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于30个自然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大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 普天玉
拟登记不动产状况 |
权利人 |
杨济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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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类型 |
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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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 |
大姚县咪依噜大街西侧(核桃综合交易市场21幢4单元21-4-5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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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
房屋:119.91㎡/土地:1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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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住宅/城镇住宅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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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姚县金碧镇白塔路新园东巷
联系方式:0878-6213191
公示单位:大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 年 6月 18日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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