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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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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2-0713001 公文目录:文字解读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30日 文  号:大政办发〔2022〕32号 标  题:《大姚县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2022年05月30日

20225月30日,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大姚县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22〕32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加快工作落实落细,现就《通知》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系列重要指示,他指出“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李克强总理亲自推动,连续几年都出席全国“放管服”改革工作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紧密部署、高频推动营商环境工作对标全国、全省、全州最优,借鉴先进经验,以更大力度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真正打响“大姚效率”“大姚服务”“大姚诚信”营商环境品牌,用高质量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大姚县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

二、《通知》提出了哪些主要目标?

1.《大姚县投资贸易审批提速行动方案》提出,认真落实项目工作法和构二破三”“调二提三等工作机制,确保一季度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全年完成增长13%的目标。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和外贸进出口对经济增长的促进性作用,努力实现全年社会消费品总额增长11%以上、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5%以上、商贸物流业增长15%以上目标。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流程再造,实现政府投资房建类、市政类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审批时限为5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房建类项目、不带方案出让土地工业项目从投资备案到竣工验收的审批总时限为45个工作日以内,其中,带方案出让土地工业项目及社会投资小型项目的审批总时限为40个工作日内,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的审批总时限为15个工作日内。

2.《大姚县办事流程手续简化行动方案》提出,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明确标准和时限,强化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程序,限制自由裁量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政务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打破信息孤岛,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提升政务服务整体效能。

3.《大姚县智慧政务服务提升行动方案》指出,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覆盖率6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主动评价好评率97%以上,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达100%;企业开办全程网办在0.5个工作日内;政务服务事项承接、指派、完善率100%;办事指南准确度100%;办事指南与权力清单信息集中关联率达9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97%以上,全程网办率70%以上;“一部手机办事通”累计人均办件量3件以上;政务服务实施机构电子印章备案覆盖率95%以上;已备案电子印章与颁发机构关联率95%以上监管事项认领率100%;检查实施清单完善率100%;监管行为覆盖率80%以上;风险预警线索核查反馈率90%以上。

4.《大姚县企业诉求及时响应行动方案》指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的决策部署,畅通企业诉求渠道,协调解决企业开办至企业注销全生命周期运行中面临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为企业咨询、求助、投诉提供“零距离”服务,做到“企有所忧、我有所解,企有所盼、我有所应,企有所需、我有所为”,进一步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让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竞相迸发,推进我县经济社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5.《大姚县市场主体权益保障行动方案》指出,实施市场主体权益保障行动,进一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便捷市场准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反对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推动诉讼全流程提质加速,缩短民商事案件办案周期,缩减解决商业纠纷的时间和成本;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市场主体法律服务。畅通诉求渠道,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我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6.《大姚县企业扶持措施公开行动方案》指出,通过实施企业扶持措施公开行动,建立以畅通扶持措施渠道、规范扶持措施程序、提升扶持措施效率为目标的公开机制,抓好企业扶持措施的宣传贯彻,大力培育市场主体,推动全县各类企业高质量发展。

7.《大姚县惠企政策落实兑现行动方案》指出,全面完成惠企政策梳理,优化编制惠企政策清单及服务指南,建立高效的惠企政策兑现机制,打通惠企政策从部门到企业的绿色通道,推动惠企政策应享尽享、快速兑现。

8.《大姚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指出,进一步扩大信用信息归集面,拓展水、电、气、通讯、物流等新领域信用数据归集,做到信息归集及时、全面、准确,实现归集数据总量比2021年增加10%,达到85万条以上。针对涉及不良社会信用的企业及时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对符合修复条件且有修复意愿的企业,修复率达到100%

三、《通知》包括哪些主要任务?

