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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体育局机构设置

索 引 号:dyx004-/2023-0807004 公文目录:组织机构 发文机构:大姚县教育体育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07日 文  号: 标  题:县教育体育局机构设置

大姚县教育体育局内设工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人事管理股、教育管理股、体育事务股、综治安全股、教育督导办公室7个行政股室;内设教研装备管理中心、教育系统财务管理中心、校舍建设安全管理中心、招生和考试管理中心、学生资助和营养餐管理中心、体育服务管理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7个事业股室。

(一)内设行政股室

1、工委办公室

统筹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意识形态工作、保密工作、统一战线工作、宣传工作、老干部工作、人才工作以及关工委工作。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工作。具体是:

(一)负责县教育工委下设党总支(支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

(二)负责县教育工委下设党组织(含“两新”组织)设置、撤并审核报批、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发展及党组织关系接转、“智慧”党建、党费收缴上交、党报党刊宣传使用,督促指导各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加强党对教育体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三)负责研究制定下设各党总支(支部)及党总支(支部)书记年度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其书记等;

(三)负责按干部管理权限考察、推荐教育工委委员、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任免教育工委下设党总支(支部)书记;

(四)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调查处理教育体育系统领导干部、党员、教职工违纪违规案件;

(五)负责办理落实以州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州委教育工委、州教育体育局党组和县委各部委(办、局)交办的涉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保密、宣传、统战等方面工作;

(六)负责承办以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县教育工委、县教育体育局党组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包括教育工委会议、教育体育局党组会议),起草、送审领导讲话及会议材料,以及会议记录、纪要及会议宣传等工作;起草、送审、印发、管理以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县教育工委、县教育体育局党组名义下发的各类文件;

(七)负责交办、督办、督查落实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县教育工委、县教育体育局党组工作部署要求;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878-6222660

2、行政办公室

负责统筹协调县教育体育局全局性政务、事务和局内、外重大公务活动,及时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确保政令畅通。具体是:

(一)负责统筹“大比拼”工作、网格责任区卫生整治等各项全局性重要工作,安排全局性活动;

(二)负责河(湖)长制、优化营商环境、质量强县、文书档案管理、基层减负、教育史志编撰等工作;

(三)负责全局各级来文来电的接收、登记、阅批、流转、交办、督促落实,以及全局各股室(中心)拟发公文的审核把关、发文交办督办等工作。

(四)负责承办以县教育体育局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的筹备组织、会场会务、会议记录、宣传报道工作,起草、送审全局行政性、业务性综合材料、局领导有关教育体育工作的综合性汇报材料文稿等;

(五)负责统筹安排落实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县人民政府安排部署的教育体育有关具体工作;督办落实局领导班子交办的各项工作;

(六)负责统筹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七)负责机关会议室管理、办公室及办公设备调配、公车管理、卫生保洁和值班值守安排等日常内勤内务管理;

(八)负责机关接待工作、办公设施设备及办公用品规范审批、采购、分发等工作,保证机关正常运转;

(九)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878—6222721

3.人事管理股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学校领导班子队伍建设以及;负责全县教职工的工龄、年龄、教龄审核申报工作;按干管权限,组织推荐、考察、报批、任免乡(镇)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和县属学校校长、副校长;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公开招聘、选调工作;负责乡(镇)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和县属学校校(园)长、教师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教师职称评审、聘任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制度和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管理局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丧抚待遇、人事统计、人事档案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教职工聘用合同的签订、解除、重签、续签工作;负责工人技术等级的申报培训和聘任工作;协调、承办州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安排的相关业务工作,完成局领导班子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878—6222725

