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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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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民政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十届二次会议第056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07-/2023-0831006 公文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发文机构:大姚县民政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31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民政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十届二次会议第056号提案的答复

李国新委员:

您在政协大姚县十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禁止在交通沿线抛撒冥币纸钱的提案》(056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已转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对您所提的提案办理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案中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并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加以整治落实。一是2023年5月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市容市貌管理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县殡葬改革工作实际,在充分征求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在全县道路沿线等公共场所开展禁止抛撒冥币纸钱等殡葬行为治理工作的方案》。方案从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组织机构、工作任务、工作机制和工作步骤、工作要求等五个方面对在全县道路沿线等公共场所开展禁止抛撒冥币纸钱等殡葬行为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乡镇以及县级各职能部门在治理工作中的职能职责,对治理工作的时限及工作要求作了具体明确;二是发布了《关于禁止在道路沿线等公共场所抛撒冥币纸钱的公告》,对在交通沿线抛撒冥币纸钱的不文明行为开展查处。根据治理工作方案,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等六家职能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禁止在道路沿线等公共场所抛撒冥币纸钱的公告》,对在道路沿线等公共场所抛撒冥币纸钱的不文明殡葬行为进行治理,对道路沿线等公共场所抛撒纸钱的陋习开展举报和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查处;三是加大对方案和公告的宣传力度,扩大政策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各乡镇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关于在全县道路沿线等公共场所开展禁止抛撒冥币纸钱等殡葬行为治理工作的方案》《关于禁止在道路沿线等公共场所抛撒冥币纸钱的公告》的学习宣传力度,把方案和公告作为当前殡葬政策宣传的重要内容,通过干部职工会议、大喇叭小广播、电子显示屏、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将宣传工作开展到了村、社区和小组,并在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公墓等场所醒目位置粘贴;四是对丧属开展在全县道路沿线等公共场所禁止抛撒冥币纸钱的告知劝导。县殡仪馆遗体接运工作人员对丧属开展禁止抛撒冥币纸钱的政策宣传告知,对丧属在送葬过程中抛撒冥币纸钱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

通过治理,在道路沿线等公共场所抛撒冥币纸钱的不文明殡葬行为越来越少,治理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下一步,县殡葬管理所将进一步加大殡葬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强对丧属的教育与引导,对送葬沿途抛撒冥币纸钱的行为进行认真核实,及时联合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等职能部门进行查处,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办法和措施,形成长效机制,为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敬贡献民政力量。

恳请您多提宝贵意见,并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县殡葬改革工作。

大姚县民政局

2023年5月31日

联系人:王贵荣 联系电话:0878—621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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