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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民政局关于公开征集全县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线索的公告

索 引 号:dyx007-/2025-0730002 公文目录:相关政策 发文机构:大姚县民政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3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民政局关于公开征集全县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推进16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之一的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更好地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线索,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二、征集范围

(一)应保未保方面:

1.未按规定将符合低保审核确认政策条件,应保未保的问题;

2.未按规定将符合特困供养认定政策条件,应养未养的问题;

3.未按规定将符合临时救助申请政策条件,应救未救的问题;

(二)资金保障方面:

1.社会救助对象用于领取救助金的卡折未经备案被代管代持的问题;

2.社会救助资金未按时足额发放到位的问题;

3.社会救助资金未通过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平台规范发放的问题。

(三)社会救助领域作风方面:

1.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不到位,应退尽退不及时的问题;

2.未经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集体研究、公示公开等程序,直接纳入社会救助范畴的问题;

3.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村(社区)干部及近亲属办理低保未备案的问题;

4.存在优亲厚友,将不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的问题;

5.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存在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的问题。

(四)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三、不予受理范围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反映内容不属于民政社会救助服务职能范围的;

2.没有明确的反映对象或者诉求的;

3.正在或者已经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

4.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

四、监督反映须知

(一)反映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五、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一)来信、来访地址:大姚县金碧镇咪依噜大街50号;

(二)反映电话:0878-6223961(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三)举报邮箱:2298427807@qq.com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馈问题,积极提供线索,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受理查处,并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县民政局              

                       2025年4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