1.《大姚县投资贸易审批提速行动方案》深入抓好“构二破三”“调二提三”工作,围绕完成或超额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着力做到“四个加快”。一是加快重点项目储备。以“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库为基础,密切跟踪国家和省州投资导向和产业政策,及时研究、论证一批有希望争取国家和省州支持的大项目或有利于招大引强的好项目,充实到重点项目库中,形成滚动推进的态势。二是加快重点项目前期。以纳入省重大项目、州“四个一百”、县级“四个一批”和2022年支撑项目为重点,全年筹集安排重点项目前期费2000万元,同时建立完善重点项目前期经费“投入—开工—退出—再投入”机制。三是加快重点项目开工。按照全年固定资产完成绝对数1.5倍准备的原则,严格坚持“构二破三”中按季集中开工的制度,认真组织好季度重点项目集中开工工作。同时,加大对开工就停工、重复开工等行为的督查、整治、整改工作力度,确保开工项目质量。四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照一季度开门红、二季度双过半、三季度功九成、四季度大收官的时序进度要求,分解下达12个乡镇和17个重点部门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形成千斤重担众人挑、上下合力共担责的格局。五是加快批零住餐限上企业培育步伐。围绕落实县人民政府按季稳增长的实施方案对全县批零住餐增长目标,将限上企业培育任务分解到县级各部门和乡镇。在及时兑现2021年度奖补激励政策的同时,加大对县人民政府2022年达限企业奖补激励政策的宣传,调动企业积极性。六是加快贸易便利化出口退税政策兑现。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推进外贸便利化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参与省级省内物流集散平台、国际贸易分拨中心、进出口集拼中心和开设中老铁路农产品专门车厢,及时兑现出口退税政策到企业。七是加快支持外贸企业“走出去”步伐。大力支持县内企业以面向南亚东南亚为靶向“走出去”,拓展海外市场,大力发展市场采购新业态新模式,在周边国家中心城市、枢纽和重要港口建设海外仓。八是加快重大建设项目“两制”。即重大项目审批核准多评合一、全流程联审联办。九是加快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再造。对项目立项、要素保障、规划施工、竣工验收等阶段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梳理,编制全流程落实计划表,倒排节点、挂图作战。十是加快推进项目审批“四减”。即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提高审批效率。

2.《大姚县办事流程手续简化行动方案》。一是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县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要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应尽必进”,将进驻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按业务类型分类设置综合窗口,变“多窗”为“一窗”,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2022年底,全县涉及“投资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医保业务”“公积金业务”“涉税费事项”“企业开办”等六类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灵活采取增设临时窗口、预约服务、延时服务、错时服务等措施及时化解企业群众办事等候长现象。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二是积极探索创新服务。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告知承诺、邮政或快递送达等便利化措施,推行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跨层联办、智能导办、异地代办、一对一专办等服务方式,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三是全面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以及部门窗口领导带班、现场办公、联办协调等制度,严格窗口工作人员选派工作,保持进驻窗口人员相对稳定。建立健全过程控制和问效制度,倒逼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服务窗口落实政务服务承诺,分类提供有针对性的多样化、个性化、便利化定制服务,提供代书、代填等便民服务,设置“无障碍通道”“绿色通道”等便民服务。根据需要配备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人员,确保少数民族群众办事无障碍。四是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提升服务质量,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便民化、高效化。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费用、减跑动次数,实现办事材料在现有基础上平均再压减30%以上,承诺法定办理时限在已压缩50%基础上,一律再压缩10%以上;实行一般性事项在同一部门的审批流程不超过受理、审核、决定3个环节,一般事项“不见面”、复杂事项“一次办”;编制主题化办事清单,推行主题化办事,实现“一件事情、一套材料、一次申报、一口反馈”,不得向企业和群众索要清单之外的申请材料。五是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不断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及早实现各级相关部门横向联通、与县乡村纵向联通,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要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并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的网上实时查询,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要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申请人疑问。逐步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力争年内实现网上可办率达97%,全程网办率达70%。六是加快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促进办事部门公共服务相互衔接,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从源头上避免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办事程序及时通过政务服务网站进行宣传推广,推动部门信息资源按需共享。七是构建综合化政务服务与信息平台。各政务服务实施部门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和热线电话等多种方式,依托移动终端及自助设备等多种渠道,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协助办理相关事项,逐步构建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八是以“一部手机办事通”为抓手,推动服务渠道多元化。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高位推进政务服务“掌上办”,以“能办理更多事”为目标,加大政务服务事项对接上线力度,把更多的政务服务事项搬到网上、送到手机端,延伸办事链条,拓展办事深度,打造全流程网上服务新模式。九是推进以评促改、以评优服,严格落实“好差评”评价制度。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实施部门、各乡镇要将“好差评”反映的问题作为优化办事流程、动态调整办事指南的重要参考依据,建立完善“好差评”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窗口部门事项全覆盖,所办事项全评价,“好差评”反映的问题,承办单位应及时回应、限期整改。实现年内全县政务服务事项主动评价好评率和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要分别达到97%100%

