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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林业局2013年至 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61203 公文目录:审计结果公示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26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林业局2013年至 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015年11月26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自2015年3月16日至4月30日,大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大姚县林业局2013至2014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昙华乡、六苴镇等4个乡镇,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审计工作得到了大姚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林业站等各级部门的支持配合,进展顺利。审计涉及的相关单位对所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电子数据、业务数据和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大姚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进行审计结果公告。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

大姚县林业局是主管林业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中:一级财政预算单位2个,二级财政预算单位9个。内设党政综合办、组织人事股、计划财务股、资源林政股、防火办、天保办、退耕办、农村能源站、森防站、核桃产业办、营林工作站、昙华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所、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分类办(无编制)、核桃研究所等15个机关股室站所,三岔河林场、转湾河林场两个事业林场,金碧木材检查站一个检查站,大姚县林产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含湾碧林场)1个企业单位。森林公安局为受林业局领导和业务指导的正科级单位。全局有在职干部职工128人,其中:局机关30人,森林公安局18人,局直属事业单位44人,企业36人。按人员性质分,机关人员48人,事业44人,企业36人。下辖营林工作站、三岔河林场、转湾河林场等9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大姚县林产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含湾碧林场)1个企业单位。截至2014年底,大姚县林业局核定机构编制2个,实有机构2个,核定人员编制94人,实有92人,核定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1.2013年度预决算情况

2013年,大姚县财政局下达大姚县林业局预算总额为5927.76万元,其中:年初部门预算324.3万元,追加预算5603.46万元(其中专款追加5128.36万元),追加额占本年总收入的93.56%。当年预算向社会公开2个。决算报表反映部门总收入5989.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927.76万元、上级拨款60万元、事业收入1.68万元。

2013年部门总支出5815.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9.40万元、项目支出5015.83万元。本年总支出较上年增加1120.76万元,增长28.77%。2013年年初结转和结余4969.1万元,当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143.31万元。

2.2014年度预决算情况

2014年,大姚县财政局下达大姚县林业局预算总额为8998.57万元,其中:年初部门预算342.48万元,追加预算8656.09万元(其中专款追加8365.94万元),追加额占本年总收入的96.2%。当年预算向社会公开1个。决算报表反映部门总收入9001.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998.57万元、上级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2.49万元、事业单位营业收入0万元。

2014年部门总支出7740.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7.65万元、项目支出6923.17万元。本年总支出较上年增加1107.94万元,增长19.05%。2014年年初结转和结余5143.31万元,当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403.55万元。

(三)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情况

⒈“三公”经费、会议费方面。大姚县林业局“三公”经费、会议费2013年共支出76.91万元,比2012年度减少42万元,下降35.32%;2014年共支出73.11万元,比2013年度减少3.8万元,下降5%。

⒉培训费、考察费、差旅费方面。大姚县林业局2013年共支出47.13万元,比2012年度增加18.73万元,增长65.95%;2014年共支出52.45万元,比2013年度增加5.32万元,增长11.28%。

⒊楼堂馆所建设方面。大姚县林业局2013年、2014年没有新建或改建楼堂馆所。

⒋正版软件管理使用方面。大姚县林业局2013年采购正版软件共支出0.3万元,其中:采购国产软件支出0.3万元,占100%。2014年没有采购软件,比上年度减少0.3万元。

(四)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情况。

自2013年11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出台以来,大姚县林业局积极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和要求,修订或建立了大姚县林业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会议学习制度、职工请销假制度等59项制度,对“三公”经费、差旅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的管理使用与控制制度进行加强与完善。截至2015年4月30日,对公务用车情况进行了清理,报废车辆2辆;对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腾退,已腾退超面积标准办公用房120平方米。

(五)单位债务和担保情况。大姚县林业局2013年、2014年单位无债务。

(六)审计整改情况

1.以前年度审计决定执行情况

2012年4月,大姚县审计局对原局长杨生涛同志2007年9月至2012年2月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了就地审计,经审计核实,审计决定已全部执行完毕。

2.审计期间边审边整改的问题

(1)应缴未缴财政收入611419.42元,经审计组提出后,县林业局在审计期间积极整改,已于2015年4月24日上缴县财政。

(2)冒领沼汽太阳能补助3000元,在审计期间,审计组督促新街镇对张国芳户多领取的沼气和太阳能补助3000元进行收回存入新街镇财政所账户。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县林业局能执行部门预算管理,各项财政财务收支基本清楚,所提供的会计资料能反映部门预算执行及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状况。但大姚县林业局2013年、2014年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严。审计发现单位存在滞留项目资金、挪用专项资金、应缴未缴财政收入、会计核算不规范、资金兑付不规范、会计凭证中后附的部分合同签订不严谨等相关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大姚县林业局2013-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问题资金165.51万元。其中:违规问题金额78.40万元,管理不规范问题金额87.11万元,损失浪费问题金额0万元。

(一)结存专项资金871010.51元。

1.林业局机关账户结存505382.16元

2.天然林保护中心账户结存68312.75元

3.县财政局涉农资金专户退耕还林补助资结存297315.60元。

(二)挤占挪用专项资金24930.00元。

(三)应缴未缴财政收入145095.39元。

1.林业局机关应缴未缴财政收入95779.39元;

2.三岔河林场45400.00元;

3.转湾河林场房租收入3916.00元未缴财政。

(四)往来款长期挂账、清理不及时。

至2015年2月其他应付款8724942.72元。其他应收款7530930.17元。此问题正在进行整改,我县纪检监察和财政部门已将全县各单位、各乡镇住来款清理纳入全县重点督查工作。

(五)森林火灾保险交纳不合理。

(六)机制体制存在问题

1.资金兑付不规范。

2.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

3.会计凭证中后附的部分合同签订不严谨。

4.下达乡镇林业站经费管理不规范。

四、审计建议

1、财务人员要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增强责任意识,加强财务管理,严格会计核算,规范财务行为,加强对原始单据的审核,确保原始单据能全面如实反映全局财务收支状况。

2、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一是加快项目实施及资金的使用力度,充分发挥其效益;二是加强专项资金投入后的项目管理,尤其要加强核桃、花椒等林业产业项目的中耕管理,使其尽快产生经济效益;三是提高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集体资金的使用效益。每年下拨各乡镇的数百万元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集体资金,除少部分使用外,绝大部分资金沉淀在乡镇集体经济账户,建议结合新农村及村庄道路等一事一议建设项目,引导村组用好农村集体公益林资金,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大姚县林业局接到审计报告后,已按审计报告要求认真整改落实,对审计报告提出的建议也认真进行了采纳。具体是:

1.结存专项资金871010.51元,已于2015年6月3日上缴县财政。

2.挤占挪用专项资金24930.00元,已按要求归还原资金使用渠道。

3.应缴未缴财政收入145095.39元,县林业局已于2015年6月3日上缴县财政。

4.森林火灾保险交纳不合理。属省厅统一决策,故由省厅

统一整改。

5.机制体制存在问题。上述问题林业局已采纳,在完善相

关手续的同时,根据审计建议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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