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严格贯彻落实省、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等社会救助政策,强化困难群体和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保障,持续加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力度,确保困难群体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2022年12月全县纳入城乡低保8656户16359人,发放城乡低保金4688903元,具体发放情况如下:
(一)发放城市低保金953户1544人。其中:A类1人,B类134人,C类149人,D类1260人,发放城市低保金合计742038元。
(二)发放农村低保金7703户14815人。其中:A类2104人,B类6099人,C类6576人,发放农村低保金合计394686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