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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扶贫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64891 公文目录:乡镇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5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扶贫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 成文日期:2023年05月11日

监督索引号53232600432801000

大姚县扶贫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大姚县扶贫办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姚县扶贫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办担负着开展有关扶贫开发政策研究,拟订有关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协调解决扶贫开发中的重要问题;组织开展全县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扶贫开发信息监测工作;负责扶贫项目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资金分配方案,做好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绩效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组织开展扶贫工作方面的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和东西部地区对口帮扶大姚的组织协调和联络服务工作;统筹行业扶贫开发工作;做好扶贫开发督查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2018年以来,我县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决把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举全县之力,集全县之智,以严的要求、实的举措、硬的作风,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高位推动,压实脱贫责任。提高政治站位,牢树“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在状态、有激情、出业绩”要求压实县、乡、村三级责任。一是凝聚攻坚共识。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指导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的根本遵循,把全县各级干部、各族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对党绝对忠诚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始终保持冲锋冲刺状态和严细深实作风,用心用情用力,全身心投入脱贫攻坚。二是强化组织领导。紧紧牵住责任落实的“牛鼻子”,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三级书记”抓扶贫工作机制和党政“一把手”“双组长”负责制,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每月至少研究部署1次以上脱贫攻坚工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和脱贫攻坚指挥部会议专题研究安排,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中共大姚县委 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等“2+6+3”系列政策性文件,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三是压实脱贫责任。实行“县级领导对1个乡镇脱贫攻坚总体负责、县级行业部门对本行业脱贫指标达标包干负责,挂包干部对所挂包贫困户具体负责”责任制,县委、县政府与12个乡镇、21家县级行业部门签订了脱贫攻坚责任状。对乡镇、部门、干部实行捆绑考核、“一票否决”。坚持挂图作战,对脱贫攻坚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动态公示,对季度排名后3位的进行亮灯提醒。四是派强工作力量。向77个贫困村(其中40个深度贫困村)、10个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选派驻村扶贫工作队87支333名,整合省、州、县101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3767名干部职工挂包所有贫困户,做到“贫困村驻村扶贫工作队、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全覆盖。县委任命县处级领导担任乡镇党委第一书记12名、第一副书记10名、乡镇驻村工作队副队长3名,增派突击队员20名,充实基层一线力量。五是抓实党建扶贫“双推进”。用党建引领脱贫攻坚、助力脱贫攻坚,把党建优势有效转化为脱贫优势。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作为“三级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组建15个青年人才党支部,深化村干部素质、能力和后备力量“三个提升工程”,采取党员脱贫“10项措施”激发内生动力。从今年1月份起,为村“三职”干部人均每月增加报酬1000元,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县财政按照每个村30万元的标准,投入资金3680万元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到年底全县129个村(社区)集体经济年收入可达3万元以上。六是强化工作督导调度。严格落实“县委书记遍访贫困村,乡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遍访贫困户”要求,县处级领导每周不少于3天驻村研究脱贫攻坚工作。认真执行“月初明确下发工作重点、月中开展督促检查、月末报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制度,扎实开展脱贫摘帽“百日攻坚”行动和“户户达标,村村达标,项项达标”专项行动,推行“三天一调度”工作制度,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适时到各乡镇、县级部门开展巡回督导,确保脱贫攻坚各项政策举措落细落实。

