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主体单位 |
新街镇人民政府 |
法定代表人 |
陈朝华 |
单位地址 |
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新街镇人民政府院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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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878--6385001 |
邮 编 |
675407 |
实施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 |
实施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殡葬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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