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大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大姚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县教育系统 消防检查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62952 公文目录:工作实施情况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13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县教育系统 消防检查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 姚 县 教 育 局 文 件

 

大姚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县教育系统

 消防检查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

    现将《大姚县教育系统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大姚县教育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姚县教育局

2017年6月17日

 

 

附件1

大姚县教育系统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有效排查整治校园火灾隐患,确保全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楚府办明电〔2017〕62号)和《楚雄州教育系统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围绕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和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安保,以“防大火、强基础” 为目标,坚持消防检查与提升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不断提升师生消防安全素质,夯实校园消防安全基础,确保全县教育系统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开展校园消防安全自查。重点检查:学校建设、装修通过消防安全审批验收情况;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保安等人员消防培训情况;学生消防安全教育情况;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自动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制度情况;火灾应急预案制定、中小学逃生演练情况;消防通道是否通畅;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灯、防火门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用火用电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2.检查火灾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检查各种火灾隐患整改、防控情况,重点检查整改方案、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3.开展重大隐患“回头看”。重点检查历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并整改到位。

(二)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1.开展校园消防安全形势研判。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开展一次校园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和评估,摸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掌握校园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情况,尤其是对学生宿舍、图书馆、教学楼、实验室、食堂、易燃易爆危化品存储使用等场所以及重大火灾隐患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研究提出针对性对策意见。

2.落实校园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网格消防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将消防管理延伸至“网格”最末端。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要结合夏季火灾特点,发动网格力量开展针对性地网格排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

3.建好用好微型消防站。各级各类学校要整合保安、重点岗位员工、消防志愿者、班主任以及值班室人员等多种力量资源,结合值班安排和在岗情况,分时段优化人员编组,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微型消防站要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

(三)强化师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七进”工作。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和消防宣传“七进”要求,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师资、课时“三落实”,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2.开展学校消防宣传六个一活动。组织开展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全州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消防宣传六个一活动,即举办一堂消防安全讲座、开展一次综合消防演练、组织一次消防参观体验、完成一次家庭消防作业、组织一次消防夏令营、策划一次消防微活动。组织开展消防进军训工作,所有高中新生军训期间接受四个一消防安全教育。

3.抓好学校消防人员培训。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校园保安人员、宿舍管理员等重点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四)组织开展防火逃生应急疏散演练。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和《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技术规程(试行)》要求,落实应急疏散演练制度,完善应急反应机制建设,各级各类学校要集中开展一次防火逃生应急疏散演练,做到教职员工、学生全覆盖。积极邀请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到学校指导师生演练开展。演练结束后要认真总结预案演练情况,对发现不足之处及时修改完善,调整充实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师生应急逃生避险和自救自护能力。

(五)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各级各类学校要紧盯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及重要节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督促落实消防管理措施,维护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检查标准,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措施,周密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确保活动覆盖辖区内所有学校。

(二)全面检查整治阶段(6月上旬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分析研判学校消防安全形势,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列出清单,实行“销号式”管理,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限期整改。

(三)总结阶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3日内)。总结经验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固化工作成效,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类学校要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校园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扎实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要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各学校工作部署情况请于623日前书面报教育局安全股,党的十九大闭幕后5日内报工作总结及活动图片资料(不少于6张)。

 (二)加强排查,强化整改。各级各类学校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手段,扎实开展消防检查工作。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建立台账、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无能力整改的,要书面报请当地党委政府和县教育局挂点联系领导协调解决,同时书面报安全股备案,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整改。

 (三)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各中心学校要成立督查组,深入督查辖区内学校消防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县教育局将适时对各学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

                         

 

 

附件2

 

大姚县教育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教育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电气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7〕58号)和《楚雄州教育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楚教通〔2017〕51号)要求,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学校使用的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电气设计施工、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排查整治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三年的综合治理,实现学校使用电器产品质量过硬,电气设计、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校园内电气火灾事故得到有效管控。

二、整治内容

(一)全面开展学校所用电器生产质量达标情况排查整治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排查在用电器产品生产质量达标情况,严把进货关,坚决杜绝采购、使用“三无”电器产品,对正在使用的不合格电器产品,要坚决予以更换。

(二)全面开展校舍电气、线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 电气线路选型、敷设、保护措施。电气线缆选型是否与使用场所环境条件相适应,满足国家工程建设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和保护措施是否满足国家、行业部门有关技术标准;临时线路敷设、管理是否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等。

2.检查电器产品选型、安装、使用。照明灯具、配电箱的选型、设置、安装是否与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相适应,相应的防护措施是否完好有效,灯饰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是否高于B1级;开关、插座的额定电压、额定电流等电气特性参数是否满足使用要求;配电箱的选型、设置、安装是否与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相适应;电表箱内配套电源开关、断路器等是否采用防止火花飞溅的防护措施。

3.检查电气保护及防雷防静电措施。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等电气保护装置的选用、更换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产品质量标准;建筑场所防雷防静电装置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要求,防雷防静电措施是否完好有效,接地电阻值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三)全面开展学校安全用电管理方面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并落实,是否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是否定期组织对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是否将安全用电列入日常防火巡查内容,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电气线路使用、维护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配电室是否定期检查巡查,电气检修员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是否定期接受业务培训,是否掌握安全用电知识,是否履行本岗位消防工作职责,学校重点场所是否使用大功率电器,学生宿舍是否存在带电插座。

三、工作措施

(一)积极推动落实电气安全管理责任。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责任,推动学校单位依法依规落实电气安全各环节监管职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信息台账,加强督导检查,确保电气安全隐患全面整改。

(二)严格电气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和培训。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核查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合法性、有效性,检查人员岗位电气安全知识掌握情况;加强对相关电气操作人员安全知识等业务培训,落实电气操作人员培训考核等,做到持证上岗。

(三)定期开展电气安全自查和检测。各级各类学校要将电气安全作为日常防火巡查、检查的重要内容,及时自查自改电气安全隐患;依法依规定期开展电气防火检测,有条件的学校检测要请具有相关电气资格证书的人员或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检测记录由单位责任人或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四)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各级各类学校要利用校园板报、宣传橱窗、电子屏等宣传媒介大力开展电气火灾防范宣传,在重要节日、重点时段及时向学生及教职工发送电气火灾防范知识等消防安全提示手机短信,学校要将电气火灾防范纳入校园消防培训内容,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要制定印发电气火灾防范宣传品、宣传挂图切实普及安全防火常识。

四、整治时间和步骤

全县教育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从2017年6月开始至2020年3月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6月)。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7月至9月)。各级各类学校要利用暑期深入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排查,着重检查宿舍、实验室、食堂等重点部位,采取切实力的整改措施和手段,对已经排查出的电气火灾隐患,要逐一列出清单,实行销号式管理,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79月至20202月)。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日常检查巡查工作,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81月至20203月)。县教育局将联合质监、消防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专项督察。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各级各类学校要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电气火灾整治的重要意义,扎实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要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各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工作部署情况,请于2017623日前书面报教育局安全股。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邀请公安消防、电力等部门协作配合上,深入开展电气火灾隐患的排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建立台账,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自身确无能力整改的,要书面报请当地党委政府和县教育局挂点联系领导协调解决,同时书面报安全股备案,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整改。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类学校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过广播、网络、板报、专栏以及微信、校讯通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向师生及家长宣传普及用电、用火安全、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