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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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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设置

索 引 号:dyx002-/2023-0804004 公文目录:组织机构 发文机构:大姚县发展改革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04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重大事项督查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安全、保密、档案、信息、信访、政务公开、维稳、公务用车、后勤服务、机关制度建设;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人事档案、干部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普法、法制宣传、平安创建、禁毒、防艾、消防安全和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等工作。

办公电话:0878-6222655

二、经济体制改革和政策法规股

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与国家赔偿工作,推进发改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参与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拟订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承担大姚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定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战略和规划;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重大事项。

办公电话:0878-6210838

三、协调规划股(经济潜力调查办、协调办)

负责牵头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重点承担规划编制立项,统筹指导编制县级重点专项、区域等发展规划;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测和评估;负责大姚县推进桥头堡规划、滇中城市经济圈规划等实施情况检测和评估;拟订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负责重大项目与规划的衔接和协调;统筹协调实施“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孟中印缅、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等国家和省州重大发展战略相关工作;参与研究提出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统筹推进美丽县城和特色小镇建设。

办公电话:0878-6210882

四、国民经济综合股(信用合作办、利用外资办和县委财经办)

监测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负责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开展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并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以及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经济社会发展新闻宣传工作;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总量目标和有关政策建议,监测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负责研究提出参与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措施建议;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担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新型城镇化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临时工作机构的相关工作;承担县委财经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衔接和协调财政、金融工作;对财政和金融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参与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的建立和管理;负责企业债券的发行管理,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负责大姚县人民政府与金融机构建设合作事宜;会同大姚县开发投资公司对大姚县人民政府信用合作贷款项目贷款条件进行审查;下达政府信用贷款投资计划;制定政府信用贷款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检查贷款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负责组织国际金融机构贷款项目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前期工作,以及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的立项管理,协助招商引资工作;综合分析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状况,实施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编制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组织拟订经济合作发展规划;拟订经济技术合作、产业转移的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负责大姚县参与经济合作项目的筛选、推荐工作,提出有关引导性资金的使用建议;负责参与国际区域经济合作项目的协调指导工作,拟订参与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具体政策措施。

办公电话:0878-6210958

五、固定资产投资股(重点项目建设办)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建议、修订核准目录建议;提出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安排计划建议,平衡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计划;负责安排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和党政机关、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指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安排前期工作经费;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和项目后评价工作;负责本级预算内投资公益性项目实行代建的组织实施,指导推行公益性项目代建制;参与提出前期工作项目计划及州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计划;负责建立前期项目储备库,落实年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支撑;参与审批和审查县重点前期和重点在建计划项目的可研申报立项工作;督促推进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协调前期审批中存在的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协调解决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组织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牵头组织重大项目并联并行联审会议;参与和协调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负责重点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跟踪检查有关行业和县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投资政策和规划情况;组织开展对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按照有关规定提出违规问题处理意见。参与金融合作项目的组织、筛选工作,建立大姚县项目储备库;参与投资项目融资方案的拟订。

办公电话:0878-6224569

六、社会事业发展股

综合提出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全县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协调卫生和计划生育、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民政、残疾人等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拟订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办公电话:0878-6221308

七、电力和新能源股

拟订风电、太阳能、充电基础设施、水电等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县级权限范围内的电网、充电基础设施、水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并指导做好项目的实施;承担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淘汰电力落后产能等工作;参与电力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电力运行监测、预测和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电力运行应急方案,监管电网调度,协调解决电力运行中的有关问题,保障电力运行安全;负责电力行政管理、电力运行和电力行政执法;组织实施电力调度,承担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配合国家和省州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拟订水电和电网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水电电源和电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初审和申报;依法依规协调组织好权限范围内水电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依法依规履行电网、充电基础设施、水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建设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新能源行业管理,拟订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初审和申报。

