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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教育局关于2016—2017学年 收放假时间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62962 公文目录:工作实施情况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13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教育局关于2016—2017学年 收放假时间的通知

 

 

   

 

 

大教通〔2016〕77号

 

   

大姚县教育局关于2016—2017学年

收放假时间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

2016—2017学年上学期教学工作即将结束,根据《楚雄州教育局关于调整2016/2017学年中小学收放假时间的通知》(楚教通[2016]10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收放假时间分别为:

一、寒假放假、收假时间安排

(一)普通高中学校收放假时间安排

1.毕业班

秋季学期:2017年1月21日放假。

春季学期:2017年2月12日开学报到,该学期高考结束后放假。

非毕业班 秋季学期:2017年1月21日放假。

春季学期:2017年2月12日开学报到,2017年7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放假。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初中毕业班秋季学期:2017年1月21日放假。

春季学期:2017年2月12日开学报到,该学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放假。

初中非毕业班及小学秋季学期:2017年1月21日放假。

春季学期:2017年2月19日开学报到,2017年7月7日放假。

(三)职教中心及幼儿园收放假时间安排

职教中心及幼儿园收放假时间参照初中非毕业班及小学收放假时间,由学校(园)领导班子研究后报教育局批准执行。

各级各类学校放假时间为学生离校时间,开学报到时间为学生到校时间,教职工收放假时间由学校根据工作自行安排。

二、其它事项

(一)严格假期时间规定。各中心学校、县属学校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收放假时间,若遇特殊情况需要作调整的,必须报请县教育局批准。

(二)严禁加强组织集体上课和统一安排自习。各中小学要继续严格执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的若干规定(试行)》和省州“减负提质”相关规定要求,除周六可组织义务教育九年级、普通高中三年级学生在校内进行教学活动外,学校及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双休日、国家法定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

(三)为使全县师生过好安全、祥和的寒假及春节,各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在放假前要作一次师生思想及安全专题教育,并做好下学期学生入学巩固思想工作。

(四)各学校放假前必须认真进行一次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安排好假期间护校工作,将假期值班人员及带班人员名单报县教育局办公室备查。

 

 

大姚县教育局

2016年12月19日

 

 

 

 大姚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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