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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决算

索 引 号:dyx005-/2022-1024001 公文目录:乡镇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文机构:大姚县民宗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4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2600130801000

大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大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少数民族的方针、政策情况;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依法协调各民族间关系,维护民族团结、确保社会稳定;负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项目的申报、实施及“十进”活动的开展;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举荐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和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及省委、州委决策部署,研究拟定有关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统筹协调民族事务和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指导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举办宗教培训班;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做好宗教代表人士的培养举荐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成色更足质量更优。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定位,集全县之智、举全县之力扎实推进。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主动服务和融入全州“一极两区”建设,创新“作出五大示范、夯实五大基础,全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示范创建思路,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21年申报15个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示范单位,已全部进入公示名单并公示结束,待正式发文命名;申报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4个,通过公示1个(三台乡过拉集镇),待正式发文命名;申报“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1个(大姚县),示范单位2个(湾碧乡、白塔山普照寺),均得到正式命名,标志着我县成功创建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2022年1月初申报争创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1月11日通过州级实地初验。至此,全县获评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2个、省级少数民族特色小镇1个、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4个、省级示范村22个、省级示范学校9所,省州“和谐寺观教堂”11个,州级示范单位130个,示范家庭2708户,各级示范岗5681个。

2.宗教领域安全稳定更加牢固可靠。在深入持久开展宗教场所“五进”活动,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在全县宗教领域以践行“四条标准”为主题开展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美丽和谐幸福大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宗教场所依法管理全面规范,健全完善宗教场所管理10项制度,全部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抓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白塔山普照寺成功创建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协调文物保护部门为妙峰山德云寺安装“智慧消防”系统。宗教团体建设不断加强,2021年1月10日成立大姚县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和基督教协会,党和政府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充分发挥。

3.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2021年争取中央、省级财政少数民族发展扶贫资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累计700万元,实施民族团结示范项目10个。所有项目由乡镇作为实施主体,已于2021年8月底前全部开工,于2021年底全部竣工并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做到了资金到位率、项目实施率、项目完成率、验收合格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创建率“五个100%”。

4.民族宗教部门履职担当更加主动有力。忠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建设一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态度特别坚决、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的民族地区干部队伍的重要指示,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创新开展“重塑民宗形象年”教育活动,以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三高民宗机关”为抓手,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强化民族宗教部门自身建设,努力提升班子领导力战斗力执行力,教育和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把激情和干劲汇聚到推进全州“一极两区”建设、县委“12345”发展思路的生动实践上来,以推动全县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践行历史重任、践行时代作为、践行使命担当。2021年完成招商引资(第十招商团)任务6.08亿元,完成县下达任务600,000,000元的101.3%;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33,000.000元,完成县下达任务30,000.000元的110%;向上争取资金7,600,000元,完成县下达任务7,600,000元的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县民宗局下设办公室、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股、宗教股,2019年机构改革后与大姚县委统战部倒置合署办公。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大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974,548.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4,548.1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2020年收入2,339,716.79元对比,收入减少365,168.66元,主要原因是2021上级专项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2,321,881.39元。其中:基本支出2,069,261.13元,占总支出的89.12%;项目支出252,620.26元,占总支出的10.8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2020年支出2,416,600.67元相比,减少 94,719.28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零星增资、社会保障缴费及宗教场所教职人员补助增加、本年度拨付普朝平丧葬抚恤费,基本支出大副增加,省州下达2021年的项目资金比2020年减少,项目支出减少,总支出成减少趋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县民宗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69,261.13元。比上年1,823,935.19元增加245,325.94元,增幅13.4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零星增资、社会保障缴费及宗教场所教职人员补助增加、拨付普朝平丧葬抚恤费等。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62,992.2元,占基本支出的84.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6,268.93元,占基本支出的15.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县民宗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2,620.26元。比上年592,665.48元减少340,045.22元,减幅57.38%,减少的原因是2021年下达的项目资金未形成支出被财政收回后在2022年下达。

1、2012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00.00元,其中:大财综〔2020〕58号傈僳族编撰经费10,000.00元。

2、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238,481.21元,其中:大财行〔2018〕21号2018民族工作专项资金232,872.99元;大财行〔2021〕66号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5,608.22元。

3、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2,867.80元,其中:大财农〔2020〕107号2020年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2,867.80元。

4、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271.25元,大财农〔2021〕27号五进宗教场所经费1,271.2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1,881.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支出2,416,600.67元相比,减少 94,719.28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零星增资、社会保障缴费及宗教场所教职人员补助增加、本年度拨付普朝平丧葬抚恤费,基本支出大副增加,2021年下达的项目资金未形成支出被财政收回后在2022年下达,项目支出减少,总支出成减少趋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72,273.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33%。其中:2012302•行政运行1,520,924.25元;2012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00.00元;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238,481.21元;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2,867.80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宗教场所教职人员补助、丧葬抚恤费、傈僳族编撰等支出;保障机构运转的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工会经费、车改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等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6,686.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6%。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56,398.6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0,288.32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养老金发放、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17,237.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5%。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61,329.48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5,908.4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金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4.农林水(类)支出1,271.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其中: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271.25元,主要用于“五进”宗教活动场所经费。

5.住房保障(类)支出74,41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1%。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78,653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0元,支出决算为2,650元,完成预算的88.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50元,完成预算的88.3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县民宗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及接待标准,坚持厉行节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的2,767元减少117元,下降4.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7元,下降4.2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县民宗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及接待标准,坚持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2,65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5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6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相关工作的上下级往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268.93元,与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895元对比增加14,373.93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争创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支付办公费及工会经费增加等。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268.93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7,077.7元,水费160.12元,电费631.11元,差旅费1470元,平台租车费747元,公务接待费2,650.00元,工会经费11,849元, 其他交通费用72,184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271,800.33元,其中,流动资产228,622.40元,非流动资产43,177.93元。固定资产原值242,70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9,113.1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71800.33

228622.4

242708

24270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财政拨款:反映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

4.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600130801111


附件:大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1024060923427.xls  13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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