办公电话:0878-6220218

八、环境和资源节约协调股

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统筹能源与行业专项规划、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衔接平衡;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负责能源重大项目与规划的衔接和协调;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相关领域及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的县财政性贴息资金和补助资金,以及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和有关领域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县财政性贴息、补助投资安排建议;牵头组织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初审;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负责能源行政审批统一对外工作,组织拟订综合能源体制改革;负责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和低碳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和消化创新,组织推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负责能源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石油、天然气行业管理;拟订石油储备、天然气利用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监测石油市场供求变化,提出石油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石油的供应调度;承担县级权限范围内石油、天然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以及国家和省审批、核准项目的初审和申报有关工作;指导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拟订煤炭(煤层气)开发、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煤炭建设项目核准和初步设计审批有关工作;负责煤炭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煤炭行业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组织开展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煤矿瓦斯治理和开发利用工作;参与煤电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指导煤炭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承担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

联系电话:0878—6227499

九、地区和农村经济股(以工代赈办、滇中调水办、西部开发办)

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畜牧、水产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重点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参与拟订土地利用规划、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和国土整治、开发、利用、保护的政策建议;负责拟订重点流域综合治理计划,民族、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计划;审批或审核重点流域综合治理规划项目;参与协调防震减灾工作;承担中央和省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和政策的实施;组织拟订实施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组织实施国家西部人才开发工程;负责大姚县西部大开发、滇中调水、易地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878—6211538

十、产业和创新发展股(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经济贸易)

综合分析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工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指导、协调和服务;综合分析高新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重大政策和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协调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示范项目,申报和协调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国家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国家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等发展计划;协调实施县级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和县级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计划;组织推动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和产学研联合,协调实施县级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计划。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推动国民经济新兴产业的形成;拟订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研究推动数字信息发展重大问题,统筹协调有关方面完成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研究提出对外贸易的重大战略和规划;负责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变化提出计划调整建议;拟订现代物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编制流通设施基本建设计划,对现代物流业发展中的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审批和备案。

联系电话:0878—6227258

十一、价格和收费管理股

负责起草价格政策措施;拟订价格改革调整方案;制定实行地方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拟定价格管理范围、原则和办法,指导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协调重大价格争议;参与重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关价格建议;研究提出重要储备物资的管理费用标准、补贴和出库价格建议;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的监督管理;负责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工作;按照国家价格成本监审目录和《云南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的规定,负责县管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成本监审工作;负责组织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负责价格审批日常工作;拟订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公益服务、公用事业、经营服务、中介服务收费政策提出收费改革方案;提出有关收费的管理范围、原则和办法;组织开展价格诚信建设;负责监测分析价格总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专项价格,建立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监测,提出应对价格波动的工作建议;负责全县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负责我县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监审。

联系电话:0878—6213434

十二、粮食管理和物资储备股(粮食储备军供股)

负责提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落实国家粮食的方针、政策,对全县粮食流通相关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粮食购销、最低收购价政策;承担县级粮食收购许可证资格审核工作;提出县级储备粮库点和重要物资储备的定点意见并负责资格审查;协同有关部门落实灾区、库区移民、缺粮地区、以工代赈等粮食供应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承担粮食质量监督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购、销、调、存等经营活动实施监督检查;依权限负责粮食质量监管;承担粮食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粮食和重要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的有关工作;制定全县粮食市场及仓储设施建设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流通及粮食价格监测和预警;负责国有粮食储备企业的储粮安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管;负责提出并组织实施县级储备粮储备规模、动用、轮换计划;拟订并协调重要物资储备计划;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收储、动用、轮换,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食用油、猪肉、食糖、化肥、成品油等储备;负责重要物资、应急物资储备的统筹规划和日常监督管理,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提出储备和动用建议;承担军队粮食供应监管;承担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

联系电话:0878—6221058

十三、粮食调控股

贯彻落实国家、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并对粮食经营企业及经营者执行统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社会粮食流通统计、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统计及分析,研究提出粮食余缺调剂计划;研究提出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负责国有资产的监管;负责对国有粮食储备企业财务核算的指导和监管,编制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协调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管理和粮食信贷、税收、财务的相关政策;负责大姚县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负责各级储备粮财务及费用补贴拨补和军粮财务会计工作。

联系电话:0878—6224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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