3.《大姚县智慧政务服务提升行动方案》。一是实施网络延伸行动。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外网向村(社区)拓展延伸,实现县、乡、村三级覆盖,有效满足基层一线数据共享需求和业务运转需要。二是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行动。部门自建业务系统“好差评”功能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对接,实现政务服务评价省、州、县三级线上线下全覆盖、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数据实时全量归集。县乡村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统一设置“好差评”评价装置或张贴评价二维码,在企业和群众办理政务事项结束后引导及时主动评价,做到“一次一评”“一事一评”,鼓励办事群众通过云南政务服务网、“一部手机办事通”APP、二维码、电话、短信、微信小程序等渠道及时评价。三是实施政务服务事项规范行动。依法依规,严格按要求、时限,承接上级调整下放的政务服务事项,及时指派到相关部门。各政务服务实施部门及时承接已指派到的事项,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从政务服务事项的规范发布工作。建立本部门实施清单与权责清单的一一对应。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精简办理环节,压缩办结时限。实现全县范围内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在同等条件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线上线下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的政务服务。四是实施提升全程网办和“零跑动”事项比例行动。进一步加快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云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联通,全面提升全程网办率、减少跑动次数,对办理深度为二、三级的事项,通过快递申请和结果寄递等方式实现“零跑动”。五是实施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广应用行动。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面依托云南政务服务网和“一部手机办事通”APP“一网通办”。加大本行业、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宣传引导力度,明确专人专班负责,结合“办事通”平台办事应用场景,加大“掌上办”操作的指引,深入基层一线、政务服务窗口现场指导企业和群众“掌上办”,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从“电脑办”向“手机办”延伸,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触手可及的服务。六是实施电子证照应用行动。加大部门业务用章、审批用章、证件用章等电子印章采集力度,推广在线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等技术,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高频事项全覆盖,身份证明类、政府部门证明类材料通过政府部门间系统内部核验,申请人免提交,提升线上服务友好度、智能化水平。实现跨地域、跨部门电子证照互认互信,在政务服务场景普遍推广企业电子亮照亮证。凡是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相应材料。七是实施智慧监管行动。依托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和云南省“互联网+监管+督查”平台,开展监管目录清单认领、检查实施清单认领完善、监管行为采集、风险预警线索核查反馈等工作,实现跨部门联合监管、掌上监管、“智慧监管”应用全面覆盖。

4.《大姚县企业诉求及时响应行动方案》。一是开设企业服务专线。拓展“12345”政府热线功能,建立企业服务专线,企业可通过拨打“12345”政府热线反映企业诉求,实行企业服务专人接听、专项受理,提供专门服务。二是企业诉求专网。按照《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制度(试行)文件的通知》要求,通过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24小时接受企业和群众的诉求举报,及时分办诉求举报问题,全程网上跟踪办理,按时办结,实现全县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整改率、办结率均达100%。三是企业服务专窗。在全县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企业服务窗口,现场受理企业和群众的咨询、建议、意见、举报投诉等诉求。四是企业服务专员。明确入驻县政务服务大厅涉企服务部门的首席代表为部门企业服务专员,乡镇分管领导为乡镇企业服务专员,并对外公布,企业可直接向服务专员反映诉求。五是企业服务专班。按照县委县政府挂点联系企业制度安排,组建企业服务专班,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协调处理民营经济经营者投诉,维护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经营者合法权益。

