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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交通运输局原局长李雪平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61202 公文目录:审计结果公示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6年01月05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交通运输局原局长李雪平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2015年11月27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的规定,受中共大姚县委组织部委托,大姚县审计局于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7月10日,对大姚县交通运输局原局长李雪平同志任职期间(2012年11月至2014年12月)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李雪平同志和大姚县交通运输局对其提供的审计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做出了书面承诺。大姚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进行审计结果公告。

一、审计结果及评价

(一)履行经济政策执行权情况

李雪平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期间,主要完成工作情况如下:

1.油路建设。

(1)瓦湾线四级通乡油路建设情况:组织完成了2011年下达的湾碧至茨拉段21公里建设任务,2013年茨拉至冶基厂15公里油路建设,2014年冶基厂至桂花段42公里建设任务离任时正在建设中。

(2)2014年幸福村至铁锁47.6公里建设任务离任时正在建设中。

2.路面硬化工程。

(1)组织完成了2011年下达的大古衙至夏家坝,新街烟叶站至大古衙,土摆窝至岔河,三台至多底河,瓦湾线至自必苴、瓦湾线至大村、瓦湾线至小河,南永公路至平地小学段,海源至凉桥、吴海至七街,海源寺至仓街乡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

(2)完成2012年2013年下达的赵家店至茅稗田,铁锁至七棵树,厂房至金家地,殷连至涧水,土摆窝至土杨线止点公路,鼠街至河底,七街至白鹤,赵龙线岔口至大线山,碧么至石林寺,羊吃水箐至海古簸,六苴至者那么,凹地苴至红光,松子园至小兴厂,茴香地至赤石岩,渔泡江桥头至荞苴,梅子箐至碧拉乍的水泥砼路面建设。

(3)离任时正在实施2014年下达的土摆窝至杨家箐,西河桥至叭腊么,团结桥至潘家,大祥线至格谷,羊糯雄丫口至子米地,昙小线至菜西拉,瓦拉线至皮左黑,三黄线至多底河,三台至博厚,三黄线至必期拉,冶基厂至乌龙口的路面硬化任务。

3.完成2011年至2013年公路的大中修工程。

4.完成2013年安保工程。

5.参与完成铁锁杞拉么至湾碧尾坪子的沿江公路建设,为观音岩电站铁锁移民搬迁提供了交通保障,争取了铁锁铁川桥至湾碧尾坪子列入2014年的县乡公路改造工程项目,进行路基改造和路面硬化工程。

6.参与观音岩电站库区公路的改复建工程施工管理。

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审计未发现县交通运输局存在严重违反国家和地方重大方针政策情况。

(二)履行经济决策权情况

李雪平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期间,积极向上级争取交通建设资金,争取3项104.6公里,计划投资10683万元的通乡油路建设项目;争取27条290.989公里,计划投资12591万元路面硬化工程;投资6871548.16元进行了2012年、2013年大中修工程;投资1841552.39元进行昙华至桂花段公路的安保工程;执行县委县政府决定,参与完成铁锁杞拉么至湾碧尾坪子的沿江公路公里土路建设,将铁锁铁川桥至湾碧尾坪子26.4公里列入县乡公路改造工程项目,计划投资4929万元进行路基改造和路面硬化工程,项目按合同将于2016年6月完工;参与观音岩电站库区公路的改复建工程施工管理,完成投资6238.45万元。

经审计,未发现李雪平同志违反民主决策程序的个人决策行为。

(三)履行经济管理权情况

1.任期内资产负债情况。

2011年11月初李雪平任职时县交通运输局资产总额22110337.67元,其中:货币资金2348134.25元,暂付款15767871.09元,固定资产3163373元,经费支出830959.33元;负债(暂存款)12432909.52元;净资产6938848.14元,其中:固定基金3163373元,结余3775475.14元;收入2738580.01元,其中:拨入经费2737407.33元,其他收入1172.68元。2014年末李雪平离任时单位资产总额10571773.55元,其中:银行存款864550.88元,其他应收款6525449.67元,固定资产3181773元;负债总额(其他应付款)6697194.73元;净资产3874578.82元(资产基金3181773元,财政拨款结转692805.82元),2014年末固定资产比2011年10月末增加18400元,增长0.5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的增加。

2.任期内近三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012年末资产总额53680981.84元,其中:银行存款550726.48元,暂付款6557449.67元,固定资产3181773元,经费支出43391032.69元;负债总额(暂存款)6608178.95元;净资产8144392.25元(资产基金3181773元,结余4962619.25元)。拨入经费38928410.64元。

2013年末资产总额77582978.33元,其中:银行存款721905.38元,暂付款6550949.67元,固定资产3181773元,经费支出67128350.28元;负债总额(暂存款)6623135.52元;净资产3681770.20元(资产基金3181773元,结余499997.20元)。拨入经费67278072.61元。

2014年2014年末资产总额196624696.08元,其中:银行存款864551.88元,其他应收款6525449.67元,固定资产3181773元,经费支出186052921.53元;负债总额(其他应付款)6697194.73元;净资产3831492.53元(资产基金3181773元,财政拨款结转649719.53元);财政拨款收入186096008.82元。

