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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关于对2021年度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审核对象进行公示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61211 公文目录:保障性住房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30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关于对2021年度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审核对象进行公示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3年05月1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申请条件为城镇低收入群体;中等偏下收入群体。我单位已会同有关部门对2021年度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对象的条件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后的申请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14日止。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向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6221257,反映时请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后回复。

 附件:

1.大姚县2021年度申请拟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对象公示表

2.大姚县2021年度申请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对象公示表

 

 

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附件1:大姚县2021年度申请拟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对象公示表.xls  49K
附件:附件2:大姚县2021年度申请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对象公示表.xls  1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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