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昙华乡脱贫攻坚产业扶贫巩固提升实施方案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64957 公文目录:相关政策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07日 文  号: 标  题:昙华乡脱贫攻坚产业扶贫巩固提升实施方案

昙华乡脱贫攻坚产业扶贫巩固提升

实施方案

 

为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持续推进产业扶贫工作,构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产业支撑体系。按照《大姚县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大姚县产业扶贫实施方案》精神及要求,结合我乡脱贫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全乡贫困人口全面摘帽,2020年同步小康目标,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体要求,突出产业发展在脱贫攻坚中的优先地位,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稳粮、促特、强畜、兴果、融合”为思路,以产业发展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辐射带动贫困户产业脱贫致富为途径,在一产挖掘特色、二产加工增值、三产加快发展上着力,到2020年,确保全乡贫困户参与当地产业发展的比重达到 100%;确保25户未脱贫农户通过产业扶贫实现稳定脱贫退出;确保2014-2018年已经脱贫的703户产业发展规模和水平进一步得到巩固提升,实现持续稳定长效增收,防止返贫。

二、产业布局

通过整合各块产业扶贫资金和产业发展资金,依托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种养殖大户,紧紧围绕我乡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核桃、花椒、树葱、马铃薯、黑山羊等优势产业,实现以短养长、长短结合的产业模式,逐步形成“一村一品、一户一业、一户一技”的产业格局。昙华社区以发展乡村旅游、马铃薯、牡丹、樱桃种植产业为主,赤石岩以务工经济、土鸡、生猪养殖为主,麻秸房以树葱、华山松种植为主,小兴厂村委会以肉牛养殖、魔芋、山药种植为主,菜西拉村委会以黑山羊养殖、中药材、牡丹、华山松种植为主;子米地村委会以马铃薯、百合、中药材种植为主,海古簸以白菜、豪猪、百合为主。

三、扶持对象及原则

(一)扶持对象

全乡72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以下简称“贫困户”)。

(二)基本原则

1.因户施策,产业精准到户。坚持把带动贫困户增收作为产业扶贫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贫困户劳动力现状和资源条件因户施策,做到“户户有产业、家家 能‘造血’”,确保每户贫困户有1个以上增收产业。

2.因地制宜,集约规模发展。结合资源优势和传统种养习惯,

按照“一村一品”思路确定产业发展项目,引导和帮助贫困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引领带动集约规模发展,实现产业增效农户增收。

3.差异扶持,激发内生动力。产业扶贫资金按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5000元测算,根据“三评四定”操作流程,综合贫困程度、脱贫产业类型选择、脱贫主观意愿等因素,每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扶持资金在3000—7000元范围内实行差异化补助,激发建档立卡贫困户内生动力,引导自强自力脱贫。

4.保护生态,实现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做到扶贫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兼顾。

5.长短结合,持续增收脱贫。坚持长短结合,以短养长,稳

定脱贫,持续增收,通过产业扶贫把贫困群众有效组织起来,带入组织化生产体系和利益分配链条,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实现精准脱贫目标。

四、产业扶贫重点及政策

结合我乡资源分布和区位状况,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商则商的思路,在落实产业普惠政策的同时,给予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政策叠加扶持,引导每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1个以上持续稳定增收产业。

(一)种植业

1.传统种植业 

(1)蔬菜种植。以海古簸、昙华、菜西拉等适宜区域为重点发展蔬菜种植,品种以早青蚕豆、白菜等反季蔬菜,长寿仁豌豆等晚秋作物为主,引导区域内选择发展蔬菜产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种植蔬菜1亩以上,其中白菜每亩给予种植补助100元,早青蚕豆及长寿仁豌豆给予种植补助600元。