4.教育管理股

主要职责: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规划、指导全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负责全县基础教育的教育改革、体制改革和学校布局调整工作;落实基础教育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文化管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民族教育;管理学校艺术、体育、卫生、健康、劳动技术教育和科技、团队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疾病预防、卫生保健、艺术活动、科技活动以及青少年国防教育、校外教育、家庭教育、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招生录取工作以及普通高中择优定向招生工作;负责防范邪教和禁毒防艾工作;负责绿色学校创建、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协调、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专业结构调整、学校科研、教研、师训基地建设等工作;负责统筹管理普通教育及成人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拟订全县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发展规划;负责研究全县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文化技术教育体制改革,并指导实施;指导评估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办学水平工作;负责报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及职业高中学籍管理工作;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工作;管理全县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中小学幼儿教育等校外培训机构;协调、承办州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科(民办教育)的相关业务工作,完成局领导班子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878—6211638

5.体育事务股

主要职责: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全民健身条例》等,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制订全县群众性体育工作计划和规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制定全县性体育竞赛制度、竞赛计划和全县业余训练的管理工作,综合平衡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项目布局;强化业余训练,培养优秀的体育后备人才,组队参加省、州系列等比赛;指导和督促检查全县各学校、乡(镇)体育工作,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各社团体积极开展体育活动,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推进学校体育、青少年体育工作,搞好学校、企业、机关、农村、少数民族及老年人、残疾人的体育工作;指导和管理对外体育交往,开展区域性和周边省、州、县体育合作与交流;负责体育场馆设施和器材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做好体育场的维修、维护、保洁、安保等管理工作;制定全县体育开发及管理的行业规章和政策措施;归口管理体育行业标准;负责全县体育统计工作;负责城区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工作;协调、承办州教育体育局相关科室的有关业务工作,完成局领导班子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878—6222345

6.综治安全股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和有关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工作的需要,及时制定出台有关学校安全的规定和方案;负责教育系统综治维稳、平安创建、反恐除恶、机关安保工作;指导并监督学校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依法对学校安全工作实施监督检查,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并监督整改,有效防范安全事故;指导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法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开展各类安全事故的防控演练,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置安全事故;负责学校安全事故紧急救援和事故处理的统筹协调工作;协助县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调查、处理安全事故;负责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实施和督办;协调、承办州教育体育局安全管理科、县安全工作局的相关业务工作,完成局领导班子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878—6222559

7.教育督导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国务院、省、州、县人民政府颁发的教育督导法规,统筹安排和组织实施全县教育督导工作;建立和完善教育督导工作制度,指导和监督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负责对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教育法律、法规及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办学效益等情况进行督导;负责对教育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和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对全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负责向有关部门反映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并提出奖惩意见;负责州对县综合绩效考核、州教育体育局对县教育体育局目标管理考核及县对乡(镇)教育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参与审定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开展教育督导工作研究,总结推广教育督导工作经验,组织教育督导队伍业务培训;协调、承办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安排的相关业务工作,完成局领导班子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878—6210198

(二)内设事业中心

1.教研装备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教育教学研究,教学视导,教学评估工作;负责制定全县教学科研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基础教育教材、教法和教学规律进行调研、检查和指导;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科研工作;负责参与全县中小学教学用书的审订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科研课题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县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参加省、州、县教育培训;参与并组织教学改革实验,组织推荐上报全县教师论文参加各级评选活动;参加省、州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课堂竞赛和学生各学科竞赛;配合参与省、州、县组织的学年末教学质量检测工作及高三省统测工作,并汇总学年末中小学各学科检测成绩;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县教育科研人员业务档案;负责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负责语言文字创建达标及评估验收的具体业务工作,促进全县语言文字工作全面发展。负责制定全县中小学校实验教学、信息技术教育发展计划;负责实验教学、信息技术教育考核评估,对中小学仪器、电教设备的装备及评估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网络中心建设和维护管理,全面推进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的实施;负责对中学理化生实验课教师和小学自然教师、信息技术教育教师进行岗位培训等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的配备和管理,检查指导全县中小学开展实验教学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图书配备和管理,组织中小学图书室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建设规划及“三通两平台”管理和指导工作;督促和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工作;协调、承办州教育科学研究所、中小学各学科教育学会、州语委办、州教育体育局师资培训办公室和州装备站、电教馆安排的相关业务工作,完成局领导班子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878—6223445

