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召开《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座谈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广开言路,集思广益,进一步做好《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修改完善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于2016年1月5日召开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分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乡镇长(负责人)座谈会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2016年1月5日(星期二)上午08:30 至 11:00,在县政务中心会堂百草岭厅召开。
(二)参会人员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县统计局、县审计局、县人社局、县交运局、县民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畜牧兽医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招商局、县水保办、县农开办主要领导,各乡镇乡镇长(负责人)。
(三)召集人:副县长张利伟、曹波
(四)联络员:曹丕红、陆华军、耿荣贵
二、部分政府工作部门和省州驻大姚单位座谈会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2016 年1月5日(星期二)上午 08:30 至 11:00,在县政务中心综合楼 317 政府常务会议室召开。
(二)参会人员
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民宗局、县司法局、县科技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教育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计局、县移民局、县扶贫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管局、县粮食局、县供销社、县地震局、县烟草公司、县气象局、县档案局、县志办、县邮政局、县开发投资公司、人民银行、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建设银行、信用联社、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人保公司、寿保公司、广电网络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大姚公路段、大姚公路路政大队、楚交集团大姚分公司、消防大队、武警中队主要领导。
(三)召集人:副县长李滨、林帮荣
(四)联络员:肖福琴、李建华、黎伟
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和部分人大代表座谈会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2016年1月5日(星期二)下午 2:30 至 5:00,在县人大常委会201会议室召开。
(二)参会人员
邀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和10名人大代表参会(请县人大办确定并通知)。
(三)县人民政府参加领导:副县长张利伟
(四)联络员:肖福琴、陆华军、王之斌
四、县政协主席、副主席,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和部分政协委员座谈会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2016年1月5日(星期二)下午2:30至5:00,在县政协110会议室召开。
(二)参会人员
邀请县政协主席、副主席,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和10名政协委员参会(请县政协办确定并通知)。
(三)县人民政府参加领导:副县长曹波
(四)联络员:曹丕红、耿荣贵、黎伟
五、县委工作部门、群团组织、法院、检察院、武装部和部分离退休老干部座谈会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2016年1月5日(星期二)下午2:30至5:00,在县政务中心综合楼317政府常务会议室召开。
(二)参会人员
邀请县委办、县纪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县委统战部、县妇联、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县委党校一名领导,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县委政研室、县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县委党史办、县委老干部局、县直属机关工委、县文明办、县残联、县科协、团县委、县文联、县红十字会主要领导,10 名离退休老干部(请县委老干部局通知)参加。
(三)召集人:副县长李滨
(四)联络员:吴丽红、李建华、赵鹏
六、相关要求
(一)参加征求意见座谈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请于 1 月4日下午3:00 前到县政府办综合股领取;
(二)参会人员提前 15 分钟签到参会;并将《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修改情况一并带上,待座谈会结束后交回县政府办相关联络人员,以便进一步梳理意见后修改完善;
(三)请各组联络员做好会场会务工作,县供电公司做好电力保障工作;
(四)请各组联络员做好记录并于1月5日晚7:30 前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梳理汇总后报《政府工作报告》起草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16 年 1 月 4 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各群团组织,省州驻大姚单位。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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