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要求:征集对象突出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优先批准理工类大学生和备战打仗所需技能人才入伍。2022年度全省大学毕业生(含开放大学、成人自考大学毕业生和取得三级以上技能鉴定证书的技师技工类学校毕业生)征集率为74%,往后每年该指标预计将逐步提升。为更好完成我县兵员征集任务,力争在全州争先进位,在总结往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如下措施:
一、压实县处级领导责任。县处级领导结合挂包乡镇,带头抓好征兵工作的督导落实。
二、压实乡镇党政班子成员责任。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是兵员征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好征兵工作;乡镇党政班子成员负责所挂包的村(社区)年度征兵工作。
三、压实乡镇专武干部责任。专武干部统筹协调辖区征兵工作,既要督导检查、培训把关,更要深入一线开展工作。
四、压实基层党组织责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召集各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小组长召开征兵工作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底数摸排和入户动员工作。
五、建立台账资料。以村民小组和网格区为基础单位,把应征青年分学历层次(全日制大学、开放大学、成人自考、高级技师技工学校、高中、中职、初中)和毕业时间等要素进行统计,乡镇武装部汇总建立《适龄青年底数台账》。
六、精准宣传动员。对符合条件的重点对象要讲清政策、说清优待,既要做应征青年本人的工作,还要做家长和亲戚朋友的工作,不得出现没有入户见人的情况。
七、严格初检初审。各乡镇预征对象上站合格率不得低于40%;走访调查不得走过场,因工作疏漏造成退兵,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强化工作落实。对入户精准动员时产生的交通、误餐等工作费用进行补助,每年每个村(社区)补助300元。
九、树立明确导向。对超额完成年度征兵任务、对完成全县总任务数作出重要贡献的乡镇,根据所作贡献的程度给予10000元、8000元、6000元的工作经费补助。
十、健全推优机制。每年评选优秀基层武装部长和武装干事,给予通报表扬。
十一、加大督查力度。征兵工作期间,县征兵办加强督查、考评的力度,实行一周一通报,一事一问效制度。对工作不力的乡镇,将提请县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主要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十二、纳入大比拼考核。在县对乡镇党管武装考核细则中,征兵工作占比不得低于20%。在年度征兵工作会议上,没有完成征兵任务的乡镇主要领导作检讨发言。
2022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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