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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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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姚县“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3-0714003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4日 文  号:大政办发〔2023〕64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姚县“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扎实有序做好我县“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大姚县“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杨 军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杨晓丽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李忠凯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汪 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马学富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高培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春培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殷艳琳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马永超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吴银翠 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罗美会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李 科 县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彭 斌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栾育伟 县法院副院长

杨晓荣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 军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李雪飞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局长

赵信宏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华成敬 县民宗局局长

张如喜 县民政局局长

张海燕 县司法局局长

张映良 县财政局局长

李志祥 县人社局局长

王 波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钟学能 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局长

王定彪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琪辉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建禹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谢毕昆 县水务局局长

武瑞林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刘亚梅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雪芹 县退役军人局局长

杨仓生 县应急局局长

施汝宏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天顺亮 县林草局局长

席子龙 县统计局局长

李新平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吴 亮 县政务服务局局长

蔡荣婕 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陈国平 县搬迁安置办主任

黄 丹 人行大姚县支行行长

华 磊 县公安局副局长

席仕顺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展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席仕顺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从成员单位中抽调。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领导和统筹全县“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研究决定评估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评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州委、州政府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跟踪督促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落实,定期收集、整理和报告工作推进情况,分析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协调梳理需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审议的重要事项;统筹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按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做好“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起草全县“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并做好报告报审以及审议意见办理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将按程序依次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会议和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高质量开展好“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严格落实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通过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加强工作调度和任务跟进,重要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县级各部门要全力做好县“十四五”规划纲要、县“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县统计局要加强业务指导,做好县“十四五”46个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评估;县发展改革局要做好县“十四五”规划项目评估;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全力配合县级各部门做好规划相关内容评估工作,确保全县“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有序开展。

(三)强化协调配合。建立跨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全力协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并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1名分管领导、1名工作人员名单及手机联系电话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对接联络、材料报送等工作。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县人民政府不再另行发文。县“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联系电话:0878-6210882

2023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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