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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61166 公文目录:审计结果公示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23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2016年12月22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大姚县审计局自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31日,对大姚县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资金补贴、入住等情况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结果及评价

(一)审计基本情况

1.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保障情况

2015年,大姚县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保障了农村农民家庭4000户, 其中:2015年新建2800户。

2.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5年,州级下达大姚县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开工任务4000户,基本建成任务4000户。大姚县政府上报完成开工任务4000户,基本建成任务4000户。经审计核实,完成开工在建任务4000户,基本建成任务4000户,其中:特困户132户,中等贫困户607户,其他贫困户3261户。

3.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2015年,大姚县各级财政共筹集和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5882.1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安排3400万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282万元,省级专项贷款贴息0.12万元,州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200万元。年末累计结存2477.95万元。

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4682万元通过大财社〔2015〕192号文下拨到12个乡镇,其中:金碧镇1814.275万元,石羊镇346.468万元,六苴镇269.215万元,龙街镇337.104万元,赵家店镇269.215万元,新街镇327.74万元,昙华乡234.1万元,桂花镇210.69万元,湾碧乡234.1万元,铁锁乡210.69万元,三台乡210.69万元,三岔河镇217.713万元。根据《大姚县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补助资金于次年2月底兑付完毕,至2015年12月31日,因未全面完成危改检查验收,目前资金正在兑付当中,专项贷款贴息省级补助资金0.12万元及州级补助资金1200万元仍在大姚县财政局社保专户。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大姚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政策要求,采取科学合理、齐抓共管、政策宣传、资金统筹、质量监督等多项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拉动投资和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审计评价

1.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保障制度逐步健全,人群覆盖范围不断扩大。

全县围绕42969户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任务,计划用3-5年时间完成23552套C级农村危房和19417套D级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截至2015年底,当年已完成4000户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新建改造任务,比2014年的1550户增加158%。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2.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有序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自2007年启动实施危房改造工程以来,各乡镇及时对辖区内危房进行梳理排查统计,大姚县人民政府根据各乡镇上报情况及时将州下达我县的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按照生活最困难、住房最危险的优先改造和乡镇适度平衡原则,科学合理安排年度任务计划。县级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做好审核把关、建房指导、资金兑付等相关工作。我县为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工作,及时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及目标任务,及时成立了工作小组。同时建立了成员单位联系乡镇工作制度,要求县级各部门到挂点联系村组现场帮助指导工作,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全程督查,形成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3.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拉动投资和消费,对稳增长、调结构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县各级财政(含中央财政补助)继续保持对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力度,2015年达5882.12万元,是上年投入的5.27倍;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全县筹集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银行贷款997户4153万元,撬动4000户农户投入资金,拉动了投资。

县级各部门、乡镇积极向上争取扶贫安居、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异地搬迁、工程移民搬迁、灾后恢复重建等项目资金,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提高政策效应和资金使用效益。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通过广播、电视、黑板报,召开户长会等形式,大力宣传,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通过举办乡、村、组干部和农村工匠培训班,使大批乡、村、组干部群众掌握工程建设技术。同时,每个乡镇选点建设1个以上的示范村,组织协调主要建筑材料的生产、采购与运输,大力宣传“钢架构”建设方式,鼓励群众自力更生。大姚县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制定了《大姚县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农村特困户安居房建设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大姚县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危房户购买商品住房实施暂行办法》,为改造农村危房拉动内需、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审计发现,大姚县在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规范。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规划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

1.违规 纳入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1)公职人员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昙华乡昙华村委会卡拉地小组张锦新为昙华乡退休职工,被列入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项目还未验收,资金还未兑付。

(2)投资企业人员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①三岔河镇桥苴村委会外二组村民吴建雄于2012年在昆明注册成立了云振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又注册了云南速铭商贸有限公司。吴建雄户被列入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项目还未验收,资金还未兑付。

②赵家店镇江头村委会江头二组村民苏华户于2014年10月注册了大姚县洗马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一职。苏华户被列入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项目还未验收,资金还未兑付。

