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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大姚县“四好农村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索 引 号:dyx-/2023-1025066 公文目录:文字解读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06日 文  号: 标  题:解读:《大姚县“四好农村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一、文件起草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建设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党的十九大后,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再次对“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重要批示,对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提出“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18〕16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大姚县“四好农村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以便于全县各级各部门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形成工作合力,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全力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步伐,为决战脱贫攻坚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坚实的交通基础保障。
  二、主要内容
  该《行动计划》共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党委总揽、政府统筹、规划引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补齐短板、促进发展”的原则,以“四好农村路”建设为纽带,着力补齐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短板,建立健全“四好农村路”建设长效体制机制,推动“四好农村路”从以建设为主向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协调发展转变,不断提升农村综合交通水平,切实解决好群众出行难、运输难问题,为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更好的交通运输保障,助推大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到2020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实现以下目标:一是“建好”农村公路。所有县道四级以上公路达到90%,乡道四级以上公路达到50%,全面完成县、乡道农村公路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工作。二是“管好”农村公路。县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农村公路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爱路护路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路长制”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公路管理率达到100%。三是“护好”农村公路。库内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优、良、中等优、良、中等路的占比达到75%以上。四是“运营好”农村公路。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达到100%,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AAA级及以上县达到100%,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
  《行动计划》第二部分明确了到2020年我县的“四好农村路”建设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为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提供努力方向。
  第三部分:主要任务。第三部分也就是整个《行动计划》的核心部分,是我县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点及努力的方向。具体分为分为四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建设好农村公路。1. 建设重点。结合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积极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争取项目扶持,有序推进50户以上不搬迁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建设贫困地区重要县乡道暨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30公里,农村公路窄路面改造50公里,“油返砂”农村公路改造60公里;乡道以上特别危险路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735公里,基本完成乡道以上危桥加固改造任务,争取项目扶持实施县际联络线、乡道联络线等建设工程,在重要县乡道提升改造和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建设的同时,将特色小镇建设、乡村旅游、电商+物流和产业布局一并谋划,统筹推进。2. 建设标准。农村公路建设标准严格按照《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第4号)和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53/T1—2014)及《楚雄彝族自治州通村公路路面硬化改造工程建设实施办法》(楚政通〔2012〕78号)执行。新改建县道应满足四级公路双车道技术标准,达到国家有关技术要求;受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限制的,可按照四级公路单车道技术标准执行。乡道路基工程按照《楚雄州农村公路通达工程建设技术标准》执行,路面工程按照《楚雄州通村公路路面硬化改造工程建设实施办法》执行,每公里错车道不少于3个,村组公路严格按照《楚雄州十三五自然村公路工程建设指导意见》执行。农村公路建设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制度,确保建成一条、达标一条。3. 建设管理。加强对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县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建设市场监管和质量、安全、进度管理。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建设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县发改局等有关部门负责招投标市场的监管。全面落实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计划、资金来源、招标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监督、资金使用、竣工验收“七公开”制度,加强行业监管,接受社会监督。4. 建设质量。加大品质工程建设,健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加大县级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队伍建设力度,加强人才培训和人员力量补充工作。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原材料、施工工艺、施工安全和实体工程质量等管理,一次性交(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80%以上。贯彻落实全员、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底线、红线意识,进一步加强管控,实行“平安工地”全覆盖,切实打造安全工程、优质工程。