(2)马铃薯产业。以昙华社区、子米地等村委会为重点建立马铃薯原种扩繁基地5000亩;在昙华、子米地村建立一级良种扩繁基地1000亩;在菜西拉、麻秸房、赤石岩、小兴厂、海古簸村建二级良种扩繁基地4000亩以上,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每年种植5000亩以上,引导全乡适宜区域内选择发展马铃薯产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种植马铃薯2亩以上,每亩给予500元种薯补助。

(3)白芸豆产业。以菜西拉、麻秸房为重点,引导全乡适宜区域内选择发展白芸豆产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种植白芸豆,每户种植白芸豆2亩以上,经验收合格后,每亩给予种植补助300 元。

2.特色种植业

(1)魔芋种植。以小兴厂、赤石岩为重点,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魔芋种植,每户种植魔芋1亩以上,经验收合格后,每亩给予种植补助 1500 元。

(2)百合种植。以子米地、海古簸等村为重点,引导全乡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百合种植,每户种植百合0.5亩以上,经验收合格后,每亩给予百合种苗补助2500元。

(3)山药种植。以小兴厂为重点,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山药种植,每户种植山药1亩以上,经验收合格后,每亩给予种植补助 1500 元。

(4)中药材种植。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中药材产业,对种植投入成本高的重楼、白芨、黄精等中药材的,种植 0.1 亩以上每亩给予种植补助2500元;对种植投入成本相对较低的板蓝根、续断等中药材的,每亩给予种苗补助500元。

(二)养殖业

抓住我县被列为全省30个牛羊产业重点县之一的机遇,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猪、肉牛、黑山羊、山地鸡、豪猪、肉驴等养殖业,到2020年,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每年出栏肉牛或肉驴 1 头(匹)以上,人均出栏商品猪1头以上或羊 1 只以上、鸡鸭鹅 10 只以上。

1.传统养殖业 

(1)生猪养殖。以小兴厂、赤石岩等为重点,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猪养殖,每户饲养生猪5头或能繁母猪1头以上,在适养区新建新式猪舍12平方米以上(不含运动场),在饲养能繁母猪产仔、出栏肥猪和猪舍建设上给予建档立卡贫困户扶持, 其中:饲养能繁母猪产仔,产仔1个月后验收合格的,每头仔猪给予饲养补助100元;出栏或不低于成本价出售肥猪,每头给予饲养补助300元;每新建1平方米新式猪舍给予厩舍建设补助 400元。

(2)肉牛养殖。以小兴厂、海古簸等为重点,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肉牛养殖,每户饲养肉牛2头以上,在适养区建新式牛厩12平方米以上(不含运动场),在产犊、出栏肉牛和牛厩建设上给予扶持,其中:饲养能繁母牛每产牛犊1头,产牛犊2个月后验收合格的,每头犊牛给予养殖补助1000元;饲养出栏或不低于成本价出售肉牛,每头给予养殖补助1000元;每新建1平方米新式牛厩给予厩舍建设补助400元。

(3)黑山羊养殖。以菜西拉、昙华、子米地等为重点,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黑山羊养殖,每户饲养黑山羊5只以上,在适养区新建新式羊舍 12 平方米以上(不含运动场),在饲养能繁母羊产羔、出栏肉羊和羊舍建设上给予扶持,其中:饲养能繁母羊每产羔1只产羊羔3个月后验收合格的,每只羔羊给予饲养补助300元;出栏或不低于成本价出售肉羊,每只给予饲养补助300元;每新建1平方米新式羊舍给予厩舍建设补助400元。

2.特色养殖业

(1)山地鸡养殖。引导适宜养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饲养山地鸡30羽以上,在适养区新建新式禽舍3以上,在鸡苗和禽舍建设上给予扶持,其中:饲养山地鸡30羽以上,验收合格的,给予每羽鸡苗补助15元;每新建1平方米新式禽舍给予禽舍建设补助400元。

