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第二批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计划任务的通知》(大农危改办发〔2017〕3号)的要求,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县下达我镇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帮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从维护和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出发,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目标,紧紧依靠群众,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工作,确保把此两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惠民工程办实、办好,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今年,县下达我镇D级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任务数405户,其中:易地扶贫搬迁3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恢复重建61户(马茨44户已列入易地搬迁),一般危改户44户。镇危改办、扶贫办、民政办要根据县下达任务数,按照生活最困难、住房最危险的优先改造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拆除重建户、易地搬迁户、恢复重建户数量,各村组要制定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将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户,确保于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年度建设任务,12月底前完成验收及资金兑付工作。(各村建设任务具体详见任务分配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以涉及农户为危房改造实施主体,在户主自愿并落实自筹资金的基础上,由政府给予适当补助,提供政策支持、技术服务和工作指导。
(二)坚持先易后难、重点突出的原则。优先安排具有建房意愿、有能力建房的和所居住房屋特别危险、地质灾害隐患点区域内的房屋;重点补助、帮扶居住在农村危房中的贫困村、民族聚集村及贫困残疾人家庭、低保户和其他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户。
(三)坚持集约用地、标准建设的原则。充分考虑群众经济承受能力,结合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在符合村镇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严格控制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和用地标准,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
(四)坚持阳光操作、规范管理的原则。严格规范农村危房等级评定和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批、建设等条件和程序,公开补助标准、申请审批程序、审批结果,坚持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五)坚持实事求是、点面结合的原则。坚持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有序推进改造建设工作,同时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突出地方建筑特色,形成各具特色的建筑风貌,确保改造后的住房既安全、经济、适用,又美观大方,避免大拆大建和盲目攀比。
(六)坚持统筹结合、全面推进的原则。要把农村危房改造和恢复重建、易地扶贫搬迁建设结合起来,熟读政策,把握标准,抓好结合,全面推进,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
三、政策措施
(一)补助对象。1.农村危房改造。具有本地农村户口、经济最困难且在“两项调查”中鉴定为D级危房的农户。2.易地扶贫搬迁。必须在贫困村、组中具有本地农业户口或农转城户口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D级危房户。3.恢复重建。具有本地户口并在9·06自然灾害中被确定为房屋重损的农户。
(二)补助标准。1.农村危房改造。D级危房户拆除重建每户补助建设资金2万元(其中:特困户1人户,每户补助3万元;特困户2人户,每户补助3.5万元)。2.易地扶贫搬迁。待补助政策明确后,按政策标准执行。3.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避让农户每户享受国土部门补助资金5万元,灾后恢复重建户每户享受民政补助资金2万元(特殊户每户2.8万元),并整合危改补助资金2万元,共计4万元补助资金。
(三)建设标准。1.农村危房改造。房屋结构为大屋架、砖混、钢结构,重建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其中,1人户不得少于30平方米、2人户不得少于40平方米),购买商品房面积不得少于45平方米、不得大于144平方米。2.易地扶贫搬迁。房屋结构为大屋架、砖混、钢结构,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经镇人民 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包村挂点领导、挂点组长、村(居)委会主任为成员的桂花镇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参与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及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统筹推进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及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由张伟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各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的组织领导,要根据目标任务,及时研究制定具体方案,确定具体工作目标、行动举措和步骤进度,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广泛宣传引导。农村危房改造及易地扶贫搬迁建设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村(居)委会、站所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恢复重建及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强化群众对有关政策的理解,引导群众发扬自力更生的精神,增强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及易地扶贫搬迁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镇建设1个以上示范村,引导群众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及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同时,积极宣传农村危房改造及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工作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镇上下关心、支持、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及易地扶贫搬迁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资金监管。农村危房改造及易地扶贫搬迁建设涉及面广,所需资金量大,镇纪委、财政所要积极配合牵头,定期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特别是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标准,直接将资金补助到危房改造户,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等行为,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纠正,问题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严控质量安全。镇村镇规划中心、扶贫办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及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开工前对施工队伍资质和人员资格严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开工;开工后在地基开挖、关键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要及时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对现场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强化其安全意识,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改造完工后,先由镇组织相关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上报县住建局、县扶贫办进行最后验收。验收工作分初验和复查两个步骤进行,初验工作由镇政府组织涉及站所、村委会、村民小组实施,初验重点包括工程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情况、是否符合年初计划等;复查工作由县农村危房改造及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严格信息报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和《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要求,健全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及抗震安居工程一户一档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严格执行危房改造农村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及时做好数据采集和录入,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系统。同时要通过多种方式,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六)加大考核机制。为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及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圆满完成,将制定考核办法,对涉及农村危房改造及易地扶贫搬迁各村委会进行考核评比,并纳入年终工作绩效考评,从而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及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桂花镇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表
桂花镇人民 政府
2017年4月1日
附件
桂花镇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表
村(居)委会 |
2016年危房改造任务及完成情况(户) |
2017年下达任务数(户) |
责任人 |
|||||
下达数 |
完成数 |
完成情况 |
总任务数 |
危房 改造 |
易地 搬迁 |
恢复重建 |
||
立 新 |
15 |
11 |
-4 |
38 |
2 |
34 |
2 |
施以忠 张龙 王智勇 黎彦聪 杨柳兰 李荣慧 李平忠 |
马 茨 |
9 |
14 |
+5 |
64 |
5 |
59 |
已计入易地搬迁任务 |
彭阳武 钱荣云 李树源 王建军 李志强 李必兰 李志祥 |
皮左黑 |
14 |
15 |
+1 |
32 |
5 |
25 |
2 |
周雪倩 林文贵 奚正明 李培权 李云忠 李会才 |
大 河 |
27 |
20 |
-7 |
36 |
4 |
22 |
10 |
孙国梁 温建厚 李恒梅 缪成宗 邹业权 李春明 |
桂 花 |
37 |
18 |
-19 |
17 |
5 |
6 |
6 |
施光林 王忠堂 谭起金 高海潮 杞学功 高培富 |
大 村 |
43 |
38 |
-5 |
90 |
7 |
70 |
13 |
马永超 彭国云 段云海 李金芬 王颖儇 殷忠 邹学聪 果培明 |
小 河 |
24 |
17 |
-7 |
48 |
12 |
22 |
14 |
朱震宇 陈艳阳 樊倩 果永洪 李美兰 段云江 |
树皮厂 |
21 |
30 |
+9 |
68 |
0 |
55 |
13 |
樊亮 刘绍雄 古鸿明 熊晓伟 廖志会 樊昭 杞吉荣 张文红 |
乌龙口 |
20 |
17 |
-3 |
12 |
4 |
7 |
1 |
高如才 张永华 杨建维 鲁伟聪 杨从良 王春云 |
合计 |
210 |
180 |
-30 |
405 |
44 |
300 |
6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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