  (二)管理好农村公路。1. 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政府主导、行业监督、部门协作、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农村公路管理权责,全面推行“路长制”。加强全县农村公路路政执法机构能力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压实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公路管理责任,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加挂乡镇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所牌子,配备2名以上农村公路路政养护管理专兼职人员,爱路护路管理办法制定率达到100%。完善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在村民委员会(社区)“两委”委员中聘用1名农村公路路政养护协管员,负责农村公路路政养护管理信息沟通和协调工作,爱路护路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通过努力,基本建立县有路政执法队伍、乡镇有路政管理员、村有路政协管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2. 建立健全高效、快捷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按照依法治路要求,加强农村公路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县统一执法、乡协助执法工作方式,切实防止、及时制止和严肃查处违法超限运输以及其他各类破坏、损坏、侵占农村公路的行为,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依法对农村公路采取限高、限宽措施防止超限超载车辆驶入,但不得影响消防、救灾救援等突发事件处置的应急通行。建立快速的农村公路通行路况信息反应机制,遇到水毁、滑坡等灾害迅速向社会发布路况信息,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建立健全和完善农村公路管理社会监督机制,农村公路管护社会监督公示率达100%。3. 加大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力度。结合贯彻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精神,加强农村公路沿线绿化美化质量提升,在2020年前基本完成乡道以上公路沿线绿化美化质量提升工作任务,全县农村公路(宜林路段)绿化达到80%。加强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管理,加大县、乡、村道路沿线违法违章建筑的拆违工作力度。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加大农村公路交通标志标牌的完善更新,继续整治农村公路非交通标志标牌。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集市、草堆、柴火堆、粪堆、垃圾堆、临时厕所,打造全县 “畅安舒美”的美丽农村公路。  
  (三)养护好农村公路1. 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政府主导,分级管理,县为主体”的农村公路养护体制,进一步强化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公路养护的主体责任。大力培育养护市场,创建符合农村特点的养护体系,探索农村公路养护政府购买服务和“建管养一体化”运行机制,建立专业化养护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养护模式,有效降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对于大中修等专业性工程,实行市场化运作,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化养护队伍实施。对于日常保洁、绿化管护等非专业项目,鼓励采取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方式,吸收沿线群众参与,乡村公路水沟和路肩清理、路面保洁等100%由群众完成。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贫困户负责农村公路日常性养护,力争到2020年由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承包人占总承包合同数的50%以上,切实为贫困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增收来源。2. 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应急保通工作力度。加强农村公路桥梁的动态监管,加大地质灾害频发路段的管控力度,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完善自然灾害和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抢险预案,设立农村公路养护应急保障中心,配备必要的抢险机械设备、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农村公路发生严重损坏或中断时,应当及时组织抢通保修。对难以及时抢修保通的,应采取警示标志并向社会发布禁通信息。3. 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科学化水平。以养护质量为重点,建立完善养护质量与计量支付相挂钩的养护考评机制,不断提高养护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检测和工程验收等环节的管理水平。加大养护科技手段运用,要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路面技术状况评定采用自动化快速检测设备,条件不具备的可采用人工评定。鼓励农村公路养护应用新技术、新材料,积极推广废旧路面材料、轮胎、建筑垃圾等废物循环利用技术。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有关政策,重视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尽量减少农村公路养护对环境造成的影响。4. 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库内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经常性养护率:县道达到100%,乡道不低于85%,村道不低于75%。加大预防性养护和大中修工程实施力度,农村公路技术状况得到明显改善,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优、良、中等路比例达到75%以上。