2.坚持精准方略,提高脱贫质量。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工作首位,把精准要求贯穿到脱贫攻坚全过程,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退出。一是精准扶贫对象。严格按照动态管理“六步走”和精准识别“五查五看”“三评四定”的程序要求,扎实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8月,开展建档立卡数据信息调整和补录,新识别纳入295户722人,整户剔除22户87人,整户补录3户8人,人员清退11人,返贫6户22人,自然增加409人、自然减少449人。目前,正在开展2018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贫困退出工作,经入户调查、村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告、行业部门认定、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全县拟新识别纳入贫困户77户283人,拟脱贫2818户10276人贫困人口,拟出列66个贫困村(出列占比98.7%),贫困人口自然增加279人,自然减少238人,需整户清退2户10人,预计2018年末贫困人口2091人,贫困发生率为1.01%。扎实开展户口清理整顿规范管理工作,办理出生落户507人,注销385人,并户2650户,分户222户,迁入320人,迁出51人,确保人户相符。二是抓实群众收入。在产业扶贫上,县财政继续按贫困户户均5000元的标准,投入产业扶持资金5002.5万元,实行每户3000—7000元的产业扶贫差异化补助。全年发放扶贫小额贷款3789.3万元,完成州下达任务数3500万元的108.26%。扶持贫困群众种植蚕桑447亩、魔芋3839亩、百合6176亩、中药材996亩,养殖生猪(出栏)29299头、肉牛(出栏)3815头、黑山羊(出栏)22769头、鸡(出栏)103759只,实施核桃提质增效34919亩、花椒提质增效8325亩、芒果提质增效3743亩。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704个,新型经营主体以订单方式带动贫困户发展5398户,带动打工就业1386户1669人,实现了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覆盖率、利益联结覆盖率2个100%。在就业扶贫上,深入实施技能扶贫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两个专项行动”,打造就业“扶贫工厂”10个、“扶贫车间”18个,依托上海、深圳2个劳务输出工作站,至10月有序组织劳务输出12批次68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432人,超过2017年全年输出人数265人。在生态扶贫上,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15356亩,惠及贫困户3329户13236人,补助资金1724.58万元;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3385亩,惠及贫困户123户494人,补助资金57.77万元;实施生态效益补偿26.47万亩,惠及贫困户3085户8800人,补助资金529.4万元;公开聘用贫困人口担任生态、天保护林员319名。在光伏扶贫上,完成2018—2020年光伏扶贫规划,共规划建设村级光伏电站58座,每座装机不小于100千瓦,建设模式为屋顶光伏,涉及58个贫困村6781户26040人贫困人口,规划总投资3770万元。三是抓实住房安全。在易地扶贫搬迁上,严守“四条红线”,全面落实“双点长”制和“五包”责任制,全方位开展“保姆式”服务,实施易地扶贫搬迁2480户9495人,建设集中安置点27个,集中安置和城镇安置1435户5279人,比例达55.6%。2016年实施建设的14个集中搬迁安置点已全部竣工;2017年建设的13个集中搬迁安置点,县城公租房、赵家店黄羊岭大兴田、黑什里大红山、他利颇芭蕉箐安置点已完成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其余9个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正加快推进。截至10月30日,累计搬迁入住2355户9022人,入住率95.02%;累计拆除旧房1659户,拆除率66.9%,复垦复绿面积128亩。在农村危房改造上,聚焦“4类重点对象”,建立“一户一方案”改造方案,扎实开展农村危房改造“60日攻坚行动”,截至11月6日,3085户农村“4类重点对象”C、D级危房改造任务,开工3254户,开工率105%;竣工3121户,竣工率101%。3018户“非4类重点对象”,开工2879户,开工率95%;竣工2745户,竣工率91%。四是抓实社会保障。在教育扶贫上,全面落实教育扶贫精准资助政策和义务教育精准控辍保学“双线四包”责任机制,全县共有卡户学生5759人,其中学前教育阶段589人,义务教育阶段3976人,普通高中阶段411人,中职阶段359人,大专以上(含高职)424人,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无辍学。2017年2月,通过了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认定。在健康扶贫上,全面落实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家庭医生签约率达100%。1至9月,全县贫困人口普通门诊就诊人数97457人次,总费用517.44万元,统筹支出223.04万元;贫困人口住院就诊人次6286人次,总费用2419.39万元,统筹支出2112.82万元。贫困人口门诊及住院报销比例均达到要求。在兜底保障上,严格执行省州保障标准和提标政策,从今年7月1日起,对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保障标准再次提标,实现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认真开展民政兜底保障对象核查和动态管理,全县共有农村低保户12981户30475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073户11483人,占贫困人口的30.22%。五是抓实沪滇扶贫协作。围绕“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持、资金支持、携手奔小康”5项主要任务,主动加强与上海市的对接沟通,最大限度争取对口帮扶支持。2016年以来,上海市杨浦区、嘉定区共帮扶我县项目资金3210万元,实施援建项目16个,其中基础设施项目5个、种植基地项目5个、养殖基地项目4个、劳务协作项目2个。六是抓实社会扶贫。精心组织开展“10·17”扶贫日、“万企帮万村”等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1至10月,累计收到社会扶贫捐赠854.7万元,其中捐款339.33万元,捐物折资515.37万元。

3.坚持增加投入,夯实脱贫基础。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加大扶贫资金争取整合力度,精准用好各类资金资源,强化扶贫资金监管,构建支撑有力的脱贫攻坚投入保障体系。一是抓好项目规划。以“户户清”为抓手,按照“县有项目库、乡有路线图、村有施工图、户有明白卡”和“六清七步”工作法要求,扎实做好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共规划项目资金11.25亿元。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全面落实“四到县”制度,年内共投入基础设施、产业项目扶贫资金12.66亿元,扶贫整乡整村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沪滇扶贫协作、扶贫融资等项目有序实施,贫困地区交通、水利、电力、文化、通讯等公共基础设施大幅改善,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三是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扶贫融资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等相关制度,加大扶贫项目资金业务培训、督促指导、监督检查、跟踪审计力度,促进扶贫项目管理规范,资金安全高效。