(2)肉驴养殖。以引导适宜养殖肉驴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养驴1匹以上,在适养区新建新式驴舍12平方米以上(不含运动场),在饲养能繁母驴产仔、出售肉驴和驴舍建设上给予扶持,其中:饲养能繁母驴每产仔1匹,产驴仔2个月后验收合格的,给予每匹幼驴饲养补助1000元;出栏或不低于成本价出售肉驴,每匹给予饲养补助1000元;新建新式驴舍每1平方米给予厩舍建设补助 400 元。

(3)豪猪养殖。海古簸、赤石岩为重点,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豪猪养殖,每户养豪猪3头上,在适养区新建新式豪猪圈舍3平方米以上(不含运动场),在饲养能繁豪猪、产仔、出售商品猪和豪猪圈建设上给予扶持,其中:新购买种豪猪养殖的,每头种猪补助1500元,即每组种猪补助4500元;饲养能繁豪猪每产仔1头,产仔2个月后验收合格的,给予每头幼仔饲养补助300元;饲养的种猪不得出售,产仔的小豪猪长成商品猪出售后的每头给予饲养补助300元;新建新式圈舍每1平方米给予圈舍建设补助400元。

(4)养蜂。引导适宜养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养蜂3 群以上,活框饲养1群蜂给予养蜂补助300元。  

(三)经济林果业

结合提质增效、退耕还林、陡坡地治理等项目,推进核桃、花椒、板栗等经济林果发展,实现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经济优势转变。

1.核桃。在适宜种植区,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新植 1 亩核桃给予种植补助200元,实施核桃提质增效每亩给予补助150元;扶持新建核桃机械立式烘烤炉,建好投入使用经验收,每座一次性给予1500元补助。

2.花椒。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新植花椒给予种植补助 200 元,实施花椒提质增效每亩给予补助150元;扶持新建花椒机械立式烘炉,建好投入使用经验收,每座一次性给予1500元补助。

3.板栗。在适宜种植区,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新植 1 亩板栗桃给予种植补助200元,实施板栗提质增效每亩给予补助150元。

4.华山松。在适宜种植区,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新植1亩华山松给予种植补助200元。

5.樱桃。在适宜种植区,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新植1亩樱桃给予种植补助200元。

6.车厘子。在适宜种植区,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新植1亩车厘子给予种苗补助1500元。

7.油料牡丹。以菜西拉、昙华、子米地为重点,在昙华社区建立示范基地,优先安排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发展油料牡丹3000亩以上,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油料牡丹种植,每户种植油料牡丹1亩以上,每亩给予种苗补助500元。

8.树葱。以麻秸房、菜西拉、子米地、昙华为重点,在麻秸房建立育种基地,优先安排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发展树葱1000亩以上,引导适宜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树葱种植,每户种植树葱1亩以上,每亩给予种苗补助500元。

(四)乡村旅游

以特色种养殖和养殖业为基础,以昙华山景区、昙谷瀑布、白油地民族村寨为依托,引导有条件的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利用传统村落、民族村寨、民族风情、自然风光、田园风光,通过农业产业与旅游业的融合,大力发展生态观光、文化旅游、休闲农业、康体养生。积极创办农家乐、农业观光园等休闲农业业态。鼓励集镇附近、郊区、景区周边的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建设优质果蔬、特色养殖等配套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发展农事体验园、采摘垂钓园、民俗客栈、农家乐。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发地方特色旅游商品,实现游购娱吃住行多环节获利增收。在对建档立卡建档立卡贫困户有带动作用的农业旅游观光园、乡村旅游商品生产加工户、农家乐建设经营上给予扶持,一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取得餐饮资质和营业执照开办农家乐,每户给予7000元补助;二是农业旅游观光园使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对象作为劳务者,每位劳务者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的,凭劳动合同及劳务者证明,报乡镇人民政府、县扶贫办、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审核后,每使用1名奖励农业旅游观光园业主200元;三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乡村旅游商品生产加工的,凭与电商、企业的购销合同、付款证明,每销售5000元旅游商品,给予500元奖励,每户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2000元。