5.大姚县市场主体权益保障行动方案》。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探索市场主体开办“主题式”“场景式”服务,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着力推进“照后减证”,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持续推进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运用,提供在线领用发票等服务,实现开办企业全程电子化、零跑动办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登记“即报即办”,实现免费刻制印章、发放税控设备。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运用,稳步推行“一照多址”改革试点,充分扩展和激发市场主体培育空间和发展活力。2022年,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1个工作日(8个工作时)内,其中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减至0.25个工作日(2个工作时)内。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围绕市场准入准营、全程网办、简易退出等关键环节,深化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持续深化“一网通办”,稳步推行“一照多址”试点改革,全面推进“跨省通办”,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落实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和市场监管信用修复机制,支持市场主体延长生命周期。三是简化企业注销制度。拓展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符合条件的各类市场主体均可办理简易注销;将企业注销公告时间从45天压减至20天;建立容错机制,加大简易注销改革力度。推行市场主体便利、高效、有序退出制度,遵循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原则,规范退出条件、标准和具体程序,按照《企业注销指引(2021年修订)》引导市场主体依法有序退出市场,畅通退出渠道,降低退出成本。逐步解决企业“设立易、注销难”问题。四是建立歇业备案制度。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登记注册部门提供高效服务。五是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以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为重点,加大全县知识产权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侵权行为。持续组织开展“蓝天”等专项整治,遏制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专利申请代理行为,严厉打击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申请代理行为、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六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力度。不断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企业维权和风险防范能力;畅通知识产权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有效处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侵权纠纷等工作,力争投诉举报按时核查率达100%,办结率达100%。七是落实知识产权奖补政策。落实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及地理标志奖补等扶持政策,持续提升全县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数量。加大对不以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的监管,严格规范专利商标申请行为。2022年力争实现发明专利授权增加1件以上,达9件以上。八是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强县工程。加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管理和服务,组织申报国家、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加大地理标志保护推广使用力度,积极组织申报和实施国家级、省级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九是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重点检查。严格落实“严禁强制入会和强制收费”等原则和标准,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监督检查,强化收费行为监管,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实施“零容忍”,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中介机构收费监管。对具有一定行政资源和垄断性的中介机构开展检查,对自然资源、住建、环保、交运、人社、水务、民政等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重点抽查,重点整治行政机关将职能交由中介机构完成、指定或推荐中介服务机构、将其自身应承担的技术服务费用转嫁企业、中介机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以及在行政审批、补贴申领等过程中既当“裁判员”又当“辅导员”收取不合理费用等行为。十是开展水电气等公用事业领域收费监督检查。督促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全面梳理、自查现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停止收取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纠正强制性收费,降低偏高收费标准。加强供水供电供气工程安装、维护维修领域的价格监管,加强对转供电主体向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一般工商业用电户电费收取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电费乱加价行为,减轻市场主体用电负担,降低运营成本。十一是开展涉企保证金整治。全面规范行政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保证金事项,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设置保证金事项,并对交运、人社、水务、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无法律、法规规定设立以及在目录清单之外向市场主体收取保证金的行为。十二是实施信用监管,推进诚信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监管对象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利的服务。规范黑名单制度,推进信用联合奖惩。对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在抽查检查、招投标、项目审批、获得信贷、评比表彰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十三是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按照“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需统一制定科学、规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抽查计划和方案,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对同一事项不作重复检查,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能够合并检查的要合并检查或开展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切实解决好过度监管问题,避免检查任性、执法扰民,减轻企业负担。十四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三新经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给予市场主体12年包容期,在包容期内通过行政指导等柔性监管方式,引导和督促市场主体依法经营。十五是加强反垄断线索排查。持续加大对公用领域垄断线索的排查力度,通过关注和开展舆情监测、日常管理、投诉举报和反映等途径收集、梳理垄断行为线索,初步研判,对涉嫌垄断行为的收集固定证据,按照“一案一报”原则,及时将垄断案件线索书面报上级部门。十六是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混淆、虚假商业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违规有奖销售、商业诋毁、网络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要及时立案查处,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十七是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推动各部门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在起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时,按照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继续对存量政策文件进行排查审查,对增量政策文件依规审查。十八是继续认真落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定期召开推进会,分析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提升任务落实情况,推动工作全面提升。十九是开通绿色通道,以智慧法院建设为契机,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现代化诉讼服务。认真落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诉讼服务要求,畅通市场主体救济渠道。扎实开展网上立案、网络庭审、电子送达、跨域立案等工作,充分保障涉民营企业的诉讼权利。二十是加强诉源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诉源治理实质化运行的实施意见(试行)》,强化“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的现代纠纷解决理念,完善“繁简分流”机制,缩短民商事案件审理周期。二十一是凝聚执行工作合力,加强执行信息化运用,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加大网络司法拍卖力度,及时兑现胜诉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树立谦抑、审慎、善意司法理念,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禁止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创新创业活力。二十二是加强审限管理,强化审判执行态势分析。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牵引,在各类案件审理中,进一步做好均衡结案、严格落实审限变更审批,加快案件流转,缩短办案周期,推动诉讼全流程提速,进一步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时间成本。二十三是整合优化法律服务资源,为企业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通过“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的方式,实现热线、网络、实体平台相关信息和数据互联互通,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调解与诉裁对接机制建设,完善涉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全面提升诉源治理工作水平。严格落实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加强对律师收费的监督检查,切实降低商业纠纷化解成本。创新公证服务方式,规范开展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业务。强化对鉴定机构接受委托、执业规范、收费等管理,促进鉴定机构压缩时限、提高质量。二十四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探索推进在民营企业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加强对企业法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帮助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健全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民营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二十五是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二十六是建立政企沟通机制,采取定期听取和解决市场主体意见建议和诉求,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与企业交流,组织企业家座谈、通报经济运行情况等方式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二十七是建立营商环境监督员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工商联、行业协会代表及律师、专家学者、企业经营者、城乡居民代表等担任营商环境监督员,参与营商环境监督工作。二十八是建立完善损害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机制。运用““12345””政府热线、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平台等渠道,对投诉举报实行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跟踪督办,办理结果在规定的时限内回复投诉人、举报人。