4.坚持严实作风,打造脱贫铁军。坚持把从严治党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始终保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高压态势。一是提升干部履职能力。通过开展脱贫攻坚干部全覆盖轮训、政策考试、编发干部读本、“七步工作法”等,督促广大干部学深学透政策精神,提升履职能力,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百米”。共开展干部政策培训179场次,培训各级干部9120余人次,编发干部政策读本3期11300余册,电话抽查、随机提问干部2032人次。扎实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加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力度,广泛开展政策宣讲,贫困群众内生动力进一步激发。二是严实整改销号问题。认真抓好上级对我县脱贫攻坚巡视巡察、督查调研、跟踪审计、考核考评等反馈发现问题整改,整改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楚雄州脱贫攻坚反馈意见5个方面13条,接受了省委第四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延伸巡视;整改州委第三巡察组专项巡察楚雄州脱贫攻坚工作反馈问题11个方面24条;整改国家、省州对我县脱贫攻坚督查调研发现问题22个方面61条,办结“我为大督查提建议”网民留言6条,州2018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专项督查发现问题6个方面20条,正在整改落实之中;整改省2017年四季度扶贫政策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问题5个,整改州2017年脱贫攻坚跟踪审计发现问题4个方面11条,整改州2017年脱贫攻坚跟踪审计移送问题5个方面9条。扎实开展全县脱贫退出风险排查、自检自查,对排查自查出的脱贫风险及会议交办事项,制定问题责任清单在县电视台公开“晒单”,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高质量整改到位。截至10月30日,乡镇片区脱贫攻坚专题办公会议109项决定事项,已办结63项,办结率57.8%;未按时限要求办结39项,有7项正按时序推进。三是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格按照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转作风、大调研、抓精准、促落实”专项行动和以“看我担当、看我作为、评我业绩”为主题的作风整顿,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加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始终保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高压态势。今年以来,排查脱贫攻坚问题92个,移交办理问题线索29条,立案查处6人,问责8人,通报扶贫领域失职失责问题1批25件次,通报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例1批10人次。同时,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坚持从脱贫攻坚一线识别干部、培养干部、选拔干部,营造风清气正、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脱贫攻坚环境。在2018年脱贫攻坚奖评选中,我县有1家企业、1名个人、1户贫困户受到省级表扬,有1个乡镇、19名个人、2户贫困户受到州级表扬;有4个乡镇、6家县级部门、2家企业、64名个人、26户贫困户受到县级表扬。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姚县扶贫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在全省预决算监督平台上是一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5个股室:综合股、项目股、信贷股、易地股、社会外资股;现有公务员编制数5人,机关工人编制数1人,事业编制数8人。实有年末在职职工17人(其中公务员10人、事业人员6人、机关工人1人),退休人员7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实现总收入4,387,003.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87,003.0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2018年度收入438.7万元,与上年575.51万元相比,减少136.81万元,下降23.77%。下降原因主要是财政下达的项目资金同比减少158.2万元。单位无其他非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全年支出4,754,311.38元。其中基本支出2,850,709.83元,占总支出的59.96%;项目支

出1,903,601.55元,占总支出的40.04%。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扶贫办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50,709.8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5472.64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65032.73元,占基本支出的14.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扶贫办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03,601.5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84800.70元,减少34.09%,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缩减各种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扶贫办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10884.8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78%。与上年对比减少892196.14元,减少16.82%,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缩减各种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4%,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6242.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9%,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和在职人员养老金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95771.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障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3278870.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34%,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及机构正常运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扶贫办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36285.25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6222.55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062.7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36285.25元,比上年长60.6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9100元,增长82.73%;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增加44500元,增长62.06%。原因一是脱贫攻坚任务重,到乡镇、村、组指导工作的次数增多;二是扶贫项目多分布在边远的贫困地区,公务用车使用频率比较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6222.55元,占85.28%;公务接待费支出20062.7元,占14.72%。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6222.5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6222.5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与脱贫攻坚有关的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062.7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062.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与脱贫攻坚工作有关的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扶贫办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为165032.73元,与上一年190001.54元对比减少24968.81。主要原因分析是今年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会议和培训比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所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管费、邮电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745401.4 

380,151.56 

1,365,249.84 

614600 

 

750649.8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大姚县扶贫办部门资产总额1745401.4元,其中银行存款380,151.56元,占资产总量的21.78%;固定资产1,365,249.84元,占资产总量的78.22%。负债总计48104.37元,其中其他应付款48104.37元,占负债总额的100%。净资产总计1697297.03元,其中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327047.19元,占净资产总额的19.27%;其他资金结转结余5000元,占净资产总额的0.29%;固定资产1,365,249.84元,占净资产总额的80.44%。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审批工作,主要是单位通过询价问价方式自行分散采购,资金来源均为财政拨款。2018年我单位采购预算26264.84元,其中通用设备22744.84元、会议桌3520元,实际采购金额26264.84元,其中通用设备22744.84元、会议桌352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部门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二)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五)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六)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七)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600432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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