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梅代表:
您在县人大十七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之间矛盾的建议》(第208号建议,交由扶贫办办理,现答复如下:
建档立卡贫困户是指已经完成审批流程,建立了贫困档案,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动态管理的贫困家庭。纳入贫困户有严格的标准、也有严格的程序。对贫困户因户施策,建立帮扶机制,落实帮扶是落实中央“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要求的具体体现。我县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州的政策要求开展,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的政策,只能贫困户享受;但是在基础设施的改善、产业的培植、农村经济带头人的培育方面,充分考虑辖区内群众的长远发展,给予了很多政策的支持,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加大投资、改善基础条件。2015年至2019年3月,全县从扶贫行业投入的资金是12.65亿元,项目涉及全县12个乡镇。2015年至2019年3月,仅昙华乡基础设施就投入了9880.07万元,项目惠及昙华乡所有村委会;通过项目的实施,昙华乡各村各小组出行、饮水、供电、农业设施等得到大幅的改善,各村各户均得实惠。
二是严守政策、落实惠农补贴。近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各乡镇用足用活各项惠农惠民政策,凡符合条件,均能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生态补偿、医疗救助、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农村高龄老人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就学“两免一补”、四类非四类危房改造、小水池(窖)建设”等项目中得到补助,补助做到了长期稳定。
三是加大扶持、培育优势产业。2017年大姚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大姚县产业扶贫实施方案》(大政办〔2017〕75号),除了对贫困户发展产业进行扶持外,明确了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政策,对“形成产业扶贫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发展 规模化种养殖业、到贫困乡镇和贫困行政村发展形成固定 资产投资”三种类型,均进行资金扶持。
四是金融扶持、培育农村经济带头人。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做好当前后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75号),明确了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励政策支持力度,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自主创业的,申请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15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我县在工商联、人社局、妇联、工会均可按照条件进行申报,得到贷款贴息扶持,解决了融资困难的问题。
致富靠立志拼搏、靠勤劳的双手。作为大姚的公民,我们应该看到各级党委、政府好政策给我们带来的实惠和长远发展的帮助,正确看待贫困户与非贫困户短期内政策的差异,引导广大群众树立致富最终要靠自己的努力拼搏的信念,克服等靠要思想,从现在做起,找准路子,脚踏实地、奋力拼搏,最终都能实现致富奔向小康。
感谢您对我县脱贫攻坚工作的关心,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给予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陈国平 联系电话:0878- 6222801)
大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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