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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防学生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索 引 号:dyx004-/2023-0718001 公文目录:相关政策 发文机构:大姚县教育体育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0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防学生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3月1日召开的全省春季学期校园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3月14日召开的全省学生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学生交通安全风险,最大限度减少和遏制学生交通事故发生。根据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开展防学生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安全工作重要论述,以学生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牵引,以预防和减少学生交通事故伤亡为重点,深入开展防学生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紧盯学生上下学、周末、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突出安全意识提升、安全风险排查、交通环境优化等内容,通过专项行动,全面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全方位改善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非法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显著下降。

二、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3月24日前)。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认真分析学生交通安全形势,制定本校实施方案,指导学校全面开展学生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准确掌握学生交通安全隐患情况。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3月25日至12月31日)。各学校要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协请当地市场监管、城市执法、公安交警等部门有效净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深入排查整治交通安全隐患,快速处置交通违法行为,全力提升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学生交通安全事故。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2月底前)。各学校要在开展防学生交通事故专项行动过程中边推进边总结,形成有特色、有亮点的防学生交通事故先进做法、典型经验,着力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性成果。

三、工作任务

(一)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各学校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确保每学期开设不少于2课时交通安全教育课程,通过放学前“5分钟”安全提醒、在学校大门悬挂警示宣传标语、设立警示牌等形式,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出行常识提示,教育引导学生不乘坐超员车、非法客运和货运车辆,劝导家长不租用不合格的车辆接送学生。扎实开展“12·2交通安全日”“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通过国旗下讲话、专题讲座、图片展、网上学习、观看视频等形式,大力普及交通安全常识,着力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规范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行为。

2.各学校要通过校园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地震预警终端等校园媒体,定期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内容,全力营造安全文明出行的浓厚氛围。

3.各学校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交通安全公开信、“小手拉大手”、周末安全提醒等形式,利用家长微信群、钉钉群等平台,经常性宣传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危害性,教育学生、引导家长自觉抵制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着力提升学生及家长交通安全意识。

4.各学校要认真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引导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骑乘摩托车或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使用安全带(儿童安全座椅)。

(二)全方位改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

1.各学校要积极协请公安交警、交通运政等部门定期对校园及周边道路的红绿灯、交通警示标牌、标志标线、隔离栏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情况进行排查,对交通安全设施破损、缺漏的及时进行整改完善;对校园周边存在摆摊设点、侵占道路、占道经营、随意停车等影响学生上下学通行的交通乱象,要协请市场监管、城市执法等部门进行专项清理整顿。

2.各学校要积极协请当地公安机关严格落实“护学岗”“高峰勤务”等工作机制,大力推行教职工、学生家长、志愿者、民(辅)警等“校家警”护学模式,加强学生上下学引导和交通秩序维护,严格落实学校值日领导及值日教师校门值守制度,组织学校“护校队”在校门口配合公安部门共同维护校门口交通秩序,纠正和劝导学生及家长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3.各学校要根据学校规模大小、校门是否临近交通主要干线等实际情况,采取分年级错时上放学、多开校门供学生疏散等行之有效方法、方式,劝导家长尽量减少接送学生在校门口的逗留时间,减轻上下学时校门前的交通压力,保障学生有序疏散、快速疏散。

4.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人车分流”校内交通管理制度,社会车辆未经同意禁止进入校园,严禁学生在校园内骑车追逐,入校车辆要采取“避让出入、错时出入、禁止出入、分区停放”等措施,杜绝校园内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常态化排查整治交通安全隐患

1.各学校要开展师生员工上下学出行方式摸底排查,全面摸清师生员工上下学交通信息,杜绝师生员工上下学期间存在无证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骑乘电动车未戴头盔等交通违法情况;禁止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对搭乘无牌、报废、超载等非法车辆存在交通违法和安全隐患现象的,采取约谈学生家长的方式,当面劝告并与家长签订遵守交通安全承诺书,积极协请公安交警、交通运政等部门严厉打击整治非法集中接送学生车辆。

2.各学校要不定期组织人员采取现场录像、照相、调阅监控视频的方法,对校园周边道路家长车辆乱停乱放、学生及家长骑乘摩托不戴头盔、随意横穿马路、跨越道路隔离设施、违反交通信号等不文明交通行为登记统计,并将学生、家长的不文明交通行为在校内进行通报,教育和引导学生及家长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抵制不文明、不安全交通行为。

3.各初级中学、职教中心、完全中学要协请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对初中、中职、高中学校进行交通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摸排是否存在学生违规驾驶电动车、摩托车、私家车情况,是否存在校园周边商家向学生租、寄电动车或摩托车、私家车等情况,对发现的学生违法行为要及时劝阻、教育,对严重违法行为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四)从严处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1.对公安交警部门抄告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学生,各学校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集中学习和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学校设立“曝光台”,凡是有2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被公安交警部门抄告的学生一律上榜曝光,并纳入学生德育考核。

2.对公安交警部门执法检查中发现、查扣的学生无证驾驶的机动车辆,除由公安交警部门按规定处罚外,各学校要固定每月1天为学生交通违章集中处理日,邀请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组织违章学生及其家长集中教育学习并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学校要认真吸取近年来全县发生的学生交通事故教训,深刻认识我县学生交通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把防范学生交通事故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切实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切实抓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坚决遏制学生交通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势头。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学校要压紧压实防学生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政治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特别是“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主动靠前指挥,深入一线督导,研究指导解决重大问题。要按照职能职责和方案要求,制定细化工作方案,采取超常措施、超常手段、超常力度,坚持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全力推进防学生交通事故工作走深走实。

(三)深化部门协同。各学校要充分发挥校园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主动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强化部门协同共治、齐抓共管,定期会商学生交通安全形势,始终以学生安全为中心,着眼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消除隐患,全力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落实,健全完善防学生交通安全事故工作机制,努力构建防学生交通事故动态、高效的防控体系。

(四)强化督导考评。县教育体育局将把防学生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成效纳入年度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评和“平安校园”考评内容,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对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不到位、工作进度滞后的学校,将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导等方式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学生交通安全事故,一律约谈学校主要领导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依纪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