  (四)运营好农村公路。1. 加强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和云南省《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的意见》,促进全县道路客运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加强城乡统筹规划,构建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节点,建制村100%全覆盖的城乡一体化、均等化公共客运服务网络。农村客运站(点)和沿途招呼站应与新改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完善农村地区客运服务配套设施,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统筹协调城市公交、城际客运与农村客运发展,积极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统一服务标准、车型配置、外观标志和车内配套设施。采取公交化营运的客运班线,经县人民政府按照《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进行联合评估审核后,符合要求的可使用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引导客运企业开拓农村客运市场和农村客运班线企业化经营,鼓励经营者采取区域经营、循环运行、电话预约、网络预约等经营模式,提高城乡客运覆盖深度、广度和服务水平,实现群众“行有所乘”。用好用足新能源客运优惠补贴政策,大力推广农村客运新能源客车和经济适用车型,降低农村客运成本。紧密结合农村客运服务与生态旅游,将客运站点向生态旅游景点延伸,带动人流聚集,促进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农村新业态发展。2. 提升道路客运安全生产能力。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道路客运安全监管责任,保障运输安全。通过技术、政策和经济等多种方式,加快淘汰老旧农村客运车辆和客运微型面包车,全面提升客车性能。严格落实农村客运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强化司乘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严把从业资格考试关和发证关,提升道路客运驾驶员职业素质和驾驶技能。3. 大力发展实惠便捷的货物运输。编制农村物流三级网络节点体系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建设,因地制宜,依托客货运输场站、商贸批发市场、建制村农家店等建立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站点,构建多样化、专业化、广覆盖的货运网络,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瓶颈问题。集中打造物流大县,培育一批骨干农村物流企业,重点推进运邮合作、运供合作的资源共享和整合型农村物流工作,努力构建“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深度融合”的农村物流发展格局,推动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降低物流成本,支撑和引导农、林、牧、矿等产业发展。4. 促进物流与电子商务信息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利用互联网,统筹交通运输、商务、供销、邮政等物流资源,充分衔接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商贸流通、供销等方面的电子商务信息,大力发展“交通+快递”“交通+电商”“交通+邮政”,促进农资农产品“线上线下”产运销联动发展,为群众提供现代高效的物流服务。深入推进“快递下乡”工程,推广货运班线、客运班车代运邮件等农村物流组织模式,支持流通企业将业务延伸至农村,推动面向农村的末端网络运营模式,发挥寄递渠道优势,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农资、消费品下乡双向流通,推动精准扶贫和农民增收。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农村公路管护“路长制”管理机制。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交通运输的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成员由县交运、 发改、经信、住建、国土、农业、林业、水务、环保、安监、文体广电旅游、公安局、县供、财政局、楚雄公路局、大姚路政大队、运政、邮政大姚县分公司、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在“四好农村公路”建设中的职能职责。体现了政府高度重视,进一步压实了各级各部门的责任。二是建立资金筹措保障机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州现有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补助资金,加大50户以上不搬迁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和农村公路特别危险路段整治省级补助资金争取力度。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统筹整合有关项目,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四好农村路”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楚雄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交通主管部门在保障现有农村公路建设、路政管理、养护等补助资金基础上,结合物价上涨、里程增加和等级提升等因素,视财力情况逐步增加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投入。将农村客运站点建设纳入建设规划,逐年筹资建设,认真落实农村客运成品油补助政策。对列入国家和省建设计划的农村公路项目可采用“先建后补”等方式组织建设。借鉴外地经验,积极探索农村公路“建管养一体化”+政府付费PPP运行模式,着力拓宽融资渠道。通过争取发行政府债券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四好农村路”建设。发挥好“一事一议”在农村公路建设中的作用,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以及利用道路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多种方式撬动更多社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三是开展示范创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示范路创建活动,通过示范引领推进全县“四好农村路”的建设。2018年争创州级示范县和1个州级示范乡镇,创建2条州级示范路(县道、乡道各1条);到2020年争创省级示范县,争创州级示范乡镇3个,县级示范乡镇6个,创建州级示范路6条,县级示范路12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路的创建工作力度,形成完善的监督考核方案,以点代面推进工作落实。四是建立激励机制。县人民政府建立县级“四好农村路”建设 “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对州级命名的示范乡镇、示范路,县人民政府分别给予10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对县级命名的示范乡镇、示范路,县人民政府分别给予5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辖区县道改造、窄路面改造、“油返砂”农村公路改造、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等项目重点向示范乡镇倾斜。五是加强监督考核。加大对“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将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四好农村路”建设情况纳入县人民政府对乡镇、部门的综合绩效考核内容。围绕我县确定的农村公路发展任务落实、主体责任落实、资金落实等方面开展督导考评工作,建立健全考核结果的综合运用机制,建立“四好农村路”命名评价退出机制,对已经命名的示范乡镇、示范路经两年复评不达标的取消命名,并追究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任人员责任。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的督导,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组织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


  大姚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11月2日

文件原文: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四好农村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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