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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全省展览业发展的支持措施(试行)》的适用情况

索 引 号:dyx003-/2025-0731001 公文目录:政策问答 发文机构:大姚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31日 文  号: 标  题:《促进全省展览业发展的支持措施(试行)》的适用情况

(一)本措施所指展览项目,是指各类展览、展示活动,包括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展示会等。

(二)本措施支持范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之间发生的各类符合措施支持条件的情形。原则上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列入本措施支持范围。

(三)本措施适用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有关《申报指南》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