2.财务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和分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办法及政策措施;负责全县教育经费的预算编制和教育补助专款的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事业经费的结算、汇总、统计等工作;负责教职工工资待遇的造册发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及学校内部的审计工作;负责工商、税务、财政检查等有关方面的协调工作;负责寄宿制教育经费的发放、检查、监督使用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及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协助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协调、承办州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安排的各项相关工作,完成局领导班子安排的各项工作。

联系电话:0878—6223442

3.校舍建设安全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管理和指导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建设和改善办学条件;负责组织拟订大姚县校舍工程工作目标和措施,明确有关部门在中小学校舍工程中的职责,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对全县中小学校舍建设进行管理;制定和检查校舍工程实施进度计划;指导校舍工程建设工作;编发中小学校舍工程简报,推广先进经验,报告工作进展;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全县教育系统校舍安全工作监督管理体系,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地质灾害监测、防灾减灾工作;协调、承办州校舍安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州教育体育局安全科的相关业务工作,完成局领导班子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878—6223955

4.招生和考试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州、县招生考试部门的有关招生考试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县普通高中及其以上层次的招生考试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在我县的招生工作,组织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全国成人高校、成人中专在我县的报名、考试工作;全面组织全县初中升高中(中专)的报名、考试录取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组织我县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报名考试工作;组织、协调各种类型的社会考试工作;负责检查、纠正招生考试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协调、承办州招生考试办公室、州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学业水平办)的相关业务工作,完成局领导班子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878—6223446

5.学生资助和营养餐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教育援助、捐资捐赠和教育贷款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等信息;建立学生信用和贷款资格评议小组,确定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名单,测算贷款需求,编制贷款预案;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初审等管理工作;接受高等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的委托,建立与贷款学生家庭联系制度,跟踪了解贷款学生家庭经济变化情况并受经办银行委托催还贷款;负责向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等学校和经办银行定期报送贷款学生的有关信息等;会同当地有关部门组织新闻媒体在本县范围内,利用广大人民群众和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的监督实施工作;负责按政策执行、监督和管理学校粮油采购及管理工作;协调、承办州资助中心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业务工作,完成局班子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878—6213013

6.体育服务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全民健身条例》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组织田径、游泳、球类等项目的训练、竞赛任务,搞好竞赛及运动队员的管理,促进体育运动的全面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体育锻炼标准,进行体质检测;为群众参加社会体育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支持、扶助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指导学校体育、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全县体育统计工作;开展业余体育训练,培养优秀的体育后备人才;定期开展公民体质检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加强社会体育指导人员队伍建设,科学指导全民健身活动;传授健身技能、组织健身活动、宣传科学健身知识;因时、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文明的职工体育健身活动,实施体育惠民工程;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学校、机关、企业、农村、少数民族及老年人、残疾人的体育工作;负责老年体协、青少年体育、体育场馆设施和器材的管理、维护工作;协调、承办州教育体育局相关科室的有关业务工作,完成局领导班子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878—6222345

7.青少年活动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向校外学生广泛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理想信念,养成良好行为习惯;拓展教育内容,创新活动载体,改进服务方式,推广普及科普知识,培养学生兴趣特长,增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广大青少年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负责场馆及设备器材的维护保养,有计划地组织全县青少年学生参加各种健康的校外活动,举办大型主题教育、专题讲座和各类特长培训班,培养青少年艺术特长、劳动技能和科技创新能力;负责留守儿童关爱中心的管理,做好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协调、承办州教育体育局有关科室安排的相关业务工作,完成局领导班子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878—6222600

其它事项:文中未涉及的教育体育局其他事业单位职能职责仍按照大编发〔2014〕37号文件规定履行,大姚县教师进修学校职能职责仍按照大编发〔2017〕19号文件规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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