五、工作措施

(一)推进产业到村到户。坚持因地制宜,调优农业产业结构,以重点贫困行政村产业发展规划为引领,按照精准扶贫到村到户的要求,因村因户制宜,积极动员贫困户发展产业。在选准贫困村、贫困户主导产业的基础上,按照产业化、标准化、市场化发展要求,细化产业链建设环节,有针对性地解决产业发展中缺乏销售渠道和物流网络保障的薄弱环节及障碍因素,实现贫困村、贫困户有稳定增收产业的产业扶贫目标 。

(二)创新产业扶贫模式。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的引领带动作用,因地制宜创新探索“产业+贫困户”产业扶贫路径和双赢同富利益联盟合作机制,以贫困行政村为单位,以贫困户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坚持互惠共赢的原则,与企业长期合作,构建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产业基地为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贫困户为基础的利益联合体,让贫困户通过多种方式来拓展稳定的增收项目和渠道,早日脱贫致富。积极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协会)+贫困户”或“龙头企业+贫困户”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贫困户”产业精准扶贫模式。贫困户采用务工的方式加入企业(大 户),签订互助合作合同,参与合作社(基地)的生产管理,通过劳力务工收益;贫困户采用“务工+资金”的方式入股企业 (大户),贫困户每年获得务工收入外,同时享受股份年终分红;贫困户与企业(大户)签订生产经营合同,按照企业生产要求,独立从事生产经 营活动 ,企业(大户)与贫困户签订农产品订单收购协议,建立稳定增收渠道。推行“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贫困户”产业精准扶贫模式。以村委会为单位,成立以大户为骨干、贫困户为成员的各种专业合作社,贫困户与合作社签订合作经营合同,以合同形式约定收益分成。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以自然村或村委会为单位,把贫困户土地调整集中连片,连片后的土地以贫困户自主经营、合作社合作经营或出租(入股)等方式经营。调整集中的土地按照集约化、规模化要求发展产业项目,确保贫困群众长期稳定增收。

(三)实施新型主体培育带动。按照一个重点产业培植一批龙头企业、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一批种养殖大户的思路,针对贫困户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的实际,严格落实1个贫困行政村至少有1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要求,最大限度组织和帮助贫困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实现贫困户入社率达100%。贫困户通过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获取更多信息、科技、市场等资源支持,增强贫困户自主脱贫能力,引领群众抱团发展,共同致富。对贫困户产业发展有明显带动作用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按照《大姚县产业扶贫实施方案》(大政办发[2017]75号 )明确的扶持政策给予扶持。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产业扶贫工作的领导,乡人民政府成立由乡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分管扶贫的副乡长任副组长,扶贫、财政、农业、林业、水务以及各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昙华乡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关于产业扶贫的各项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乡产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负责承担产业扶贫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落实全乡产业扶贫工作措施和建议,承担组织推进产业扶贫的相关工作,督促检查产业扶贫工作进展情况。

(二)强化责任落实。乡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村产业扶贫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和解决产业发展中重大问题。原则上每户贫困户发展  1个以上持续增收产业,同时积极鼓励贫困户发展多种产业增收脱贫,每户贫困户享受产业补助资金上限不超过7000元、下限不低于3000元。

(三)加强技能培训。围绕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技能需求,深入实施技能扶贫专项行动,结合“春潮行动”“雨露计划”,组织实施科技人才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项目,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全方位的技能培训,确保每个贫困劳动力至少掌握1项以上农业生产实用技术,有效提高重点扶贫产业技术推广普及率。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村要加大产业扶持重点、扶持政策、扶持标准等的宣传力度,引导贫困户结合自身意愿,有针对性的选择发展产业。同时,要充分宣传产业扶贫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好的做法、经验及取得的成效,加快推进产业扶贫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产业扶贫的良好氛围。

(五)完善考评机制。要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对各村产业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定期通报督查结果。同时,要将产业扶贫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