2012年至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2年“三公经费”支出276660.63元,占公用经费支出2012718.66元的13.75%,比上年增加160759.27元,增长138.7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2459.63元,比上年增加153397.64元,增长222.12%;(增加原因为油价上涨及湾碧库区道路开工建设,湾碧至大姚来回往返的次数较多,里程增加且车辆老旧维修费用增加所致。)接待费支出54201元,比上年增加7361.63元,增长15.72% ; 2013年“三公经费”支出269141.73元,占公用经费支出565705.67元的47.58%,比上年减少7518.9元,下降2.72%;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6336.73元,比上年减少6122.90元,下降2.75%;接待费支出52805元,比上年减少1396元,下降2.58%。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192575.4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667044.41元的28.87%,比上年减少76566.33元,下降28.4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6899.4元,比上年减少119437.33元,下降55.21%;接待费支出95676元,比上年增加42871元,增长81.18%。李雪平同志任职期间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人员,未发生过相关费用。

李雪平任职期间大姚县交通运输局有银行账户7个,分别是零余额户、行政经费户(机关经费和基建经费分设核算)。公路建设资金户、通村路面硬化建设资金户、通达工程建设资金户、风电场资金户(上次审计后新开,县政府已明确由党组书记负责,此次未审计)、南永公路建设大姚协调协调指挥部专户(2015年1月15日销户1个)。

(四)履行经济监督权情况

李雪平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期间为加强规范单位管理,2011年年末局党组制定了《政务公开制度》、《财务公开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考勤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公物管理制度》和《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等制度,并结合执行情况,2012年年末进行了修订,规范了工作管理制度。经审计,与经济责任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建立,执行基本有效。

(五)履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

李雪平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期间,单位账面其个人收入主要由工资和年终各项奖金构成,2012年1月起在交通运输局发放工资,2012至2014年12月李雪平同志在县交通运输局领取的收入151977元。其中:2012年度工资及奖金收入为41858元;2013年度工资及奖金收入59928元;2014年度工资及奖金收入为50191元。具体为:工资137605元,奖金14372元,具体是2013年发放2012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奖10000元,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州级考核奖3022元,2014发放2013年综合目标考核、蚕桑考核、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奖1350元。李雪平同志未说明有其他收入。

审计结果表明,李雪平同志任职期间,局党组和行政班子在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带领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实现了瓦湾线四级通乡油路全线建设,幸福村至铁锁乡油路列项并开工建设,通行政村路面硬化工程全面启动,完成2011年至2013年公路大中修工程投资和2013年安保工程投资建设,参与完成铁锁杞拉么至湾碧尾坪子的沿江公路公里土路建设,并列入2014年的县乡公路改造工程项目,进行路基改扩建和路面硬化工程,参与观音岩电站库区公路改复建工程施工管理。较好了履行了县交通运输局局长的经济责任。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状况,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建立,在账面未发现李雪平同志任期内个人经济方面的问题,在重大经济决策及执行方面,未发现有违反民主决策的个人行为。但大姚县交通运输局2014年接待费支出比上年增加42871元,增长81.18%,审计发现存在违规发放补助、购买大衣、挪用项目资金违规购车及办公桌椅、用专款支付办公楼建设资金、公路建设配套资金不到位、拉用其他项目专项资金、固定资产未入账、往来款清理不及时等问题,李雪平应负领导责任。

二、审计查实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发放补助28440元。

(二)挪用项目资金263600元违规购车。

(三)挪用专项资金140660元未办理手续购买办公桌椅。

(四)拉用其他项目专项资金32107318.85元,其中李雪平任职期间拉用17371827.41元。

(五)挤占挪用南永公路协调指挥部县国库借款704436元。

1.支付办公楼建设资金650000元。

2.付元大公路小板桥补偿费54436元

(六)挤占挪用项目前期费7633.61元。

(七)挪用存款利息用于加油110000元,

(八)购置车辆未入单位固定资产账378611元。

(九)套资金不到位101253400元。

(十)往来款长期挂账,清理不及时。

(十一)局机关经费账户滞留2012年以前资金32628元。

(十二)公路管理段购置挪用专项资金217600元购置车辆,未办理 采购手续。

(十三)公路管理段购置办公设备及家具未办理政府采购697580元。

(十四)公路管理段非税收入未交财政9600元。

此外,还发现李雪平同志离任后,新局长未到任前,大姚县交通运输局在南永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支出118256.59元,并注销了银行账户,用财政局借入的购车款支付龙街哨冲、桂花大村公路款80000元和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大姚县审计局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大姚县审计局建议:(一)严格按照上级批复的项目计划组织实施,避免出现个人签字就超计划、无计划投资建设项目的现象发生。认真执行政策规定,杜绝能办未办、能改不改屡查屡犯如政府采购手续等问题的继续发生。(二)加强会计工作,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发挥财务监督职责。用制度规范指挥部用人、租车、加油、报账等行为。(三)重视交付使用道路的管理,提高乡镇参与交通建设、管理的积极性,保证道路的完好率,尽可能延长道路的使用年限,缓解公路建设资金压力。

四、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大姚县交通运输局接到审计报告后,除由于资金原因未归还用南永公路协调指挥部向县国库借款支付的办公楼建设资金650000元外,已经按审计报告的要求进行整改执行,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认真进行了采纳。并将审计执行情况向审计局进行了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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