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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 引 号:dyx007-/2022-1020003 公文目录:乡镇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文机构:大姚县民政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0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2600331401000

大姚县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大姚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姚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及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行业标准,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拟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执法监督,指导各乡镇社会组织的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社会救助。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发展规划,指导开展村(居)委员会自治组织建设、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村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乡(镇)级及其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6)拟定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基本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7)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及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辖区内的婚姻、殡葬等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法进行婚姻登记和收养子女登记工作。

(8)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政策的组织实施。

(9)拟订全县慈善事业发展规划,进行慈善组织认定,规范慈善组织活动,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

(10)监督和指导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拟定县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具体管理办法,管理使用好各级福彩公益金。

(11)汇总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全州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2)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推进社会救助工作规范管理。一是严格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云政办发〔2019 〕42 号) 文件 , 严格执行个人申请 、 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审核 、张榜公示以及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等程序 。按照低保的认定条件 、审核审批 、动态管理等政策规定 ,加快构建标准科学 、 对象准确 、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民政社会救助工作格局 ,促进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 二是严格执行 《大姚县民政工作人员低保经办 人员和村 (居 )民委员会成员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管 理暂行办法》,对财政供养人员(国家公职人员 、离退休人员 、 村委员会干部 )及其近亲属享受城乡低保待遇实行双备案管 理 ,备案表必须经乡镇纪委书记审核签字后报县民政局备案 , 由县级民政部门实行 100%入户核查 , 同时在云南省城乡社会 救助信息系统中标注为 “近亲属”。三是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口 、收入和财产状况定期报告制度 , 定期开展核查 , 将不符合条件的及时退出保障范围 。 对备案低保对象由县级民 政部门定期组织入户核查 、核对 ,及时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四是按照 “精准识别 、应保尽保、 加强衔接、形成合力”的基本原则 ,以困难群体 、弱势群体 、特殊群体 、 优 抚群体为重点 , 做好城乡低保 、 临时救助与乡村振兴工作衔 接力度 。 年内纳入城乡低保 15000 人 , 发放城乡低保金 6000 万元以上 ;纳入特困人员 1000 人 , 发放供养金 1000 万元以上 ;开展临时救助 4000 人次 500 万元以上 ,努力构建与全面 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综合性社会救助服务网络 , 最大限度 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

(2)加强社会救助工作政策宣传

按照《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20 〕32 号)精神 ,要加强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 , 同时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 ,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对社会救助工作 的有关要求 、政策规定 ,以及社会救助在保障民生 、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不断提高社会救助信息公 开的针对性 、 时效性和完整性 ,引导公众关注、参与 、理解 、支持民政社会救助工作 ,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年内集中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 2 次 ,向 12 个乡镇发放社会救助政策宣 传单 20000 份以上 。

(3)保障孤儿基本生活

认真落实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全年落实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定补80 人资金 122 . 88 万元 ,“福彩圆梦 ·孤儿助 学工程”10 人资金10万元 ; 一 如既往地开展好孤儿和事实 无人抚养儿童的审核 、 认定工作 ,确保100%应纳尽纳 。努力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障和关爱服务体系 ,积极为留守 、 单亲 、贫困儿童排忧解难 ,严密防范儿童福利领域重大风险,切实保障留守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想方设法不断提高乡镇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的业务能力和履职水平 ,统筹推动儿童福利工作顺利开展 。

(4)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为深化殡葬改革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做好城乡公益性公墓环境提升改造工作,指导城乡公益性公墓完善附属设施建设、提高标准、规范管理等,逐步实现公墓园林化;二是指导乡镇合理规划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三是积极争取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或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殡葬改革工作;四是做好骨灰堂建设工作,完善骨灰堂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抓好殡仪馆安全生产工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重大节日前对殡仪馆进行安全工作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殡仪馆接运,火化业务工作安全运行。五是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完成覆盖湾碧、铁锁、桂花、三台四个乡镇火化点建设工作。

(5)大力发展养老服务。大力推动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养老服务公益行动,全面提高养老服务质量。