6.《大姚县企业扶持措施公开行动方案》。一是按照“谁起草、谁公开、谁解读”原则,对国家、省、州、县出台的措施,由各县级对应部门负责解读回应。企业扶持措施公开各责任部门牵头起草出台的措施,要拟制相关解读材料,并报批后在门户网站和媒体发布。联合起草的,由牵头部门负责解读,其他部门配合。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要通过参加发布会、接受访谈、撰写文章等多种方式,带头解读措施,传递权威信息。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3次,以提高措施解读的到达率、知晓率。二是建立惠企政策统一汇总发布申报机制。建立我县“惠企政策申报系统”,实现惠企政策一网发布、一网咨询。三是建立惠企政策统一汇总发布申报机制。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要加强和县级部门汇报对接,建立我县“惠企政策申报系统”,实现惠企政策一网发布、一网咨询。四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围绕扶持措施公开,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要进一步优化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文件检索、事项办理和公众参与等功能,让企业更大程度参与措施制定、执行和监督,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要督促各责任部门加强门户网站网页管理,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和政策发布工作。

7.《大姚县惠企政策落实兑现行动方案》。一是设置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窗口。依托政务服务窗口开展惠企政策兑现服务,各兑现责任部门要明确窗口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的首席代表及职责,做好本部门惠企政策兑现日常咨询、政策解答、受理、办理工作。二是梳理编制惠企政策办事指南。按照“谁承办、谁负责、谁梳理”的原则,全面梳理国家、省、州、县已出台的、目前正在执行的所有优惠政策和措施(涉密除外),制定惠企政策兑现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办理方式、所需材料、申报流程、申报方式、线上申报网址等要素,汇编本部门惠企政策兑现办事指南,明确统一的受理、申报材料标准,方便企业申请相关惠企政策。三是开展惠企政策进企业行动。各惠企政策兑现责任部门要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梳理符合享受本部门本行业惠企政策的企业,主动深入企业开展大走访、大调研,把政策宣传解读送进门、跟踪帮扶服务送进门、政策落实兑现送进门,根据企业所需分类施策,开展“保姆式”服务,“一对一”送政策上门,“面对面”提供个性化服务,确保企业第一时间受益,实现惠企政策应享尽享、应享快享。各惠企政策兑现责任部门要每季度开展1次惠企政策进企业行动。四是建立热线服务融合机制。充分发挥““12345””政府热线平台作用,支持企业通过政务服务热线了解相关政策,帮助企业尽快享受兑现政策。

