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教通〔2018〕37号
大姚县教育局关于限期拆除中小学
D级危房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
根据《楚雄州教育局关于限期拆除中小学D级危房的紧急通知》(楚教通〔2018〕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对我县中小学D级危房拆除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拆除D级危房
一是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各级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学校是落实D级危房拆除工作的责任主体,特别各学校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提高政治敏锐性,增强政治责任意识,要以对师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按期抓好D级危房拆除工作,坚决杜绝使用D级危房。二是严格按照省、州文件要求,针对“因拆除不彻底,自然演变等因素,部分学校仍存在利用D级校舍堆放杂物或作为教师周转宿舍使用”的现象,立即组织开展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D级危房全面大排查、大清理工作。对于仍然存在师生住宿D级危房的,自接到本通知10日内搬出,本月内全部拆除;用于堆放杂物及其他用途的D级危房,必须于本月内全部拆除。
二、妥善处置,建立长效机制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文件的通知》(楚政办通〔2014〕43号)、《楚雄州教育局关于定期开展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大姚县中小学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大姚县中小学校舍定期勘查制度》等文件要求,我县每年春、秋季开学前要求各学校对辖区内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及时上报县教育局,并尽快联系具有房屋鉴定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妥善处置。对于新增D级危房,要科学制定拆除重建计划,积极争取资金组织实施,务必做到当年新增当年排除。
三、加强检查督促,全面落实排危工作
为使全县D级危房排查、清理、拆除工作取得实效,县教育局将于7月组织检查组进行随机检查和重点抽查,将检查结果纳入2018年绩效考核。对工作不力,懈怠推诿导致工作延误的,将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拆除危房不及时,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严肃查处。本次排查清理工作后,各学校务必于6月30日前拆除辖区内的D级危房,同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大姚县中小学D级校舍排查拆除情况统计表》、危房拆除照片、2018年鉴定新增D级危房的拆除重建方案。
联系人:黄 艳
联系电话:0878-6222507
电子邮箱:dyxxab@126.com
附件:
1.楚雄州教育局关于限期拆除中小学D级危房的紧急通知
2.大姚县中小学D级校舍排查拆除情况统计表
大姚县教育局
2018年6月15日
大姚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6月15日印发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