(6)党建引领不断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一是依法开展社会组织审批登记。二是进一步清理规范社会组织,严格社会组织年检,大力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加强社会组织党的组织覆盖和党建工作覆盖。三是率先试点建立县城区社会组织党建联盟,创新党组织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群众新格局,社会组织党组织在各社会组织中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引领功能进一步提升。

(7)慈善促进和社会工作打开新局面。一是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大福利彩票理念宗旨、游戏规则、中奖喜讯的宣传力度,拓展销售渠道,福彩市场不断规范。加强全县25个福彩投注站点系统提升改造及销售宣传。二是认真做好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团体注册登记工作。

(8)以“蜻蛉模范机关”建设为抓手大力加强民政能力建设。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推动民政“六个年”和“十个一”警示教育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二是认真执行党组议事规则,贯彻“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是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为抓手,成立大姚县民政局“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大比拼工作目标推进研判、预警、应策、推动、问效落实机制,考核结果将中共大姚县委员会政府绩效考核同步奖惩挂钩,激发全局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激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大姚县民政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大姚县民政局现有内设机构11个,包括: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和地名区划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养老服务股5个职能股室;大姚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大姚县救助管理站(大姚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大姚县福利院(大姚县儿童福利院)、大姚县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中心、大姚县中心敬老院、大姚县殡葬管理所(大姚县殡仪馆)。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民政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民政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05387036.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387036.9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1848532.52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财政资金紧张,一些工程项目资金未下达;同时各种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严格按照符合条件才纳入,缩减了一些不符合条件人群,相应下达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民政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12928615.42元。其中:基本支出6823555.96元,占总支出的6.1%;项目支出106105059.46元,占总支出的93.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本年支出减少23657720.99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一些工程款未下达,就无法拨付,同时各种困难群众救助人数减少,发放的民生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23555.9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44541.12,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新招考2名事业人员,选调2名,相应的人员工资增加,同时同时由于殡葬改革,接运遗体次数增多,殡仪馆人员报销的差旅费也增多,殡葬宣传相关费用增多,殡仪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多。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004432.53元,占基本支出的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19123.43元,占基本支出的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6105059.4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602262.11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财政资金紧张,很多工程项目无钱拨付,同时各种困难群众人员精准识别,不符合条件的全部剔除,减少了一部分困难人员救助资金的发放。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639901.6元,主要用于发放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高龄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民生资金,同时用于拨付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中心、骨灰堂等工程项目的资金以及民政协理员、殡仪馆聘用人员工资的发放。2、其他支出2465157.86元,主要用于支付敬老院消防设施的改造、孤儿助学、高龄补助、困难群体火化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民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463457.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与上年对比减少24258485.35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分析由于财政资金紧张,很多工程项目无钱拨付,同时各种困难群众人员精准识别,不符合条件的全部剔除,减少了一部分困难人员救助资金的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9811256.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4%,主要用于用于发放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高龄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民生资金,同时用于拨付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中心、骨灰堂等工程项目的资金以及民政协理员、殡仪馆聘用人员工资的发放。

2.卫生健康(类)支出359271.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单位正式人员的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3.住房保障(类)支出2929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民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800元,支出决算为23752.67元,完成预算的9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473.67元,完成预算的9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279元,完成预算的99.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8119.83元,下降25.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486.23元,下降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366元,增长71.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比例较大,公务接待费由于支付上年度职工垫付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大,但增大金额小于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的金额,所以2021年民政局“三公”经费总体呈下降趋势。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473.67元,占35.67%;公务接待费支出15279元,占64.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473.6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473.6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困难群众、实地查看相关项目工程进度等相关工作、日常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279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27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上级部门工作检查、工作调研、招商引资相关工作、乡镇到单位办理相关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民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9123.4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94126.57元,主要原因分析局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和审核各种经费的支出规范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姚县民政局资产总额31377000.36元,其中,流动资产17578845.83元,固定资产13798154.5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933087.5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133973.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1377000.36

17578845.83

13798154.53

11040211.24

278888.52

2479054.7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816.4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816.4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财政拨款:反映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

4. 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 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600331401111


附件:大姚县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1020111329999.xls  15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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