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大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大姚县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索 引 号:dyx004-/2022-1216026 公文目录:信息公开 发文机构:大姚县教育体育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6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2021年11月9日)

一、学前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助学金。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资助标准为300元/生·学年。由学生所在学校办理。

(二)州县政府助学金。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前儿童在给予300元学前助学金的基础上,再新增给予州县政府助学金资助。资助标准为700元/生·学年(州级承担315元,县级承担385元)。由学生户籍所在地中心学校办理。

(三)县级贫困资助。资助对象为大姚户籍在学前教育阶段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资助标准为3600元/生·学年(含县级每生每天9元的山区农业户籍学前教育学生餐费资助及县级承担的政府助学金385元)。由学生户籍所在地中心学校办理。

(四)大姚县山区乡镇学前教育学生资助政策。资助对象为户口在桂花镇、昙华乡、湾碧乡、三台乡、铁锁乡五个乡镇,且在当地幼儿园(班)就读的农业户籍学前教育学生(包含非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每生每天补助9元的餐费资助,每年按学生实际在校天数计发。资助时间从2017年9月开始,由学生所在学校办理。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一)免学杂费。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从2006年开始实施,由学生所在学校免除。

(二)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教科书资金,国家规定课程由中央全额承担,地方课程由地方承担。从2006年开始实施,由学生所在学校办理。

(三)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四类学生(四类学生是指: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农村特困供养0学生)和非四类寄宿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资助标准为寄宿学生:小学生1000元/生·学年,初中生1250元/生·学年(小学每生每天4元,初中每生每天5元,每年按250天计算),非寄宿四类学生:小学生500元/生·学年,初中生625元/生·学年。特殊教育学校按照义务教育学段标准和寄宿情况执行。由学生所在学校办理。

(四)少小民族生活费补助。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8个人口较少的民族(景颇族、布朗族、普米族、阿昌族、怒族、基诺族、德昂族、独龙族)按照250元/生·年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其中符合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的,可同时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和8个少小民族生活补助。由学生所在学校办理。

(五)营养改善计划。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城区学校农村户籍学生、农转城学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标准为:1000元/生·学年(每生每天补助5元,全年按照200天计算,根据在校天数据实计算,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提高标准,由原来的4元每生每天提高至5元每生每天)。由学生所在学校办理。

三、普通高中阶段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分两档,其中一等为2500元/生·学年,二等为1500元/生·学年。所有建档立卡学生均享受一等国家助学金。由学生所在学校办理。

(二)免学杂费。对普通高中在校学生中建档立卡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农村特困供养学生给予免除学杂费政策。标准为大姚一中1000元/生·学年,实验中学800元/生·学年。由学生所在学校办理。

(三)县级兜底资助。对在大姚户籍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给予县级贫困补助(含免收住宿费)。资助标准:大姚一中1000元/生·学年,大姚县实验中学800元/生·学年。县外就读的按照800元/生·学年补助。县内就读学生由学生所在学校办理,县外就读学生由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四、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一)全面免学费政策。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标准为2000元/生·年。由学生所在学校办理。

(二)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用于资助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学年。由学生所在学校办理。

(三)雨露计划。对建档立卡中职在校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标准为3000元/生·学年,东西协作上海就读学生5000元/生·学年。由县乡村振兴局和县教育体育局教育管理股办理。

(四)交通费补助。从2017年对我县东西协作上海就读学生实施交通费补助政策,标准为2000元/生·学年。由县教育体育局教育管理股办理。

(五)润雨计划。对东西协作上海就读学生给予中国教育基金会润雨计划1000元/生·学年的资助。由县教育体育局教育管理股办理。

五、高等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0%,云南省资助标准分两档,一档每生每年3500元,一档每生每年2500元。由学生就读高校办理。

(二)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政策和精准资助政策。(1)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对考入中央部委直属院校129所中央部委直属高校的已评审通过的往届生,继续享受由省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学费奖励,由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2)精准资助政策:对我省考入一本院校(158所院校)的已评审通过的往届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继续享受由省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的学费奖励。对已评审通过“直过民族”建档立卡往届学生考取专科(含预科)以上的给予5000元/生·学年的学费奖励,由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三)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国家开发银行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和在校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自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一年的贷款最高额度由8000元提高至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一年的贷款额度由12000元提高至16000元。贷款期限按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最短6年确定。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承担,毕业当年的9月1日起由学生自付利息。由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四)滋蕙计划。资助对象为滋蕙计划资助对象是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标准为考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考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由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五)楚雄州少数民族学子奖励。对考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成立的高校就读的大姚籍少数民族优秀本科学生给予奖励,每年评定当年考取并实际就读本科院校的新生,实行一次性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由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六)国家助学贷款奖励补助项目。资助对象为当年参加高考并考取本专科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资助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孤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事故学生,其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本科2000元/生,专科1000元/生,一次性奖励。由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