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大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大姚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补充)实施方案

索 引 号:dyx009-/2022-1208002 公文目录:涉农补贴 发文机构:大姚县财政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30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补充)实施方案 成文日期:2021年11月30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6〕20号)、《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16〕65号)、《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推行财政涉农资金州级源头整合支持贫困县脱贫攻坚的意见》(楚财农〔2018〕145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激发内生动力;围绕突出问题,以巩固脱贫不返贫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向导,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使用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基本原则

按照整合项目、聚集资金、集中连片、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思路,以脱贫发展项目、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为载体,打破行业界限和部门分割,积极开展涉农资金整合,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建立涉农资金整合合理、安排科学、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管理新机制。

(一)整合涉农资金基本要求。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规划来安排整合资金。根据《大姚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大政办发〔2020〕19号)相关规定,资金安排由县人民政府讨论审定。

(二)坚持提前下达指标原则。先分配指标,根据涉农资金整合管理办法,资金下达到县后,县财政局根据县人民政府批复的项目实施计划或方案及时拨付项目资金。以乡镇、村为项目实施主体的,资金拨付到乡镇;以县级部门为实施主体的,资金拨付到县级部门。

(三)坚持产业发展优先原则。根据省、州财政和扶贫部门的指导意见,整合的资金60%以上用于产业发展项目,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优化农业产业、生产、经营体系为重点,以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和壮大新产业新业态为载体,紧紧围绕“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努力打造一批产业链条全、示范带动强的现代化农业产业园,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农户开展经营合作,促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发展“一村一品”,带动农民增收。

(四)先建后补原则。以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为导向,以项目单位实施为主体,确保资金投入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需求相匹配,统筹衔接乡村振兴,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项目、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为载体,打破行业界限和部门分割,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五)坚持实事求是、注重绩效的原则。按照政府统筹整合、部门和乡镇具体实施的模式,根据各级财政资金规模,每年确定建设资金额度,量力而行,积极稳妥推进。严格规范管理,按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高标准、严要求、高效率管理使用好统筹整合的涉农资金。

三、统筹整合范围

(一)渠道不变。脱贫攻坚期内,对中央和省州财政安排的相关涉农资金,除个别有特定用途不宜统筹的资金外,全部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省、州相关部门仍按照原渠道下达到县级财政,由县人民政府统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统筹审批。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中央及省、州财政安排到我县的涉农资金,资金项目由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围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规划集中统筹审批。县级相关部门不限定资金的具体用途,不得干扰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三)精准使用。县扶贫办结合我县实际,编制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规划,做好与上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规划的衔接,以规划引领投入,着力增强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四)纳入整合范围的涉农资金按原渠道下达到县财政后,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规划统筹安排使用。统筹整合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按照中央、省、州各级各类资金详细记录预算指标来源,县财政局根据方案调整预算下达给实际使用单位,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如实反映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五)提高效益。县财政局围绕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相关要求抓好整合资金管理,切实发挥财政扶贫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带动作用,规范高效使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并承担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资金的主体责任。

四、整合资金规模调整情况

(一)计划整合情况:2020年我县计划整合各级财政涉农资金10742.0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697.02万元、省级资金45万元。

1.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62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626万元。

2.整合其他部门涉农资金7116.0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071.02万元、省级资金45万元。

具体项目类别:

1.农村基础设施。切实解决出行难、饮水难等情况,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2.农业生产发展。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优化农业产业、生产、经营体系为重点,以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和壮大新产业新业态为载体,支持产业发展,增强贫困户造血功能,促进增收致富。

3.其他。以上内容为2021年计划整合方案,年度执行中根据实际情况中期和年终进行调整。

(二)年终实际整合情况:年终我县实际整合涉农资金17050.3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579.24万元、省级资金2670.15万元,州级资金801万元。

1.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54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086万元、省级资金1660万元,州级资金801万元。

2.整合其他部门涉农资金8503.3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493.24万元、省级资金1010.15万元。

(三)年终调整情况:2021年实际整合17050.39元,比计划数10742.02万元增加6308.37万元。

1.年初计划整合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62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626万元。年终实际整合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54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086万元、省级资金1660万元,州级资金801万元。

2.年初计划整合其他部门涉农资金7116.0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071.02万元、省级资金45万元。年终实际整合其他部门涉农资金8503.3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493.24万元、省级资金1010.15万元。


附件:大姚县2021年涉农资金整合方案附件.xls  81K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