生因公出国出境支出。杨新明同志任职期间,积极实施了“全面改薄”、“长效机制”、脱贫攻坚、标准化建设、恢复重建、教师周转宿舍、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等教育专项项目,并积极落实各项惠民政策,三年来共投入专项支出20206.26万元,占总支出22792.02万元的88.65%。

4.履行经济监督权情况

杨新明同志任职期间,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和措施,进一步规范和推进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各项费用报销时有经办人、分管副局长、局长签字;大额支出经过集体讨论。机构设置、编制管理未超编。涉企收费管理及降费措施落实未存在违规情况。至2018年底,教育系统共拖欠4家建筑工程公司项目工程款280.2万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2019年3月发生涉恶案件一件,涉及教师2人(1人退休)。

5.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业)规定情况

杨新明同志任职期间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部门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根据中共大姚县委员会对大姚县教育体育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通报:2016年、2017年、2018均考核为合格等次。从大姚县教育体育局提供的账面资料统计,2015年12月至2018年12月,杨新明同志在大姚县教育体育局共领取工资、各种奖金及补助合计40.91万元。根据大姚县教育体育局提供的会计资料,本次审计,从账面上未发现杨新明同志到单位报销属于个人承担的费用,以及个人侵占、损害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违纪问题。审计期间,审计组就审计事项进行了公示,未接到任何情况反映和举报。杨新明同志公务员个人年度考核2015年为称职,2016年、2017年为优秀。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杨新明同志任职期间,团结带领教育系统干部职工积极推进教育领域改革,教育系统“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教育设备设施得到购置,各项惠民政策得到落实,教育教学质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高考质量继续全州领先,义务教育质量大幅提升,学前教育得到发展,连续3年荣获全州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考核一等奖,州对县教育目标管理考核一等奖。2016年10月被省人民政府表彰为“云南省教育工作先进县”,2017年2月被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认定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并建立健全了教育系统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使各项教育工作逐步规范。

但审计发现,大姚县教育体育局在经济政策执行权、经济管理权、经济监督权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审计结果表明,杨新明同志在任大姚县教育体育局长期间(2015年10月至2018年12月)较好履行了经济责任。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结转结余资金超过两年未使用356558.73元。

(二)挤占专项资金40633.97元。

(三)发放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审核把关不严,有18人发放奖学金计295000元不符合规定。

(四)接待费使用管理不合规9386元。

(五)购置资产未入单位固定资产账383376元。

(六)会计核算管理不规范。

(七)应收未收违纪款24066元。

(八)未严格履行合同。

(九)增大学生负担。

(十)未缴代扣个人所得税346186.49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大姚县审计局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作出了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并根据审计情况,提出如下审计建议:

(一)严格执行各项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教育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规范,发挥效益。

(二)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审核原始单据,规范处理账务,确保报账资料完整、手续齐备。

(三)加大学生资助审核工作,确保贫困优秀学生资助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有机结合。

(四)继续加大对中小学校及县属学校财务的监督管理,特别督促两所高中学校将预算外资金通过大姚县教育体育局经费核算办公室及时、足额缴入县财政专户。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大姚县教育体育局接到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后,已经按审计报告、审计决定要求进行整改落实,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进行了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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