8.《大姚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一是推进信用一体化平台建设。按照国家标准规范,梳理报请州信用中心完善我县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加强横向联通,督促相关县级部门归集信用信息和“双公示”信息,增加归集水、电、气、通讯、物流信息,加强纵向联通,与国家、省信用信息平台对接,归集国家下发的联合惩戒红黑名单,重点名单等信用信息,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全面、准确归集本区域内信用信息。进行数据归集业务指导,规范数据归集标准,提高入库质量。二是强化信用修复工作。严格按照条件程序及时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对符合修复条件且有修复意愿的企业,做到修复率达到100%。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依照《楚雄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修复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学习《信用修复指南》,掌握相关政策规定。继续加强对信用修复工作的宣传,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三是实施联合奖惩,推动信用应用。将信用信息查询和联合奖惩措施应用作为必要环节嵌入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业务流程中,做到凡办必查、应查尽查,确保守信得到激励、失信受到惩戒。对“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采取摸底调查、建立台账、现场调研、重点约谈、召开问题反馈汇报座谈会、重点监管、信用承诺、信用修复等措施,实现严重违法失信案件清零。四是推动“信易贷”工作开展,探索“信易+”领域,提高守信获得感。保障“信易贷”平台正常运行,加大“信易贷”宣传,督促金融机构优化融资流程,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引导金融机构贷款向中小微企业倾斜。通过奖励和补偿的方式为金融机构分担风险。奖励业务规模大、社会反响好、信贷支持产业效果明显的金融机构,提高金融机构积极性,对金融机构薄弱领域贷款出现损失的给予风险补偿,通过信用评级的方式,对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判,帮助金融机构筛选优质贷款企业。五是创新推行“信用+公共资源交易”。探索推出“信用+投标担保”。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建设等领域建立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探索推行评标信用加分、免投标保证金等激励措施,促进公共资源优先向诚信企业倾斜。六是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发挥政府表率作用。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将各部门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将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完善政策落实兑现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追究制度和倒查机制,严格履行政府在招商引资、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各类合同。七是加大诚信文化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定期发布大姚县诚信红黑榜,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开展诚信单位、诚信企业评选活动,在商业街开展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活动。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结合本行业特点,开展诚信文化进社区、进乡镇、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宣传我县诚信建设成效,在公共场所播放宣传短片,在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

、《通知》的主要特点

《通知》中的举措,具有“流程简、时限短、服务优、材料少”四个特点。

一是流程简。《通知》对涉及群众和企业办理事项,按照“能简则简、应简必简”的原则,进一步精简办理程序,简化多余流程,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坚决砍掉一切不必要的审批环节,能取消的取消,能合并的合并,能同步的同步,使流程更简单,办事更方便。

二是时限短。《通知》突出大幅压缩群众和企业办事时限,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明确各环节业务办理时限,采取系统预警、短信催办等方式,督促承办人限时办结,让群众和企业办事更加便捷、高效。

三是服务优。《通知》明确继续深化“一次不跑”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大力推进“一门一窗一网”办理,让企业和群众只进一扇门、办成所有事;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窗通办;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打造江西政务服务网升级版,推动更多事项实现掌上办理,更大程度满足群众和企业的实际需求。

四是材料少。《通知》强调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烦扰企业的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对有些欠缺材料,可以在申请人作出相应承诺后容缺办理。加强部门协作和信息互联互通,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办事申报材料。

五、如何保障《通知》有效实施?

县发展改革局牵头负责投资贸易审批提速行动”“信用体系建设行动的组织实施,县政务服务局牵头负责办事流程手续简化行动”“智慧政务服务提升行动的组织实施,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牵头负责企业诉求及时响应行动”“企业扶持措施公开行动”“惠企政策落实兑现行动的组织实施,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市场主体权益保障行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行动的组织实施,县营商办牵头负责营商环境评价行动的组织实施。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组建工作专班,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督到位。各责任单位积极配合,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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