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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4-0222001 公文目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9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楚雄州人民政府:

2023年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入“落实年”,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法治大姚”建设总体目标,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为大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抓好制度机制,依法决策进一步规范。一是持续完善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把合法性审查作为政府决策的重要程序,把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内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重要协议等,全部列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凡是未经审查的,一律不准提交会议研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需经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讨论制度,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工作机制,健全完善重大决策法定程序,把自由裁量权压缩在合理区间。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形成县、乡、村三级法律顾问体系,建立健全“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智力支撑。二是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编制了《大姚县重大决策目录清单暨实施方案》,制定大姚县重大决策目录清单共15大项46小项,2023年制定《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大姚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7项。做到全县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和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责任。三是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到2023年底我县共清理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36个,其中:县级部门24个,乡镇12个;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废止18件。政府组成部门制定2件、乡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0件。

(二)抓好行政审批改革,政务服务能力进一步夯实。一是规范下放乡镇行政职权。制定下发《大姚县关于公布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的通知》《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公布乡镇基本职权和赋予乡镇部分县级部门行政职权事项239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186项,并及时组织执法业务培训,确保乡镇执法工作程序规范。规范审批事项清单。先后两批次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268项,减少行政裁量权,取消行政权力事项46项,合并实施行政权力事项154项,承接省、州人民政府下放和属地化管理行政权力事项67项,审批改为备案3项,确保行政职能部门“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全县进驻网上大厅政务服务事项“一网”进驻率、网上可办率、四级以上深度事项全程网办率、“最多跑一次”率均达100%,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压缩比例达到76.79%。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我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事项目录清单40项,2023年1月至12月我县共办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件6865件。四是建成“一颗印章办、一个大厅办、一张网络办、一套制度办、一个标准办、跨省通办”,建立行政审批“事项更少、环节更简、效率更高、服务更优”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大厅,为便民、惠民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抓好行政执法,执法实效进一步提升。一是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把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抓手,列入我县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议事日程和法治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来抓。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必须在各部门门户网站编制并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绘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程序的流程图,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人员、执法结果予以公示,并及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机构职能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二是创新执法方式。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和包容审慎监管机制(首违不罚、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于行政强制)等方式开展执法工作,我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共制定包容审慎监管目录清单251项。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权责法定,公开透明,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知情权,使政府的公信力和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得到不断提升。三是强化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管理。积极组织网上行政执法资格证培训考试,全年清理汇总网上培训考试和免试换证人员共557人,其中:新申领人员375人,免试换证人员76人,通过网上培训考试,考试通过率87.96%。全县持有有效执法证人员1382人,配备执法记录仪360台,在大姚公众信息网公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信息597条,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459件次,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四是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出台专项整治制度文件7份,开展实地督导检查6次,评查执法案卷42件,走访群众和从业人员65人次,排查整治不合理交通标识、标志和监控设备5个,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成效明显。五是强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52个行政执法部门开展2023年案卷评查工作,经清理汇总我县2022年共有行政执法案卷1695件,其中:行政许可1073件,行政处罚622件。随机抽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19件行政处罚案卷参加全州行政执法案卷交叉评查,评查结果为优秀9件、合格8件、不合格2件,合格率89.5%。通过评查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切实提升了行政执法质量和实效。2023年我县共有行政许可案件12243件、行政处罚1182件、行政检查2664次、行政强制697件、行政征收27件。

(四)抓好行政复议,“便民为民”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彰显。积极拓宽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渠道,全面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成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分别设立了13个行政复议代办点,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智囊团”的作用,利用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专家论证和集体讨论决定,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提供合法化、合理化办案建议,提高行政复议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努力做到依法规范办案,做到类案同判,及时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抓好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工作,2023年1月至12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4件,受理18件,不予受理6件,已全部办结;2023年行政应诉案件16件,行政诉讼案件呈逐年递减趋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五)抓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护航经济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制定印发《大姚县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大姚县加强法治保障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试行)》《关于加强研究落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措施的通知》等,统筹组织县级28家部门分批向社会推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166条,进一步惠民利企、赋能发展。二是围绕“进一扇门、查多项事”工作要求,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减少对市场主体的检查次数,为企业松绑减负。三是在民生领域开展“铁拳”执法行动,执行违禁严处,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重要工业产品等领域实施全覆盖重点监管,并严格贯穿各类专项整治,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四是以“云南智慧公共法律服务云平台”为枢纽,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全县142个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21家法律服务机构46名法律服务人员,接待来电来访群众19000余人次、受惠群体61500人次,开展法治宣传和为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1840场次,办理各类法律服务案件1850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43件,免除受援人法律服务费616万元,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存在问题

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短板和不足,一是部分乡镇和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谋划推进工作进展不平衡;二是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基层法治机构力量和经费装备保障还需加强。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一)持续抓好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按照国务院、省《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21-2025年)》《大姚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大姚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工作要求,创新举措,狠抓落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纲要》《规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持续推进法治大姚、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二)持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加强联合执法,整合执法资源,解决多头执法、交叉执法等问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适时开展关系民生的专项行政执法监督,促进行政执法部门改进执法工作方式,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定期对县内行政执法主体进行审核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清理、确认、组织培训,确保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持续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按照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遵循合法、公正、公开、高效、便民、为民原则,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凸显行政复议定纷止争的主渠道作用。

中共大姚县委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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