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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45号)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2-0816001 公文目录:疫情防控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16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45号)

关于调整近期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的通告


近期,全国多省(市、自治区)先后发生本土疫情,部分省(市、自治区)疫情已发生外溢,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守牢“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底线,现就近期我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所有省外来(返)县人员,抵县后一律执行3天内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健康管理措施;已做“落地检”的来(返)县人员,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有疫情发生地及边境县区来(返)县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县。

三、所有来(返)县人员须在入县前,通过电话方式向目的地的村委会(社区)及所属单位进行报备。

四、即日起,有海南省海口市旅居史的来(返)县人员,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属地指挥部安排上门采核酸),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原则不外出,遇有紧急就医等特殊情况需外出的必须佩戴N95口罩,且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即日起,有海南省三亚市旅居史的来(返)人员,实行“3天集中隔离”,集中隔离第1、3天(间隔24小时)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隔离期满后点对点闭环转运回到我县居住地,并实施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

六、对近7日内有西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居史的来(返)县人员,实行“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第1、3天(间隔24小时)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2、4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属地指挥部安排上门采核酸)。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集中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隔离费用由个人承担。

七、所有酒店、客栈、民宿等住宿场所必须严格执行入住登记,落实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证明等防控措施,详细登记住客7天以内的行程轨迹。

八、严格落实重点人群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每日上报应检、实检人员信息。

九、请广大市民朋友,近期非必要不前往国内高、中风险区所在的地(市)、县(区),严格落实防疫各项要求,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以上防控措施根据疫情进展、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大姚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


大姚县 0878-6222341   三岔河镇0878-6375058

金碧镇 0878-6218768    桂花镇 0878-6308088

石羊镇 0878-6371001    昙华乡 0878-6387049

六苴镇 0878-6386006    湾碧乡 0878-6301078

龙街镇 0878-6383088    三台乡 0878-6376039

新街镇 0878-6385001    铁锁乡 0878-6377018

 赵家店镇0878-6384009                                     



大姚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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