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大姚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概况
一、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大姚县卫生计生监督所于2003年4月经大姚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组建大姚县卫生计生监督所,隶属于大姚县卫计局管理的股所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人员编制6名,人员参加公务员法管理,2003年6月27日正式挂牌成立大姚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15年机构改革名称变更为大姚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大姚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是大姚县行使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的执法机构,现内设有所办公室、稽查室2个职能科室,设有卫生许可科、综合卫生监督科2个业务科室。
1.主要职能
职能职责:根据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规定,大姚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受县卫计局委托承担全县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任务,主要职责是:
卫生行政许可:承办公共场所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承办供水单位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承办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校验的行政许可;承办医疗机构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放射诊疗的行政许可;承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执业注册的行政许可;承办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行政许可事项。
公共卫生监督:依照法律法规承担对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及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及其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医疗机构开展职业病诊断、健康检查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职业危害建设项目执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医疗卫生监督:对医疗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传染病疫情报告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疾病预防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预防控制措施和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医疗机构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医技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服务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从事放射服务医技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医疗机构开展职业病诊断、健康检查服务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从事职业病技术服务医技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其它:负责辖区内各乡镇卫生院内的卫生监督办公室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上报管理;负责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负责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承担县委、县政府、卫生主管局及上级业务机关指定或交办的卫生监督事项。
2.机构人员情况
大姚县卫生计生监督所2016年核定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6人,全年在职在编5人,人员无增减。有财政遗属供养人员2人,属农村户口。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卫生行政许可工作
全年依法办理各类卫生行政审批事项706件,现场办结率达100%,时限内办结率达100%,接受咨询群众700余人次,群众满意率达100%,全年未发生卫生行政许可相关投诉案件。无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以行政许可、不符合法定或者超越法定职权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情形,无利用备案、核准等形式搞变相审批的行为。其中:医疗机构注册登记6家、校验201家、变更登记23家,放射诊疗许可证办理2家,母婴保健执业许可证办理4家,医师执业注册41人、变更注册44人、护士首次执业注册53人、延续注册24人、变更注册26人,公共场所新办88家、变更15家、年度复核48家、注销43家、延续80家、补办卫生许可证3家。
2、卫生监督工作
全年共监督各类卫生行政监督管理对象3474余家次,发《卫生监督意见书》183余份,共办理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6起,罚款人民币8300元,没收了违法医疗器械11件;处理投诉举报3起,其中立案查处3起,取缔非法行医1家,取缔非法行医牙医摊点5个。全年无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
(1)医疗服务与血液安全监督
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了医疗卫生监督检查,共发放卫生监督意见书127余份,查处投诉举报3起,取缔非法行医、牙科游医摊点25起,召开医疗卫生监督工作会3次、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会1次,对4家民营医疗机构进行了警示约谈;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专项行动2次,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4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检查1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检查2次;6月以医疗市场专项整治为契机,对我县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院内感染监控管理工作、放射诊疗工作、临床用血等工作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各1次,对37家医疗机构开展消毒效果监督监测采样220份样品,经委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检验中心作检测,合格198件,不合格22件,合格率为90%。对县医院中心血库开展专项检查4次。
(2)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州卫生监督工作计划要求,积极开展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继续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扩大量化管理实施。全年,我县辖区内公共场所均严格按照《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规范》已全面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已完成住宿场所量化分级管理402家(A级0家,B级38家,C级83家,评分不评级281家);完成美容美发场所量化分级管理402家(A级0家,B级38家,C级83家,评分不评级281家),“四类”公共场所量化分级达100%。对住宿业、美容美发、足浴业等公共场所监督采样10户30份样品,所抽检样品委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检验中心作检测,经检测合格25件,不合格5件,合格率为73%。全年共监督检查公共场所1357家,共下达了监督意见书17份。其中监督检查了1个游泳场(馆)、洗浴(足浴)场所9个,美容美发场所248家,宾馆(旅店)183家,茶楼(馆)20家,集中式空调单位1家,KTV场所8家,车站2家,游艺室6家,现场对公共场所业主以及从业人员721余人进行了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卫生知识的讲解。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11起,罚款人民币1300元。全年保质保量完成了我县各类重大活动和主要节假日的卫生保障工作。
