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日,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县人民政府承诺办好的10件民生实事的通知》(大政办发〔2022〕12号)(以下简称《通知》)印发。为便于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通知》的相关内容,认真做好2022年县人民政府承诺办好的10件民生实事,现作如下解读:
一、指导精神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以及县委的工作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解决好人民群众所需所盼作为根本出发点,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千方百计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民生权益,特下发此通知。
二、主要内容
2022年度县人民政府承诺办好的民生实事共10件。涉及医疗、市政、教育、就业、交通、基础设施配套等多个方面,涵盖城镇、乡村、学校等不同领域,兼顾老人、儿童、学生、残疾人、脱贫人口、困难群众等各类群体,解决的是群众操心事、烦心事、和揪心事,饱含的是县人民政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决心。
三、总体要求
对标对表2022年县人民政府承诺办好的10件民生实事各项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细化任务分解,强化工作落实,把办好民生实事作为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实际问题来抓紧抓实,确保工作中不搞变通、成效上不打折扣、任务上全面落实。一是坚持分类推进,对民生实事各项任务进行认真梳理,对实施周期长、工作任务重的民生实事,采取“定时限、排工期、挂图战”等方式,有力有序稳步推进。二是提高办理质量,不断通过完成民生实事补齐公共领域上的短板弱项,把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的人民群众。
四、组织保障
一是为确保10件民生实事顺利推进,由县政府办公室及牵头部门组成工作领导小组,县级各牵头部门成立推进实施工作小组,负责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县级各牵头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根据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任务落实到单位、到人,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将民生实事推进工作纳入县人民政府重点督查范围,县政府督查室将视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督查,督查结果将作为“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的重要考核依据。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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