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推进16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之一的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更好地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线索,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二、征集范围
(一)应保未保方面:
1.未按规定将符合低保审核确认政策条件,应保未保的问题;
2.未按规定将符合特困供养认定政策条件,应养未养的问题;
3.未按规定将符合临时救助申请政策条件,应救未救的问题;
(二)资金保障方面:
1.社会救助对象用于领取救助金的卡折未经备案被代管代持的问题;
2.社会救助资金未按时足额发放到位的问题;
3.社会救助资金未通过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平台规范发放的问题。
(三)社会救助领域作风方面:
1.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不到位,应退尽退不及时的问题;
2.未经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集体研究、公示公开等程序,直接纳入社会救助范畴的问题;
3.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村(社区)干部及近亲属办理低保未备案的问题;
4.存在优亲厚友,将不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的问题;
5.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存在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的问题。
(四)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三、不予受理范围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反映内容不属于民政社会救助服务职能范围的;
2.没有明确的反映对象或者诉求的;
3.正在或者已经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
4.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
四、监督反映须知
(一)反映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五、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一)来信、来访地址:大姚县金碧镇咪依噜大街50号;
(二)反映电话:0878-6223961(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三)举报邮箱:2298427807@qq.com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馈问题,积极提供线索,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受理查处,并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大姚县民政局
2025年4月3日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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