③金碧镇里长堡社区白塔屯四组村民陈光祥于2014年9月注册了大姚县小朋友服装店,目前在营业;范湾社区村委会梁善小组村民梁家君于2015年3月注册了大姚县金艳黑山羊养殖场,为企业法人。以上二户均被列入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项目还未验收,资金还未兑付。

2.违规领取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赵家店镇村委会团塘小组普文丽于2010年3月考核提拔为副科级干部,享受国家公务员待遇。2012年赵家店团塘村委会团塘村被列入州级特色村庄示范建设,普文丽户被列入补助对象,享受2000元补助资金。

针对上述问题,昙华乡人民政府、三岔河镇人民政府、赵家店镇人民政府、金碧镇人民政府已走访核实,召开领导组会议讨论对核实问题进行整改,截至2016年1月底,已取消上述农户2015年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格,普文丽户已于2015年12月19日将违规享受的2000元补助资金交回镇财政专户。

(二)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资金使用和筹集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专项资金长期结余482000元

经审计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修复加固石羊镇202户,金碧39户每户2000元,共计482000元,至审计时未兑付。由于石羊镇202户,金碧39户既属于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修复加固补助对象又纳入2012年农村安居工程特色村庄示范建设项目补助对象,兑付资金时镇政府用州级特色村庄补助资金每户5000元已全部兑付给农户,致使纳入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修复加固每户2000元的补助资金就此结余在县财政专户。

2.资金兑付不及时

①中央及州级补助资金1200.12万元仍在大姚县财政局专户未下拨。

②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任务湾碧乡800户修复加固补助资金1600000元,每户2000元至审计时还未兑付。

3.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县级配套资金筹集不到位

至审计时止,县级配套资金未到位。

针对上述问题,大姚县财政局正在对财政专户进行清理,清理后将结余资金上缴国库,未兑付的资金及时兑付。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在协调筹集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县级配套资金,确保在2016年3月底以前将缺口资金配套到位。

(三)其他需要研究关注的问题

1.违规用地

石羊镇黄草坝洋火塘小组樊汝光户异地建房,因住房指标超大未通过建房用地审批,但樊汝光户被列入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2.部分农户建房用地未批先建

经抽查,部分乡镇上报异地新建的危改户中,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据审计抽查的三个乡镇中正在办理建房用地批复手续的金碧镇10户,石羊镇13户,新街镇19户,合计42户。

3. 建房报批程序不规范

农村危房改造程序审批必须经“农户申请-村级初审-乡镇审查-县级核准”等程序,至审计时止,抽查的三个乡镇中除石羊镇外,金碧镇、新街镇农户申报材料仍还在村委会,目前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已到验收兑付资金阶段,镇政府还未审核报批。

4.部分乡镇农户申报档案资料不完整

经审计抽查的金碧、石羊、新街三个乡镇农户档案资料,除石羊镇资料相对完整外,金碧镇、新街镇农村危房改造申报资料都不完整,只有农户身份证、户口册、“一卡通”复印件,无农户申请书、审批表、危房鉴定书、贫困度证明材料。

针对上述问题,各乡镇已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报批程序,完善农户档案资料。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1.严格程序,规范运作。危改对象户的确定及补助金额必须严格按照农户个人申请、村(居)委会评议表决、乡镇审核、县级核准等程序。

2.应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户档案的信息化管理,信息、数据的录入要及时、准确,真实反映农村危房改造的全面情况。

3.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进度,及时兑付补助资金。

4.危旧房改造项目具体实施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切实加强对指标申请、信息管理、房屋改造、资金发放、质量验收等方面的管理控制,针对审计发现的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规范业务管理,理顺工作秩序,避免违规问题的发生;严禁的失职渎职、优亲厚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5.要充分发挥各监督部门作用,各司其职。加强对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的监督管理,在资金使用方面,要进一步规范财政专户、农户“一折通”的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在业务管理方面,要加强指标分配公平性、房屋建造真实性、补助享受合理性、差异化补助体现公正性方面的监督。

四、审计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大姚县财政局已按审计报告及决定要求进行了执行和整改,对提出的建议认真进行了采纳。并如期作出了审计执行情况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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