(3)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我县辖区内现有饮用水定点定位监测点13个(其中市政供水6个点位、乡镇集中式供水7个点位),制配水工作人员13人,有效健康证持证率100%,卫生专(兼)职管理人员培训率100%,监督覆盖率100%。重点检查有效卫生许可证、制配水工作人员健康证持证;生活饮用水制水单位24小时值班;出厂水监测检验;水质消毒机械运转;水源保护;卫生相关制度制定与落实;涉水产品采购索证;有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安全信息公示率100%。全年对生活饮用水末梢水监测采样29份,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检验中心作检测合格20份,合格率为68.97%。
(4)放射卫生及职业卫生监督
我县现有放射诊疗机构6家(全部为开展普通X射线影像诊断),对全县6家医疗机构开展放射卫生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100%,《放射诊疗许可证》检查合格率100%,放射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率为100%。
全年开展放射卫生建设项目预评单位2家,验收合格许可3家;监督检查放射诊疗机构6家。开展了宣传周活动,在为期一周的宣贯活动中,共计出动卫生监督员和卫生监督协管员20人次,出动宣传车辆5台次;设置悬挂展板10块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受益群众300余人。
(5)学校卫生监督
全年,我所会同金碧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及中心(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共检查学校(托幼机构)237户次,出动卫生监督(协管)员474人次,卫生执法车辆124台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7余份,学校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①春季开学专项检查。为切实履行学校卫生监督职责,在2016年春季开学之际,我所会同金碧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及中心(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并完成了春季开校学校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工作。
②高、中考保障。为确保我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5月28日起,我所对高考点和中考点开展了考前学校教学生活环境、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考生住宿及饮水安全。
③对县城区及周边6所中小学校开展了校内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监督监测末梢水样品4份,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检验中心作检测合格2份,合格率为50%,对不合格水样的学校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及时整改。
(6)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开展情况。全年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员卫生监督协管业务培训1次,培训卫生监督协管员40余人次,并进行了卫生监督协管业务能力测试;对金碧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及各中心(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站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4次督查考核,督查卫生监督协管单位9家,通过现场指导培训,教会了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流程、《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意见书》的书写、日常工作巡查登记、登录卫生监督信息运行平台、导入工作情况等,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了督查意见书,要求其对照整改落实,积极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有效落实。在开展金碧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及各中心(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站督查考核中对乡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员开展培训400人次。全年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医疗机构858家次、公共场所1410家次、生活饮用水单位8家次、学校饮用水334家次、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4家次、学校卫生334家次,上报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线索36条,发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意见书》642余份。
金碧镇卫生监督协管站能力建设得以继续提升。金碧镇协管站承担了全县卫生监督协管95%的卫生监督巡查工作,金碧镇协管站对委托承担的赵家店、新街、龙街三个镇协管站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开展了全面巡查工作,巡查工作中对管理对象做到不留死角,三镇协管巡查监督覆盖率为100%。金碧镇协管站档案建设按照国家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模式规范建立,定期开展所管辖区域的医疗机构、生活饮用水水厂、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监督巡查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从业户出具卫生监督服务意见书,积极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及案件查处。
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本地资料建立完善。各协管站建立了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学校、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医疗卫生单位本底资料,全县本底建档率达到100%;日常监督巡查进一步得到开展,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均建立了村卫生室、医疗诊所及执业人员本底资料,大多完整齐全;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对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
(7)卫生行政处罚情况
全年共对各类卫生行政监督管理对象监督检查2722余家次,发《卫生监督意见书》183余份,共办理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32起,简易程序3起,共计罚款人民币85500元,其中:公共场所一般程序处理5起,给予警告5起、合计罚款人民币2500元,简易程序处理3起,给予警告3起;医疗机构(含传染病防治)一般程序处理27起,给予警告2起、合计罚款人民币83000元。全年无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
第二部分 大姚县卫生计生监督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 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大姚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财政拨款收入为58.07万元(其中项目资金为3.24万元),增加的财政拨款主要为2016年调整工资标准拨款。
二、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2016年决算结转财政拨款资金61.31万元。
全年共计支出为61.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58.07元,项目支出为3.24万元。
三、年末收支结余情况分析
年末结余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卫生计生监督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原因是三公经费统一在大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经费中列支,所以三公经费没有在大姚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支出决算中反映。
大姚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2017年10月24日
文章附件(点击下载):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