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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大姚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姚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财税发展战略、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县财政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政策,监督和管理预算执行,指导乡镇财政工作。
2.负责编制全口径全县和县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负责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职责。执行大姚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依法管理财政收支。编制全县和县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受大姚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姚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大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年度财政决算。编制县本级部门预算。负责全县经费支出政策和开支标准制定。负责审核批复县级预算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中央和省、州对大姚县的转移支付。
3.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政府规章草案及实施细则。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负责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按彩票管理政策、办法和规定管理彩票市场、彩票资金。承担国外贷(赠)款管理有关工作。
5.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和地方政府债券组织管理工作职责,指导和监督全县各级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6.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县本级预算单位账户开设的审批。贯彻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7.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
8.参与制定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政策和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贯彻执行财政支农涉农政策并负责相关资金管理。负责协调、督促、制导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9.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和投资评审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投资评审体系,组织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发布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年度预算绩效报告。依法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处理财政违纪违规行为。
10.依法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承担全县会计人员管理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会计人才和财政系统干部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化建设和财政信息宣传工作。
11.拟定促进大姚县金融业务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提出服务和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引导和鼓励驻大姚金融机构加大服务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组织开展政府与驻大姚金融机构的合作,负责县人民政府与中国人民银行大姚县支行和楚雄银保监分局大姚办事处的联系沟通工作,配合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能。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金融秩序,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稳定。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工作。推进投融资平台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协调投融资主体开展业务工作。推进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发展。
12.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配套办法,按照规定管理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办法。监缴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按照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13.代表大姚县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大姚县人民政府以资源性资产、资金投向企业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所监管县属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制度,措施。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指导、监督乡镇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对所监管企业的纪检监察职能。
14.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以政领财,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一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抓督促、支委班子和股室长具体抓的党建工作格局,层层传导压力,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二是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坚持每季度研究一次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分析党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研究解决办法,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财政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制定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形成清单制管理,做到每月有主题,件件抓落实。三是强化理论武装,不断筑牢思想根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工作安排,以及县委具体要求,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利用党组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智慧党建+N”,开展不同层次、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全员学习活动。截至目前,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7次,召开党组会议13次。四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层层签订《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及时排查廉政风险岗位36个和廉政风险点51个,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制度有效落实。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党员干部谈心谈话4次,集体廉政提醒谈话3次,廉政提醒谈话102人次,纠治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让日常监督常严、常在、常态,遵章守纪意识进一步增强。开展廉洁家访1轮次,做到了50名干部职工全覆盖。
2.狠抓财政收支管理,主要指标有序完成。2022年以来,财税部门严格落实经济运行“五个主题”制度,坚持“稳”字当头,细化分解税收目标任务,强化税源财源分析,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税收监控,大力挖掘增收潜力,压实征收征管责任,加强库款保障和资金调度,收支任务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截至2022年10月底,全县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408万元,为预算数52,288万元的83%,同比减收2,777万元,下降6%,其中:税收收入26,1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0.1%,同比增收6,665万元,增长34.3%;非税收入17,3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9.9%,同比减收9,442万元,下降35.3%。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6,532万元,完成预算数251,456万元的86.1%,同比减支3,636万元,下降1.7%。
3.优化支出结构,重点领域支出得到保证。今年以来,由于收入增量不足,支出需求旺盛,县财政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勤俭节办一切事业,在预算执行中,加强预算管理,坚持有保有压、有促有控,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整合财政资金,确保事关民生民本的支出需要。1-10月,民生支出完成177,4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的82%。一是认真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1-10月,农林水支出完成47,610万元,同比增长61.6%。二是支持教育重点工程和教育保障支出。1-10月,完成教育支出43,823万元,同比增长12.5%,保障了全县义务教育薄改、困难学生补助、师生公用经费、农村学生营养餐、两免一补”配套、乡村教师岗位补助等资金需求。三是加大对社会保障事业的扶持力度。积极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配套改革,全面构建公共财政体系,及时拨付社会保障资金,确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就业再就业、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等资金及时足额到位,1-10月,完成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688万元,同比增长18.4%,完成卫生健康支出25,993万元,同比下降4.1%。四是全面落实“三保”政策支出需求。严格按照“三保”优先的原则安排支出,全力以赴落实县级“三保”责任,2022年至今,我县基本民生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工资按时发放,县乡机构正常运转。
4.强化涉农整合,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围绕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的相关要求,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优化农业产业、生产、经营体系为重点,积极抓好涉农资金整合和管理使用,整合涉农资金主要用于扶贫产业发展和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截至目前整合2022年各级财政涉农资金15,039.56万元,其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950万元,整合其他部门涉农资金6,089.56万元。大力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下达农村厕所革命资金1,790.96万元,支持全县12个乡镇自然村公厕改建和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3020座。通过近年的持续投入,实现了行政村公厕全覆盖和农村户厕70%以上。
5.积极争取资金,助力重点项目建设。一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截至目前,全县向上争取一般公共预算补助资金185,586.42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12,500万元的87.3%,比上年同期165,629.45万元增加19,956.97万元,增长12.05%。二是做好2022年专债项目申报管理工作。2022年组织各部门申报专项债券项目19个,总投资73.27亿元,专项债券资金总需求30.22亿元。通过省发改委审核锁定项目11个,项目总投资46.41亿元,拟申请专项债券资金额度20.77亿元。目前,发行专项债券项目3个5.44亿元,分别是大姚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4亿元、大姚县大中型汽车检测与维修中心项目1亿元、大姚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二期0.44亿元。三是抓实抓债项目储备工作。截至目前,各部门共储备申报2023年专项债券并录入发改项目库项目36个,总投资465.4亿元,申请专项债券额度143.4亿元,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四是积极扩大有效投资,2022年县本级安排项目前期经费1,521.33万元。
6.完善资产管理,推进县属国有企业改革。一是开展资产清查。及时出台《大姚县配置整合行政事业单位资源资产支持做强做大国有企业实施方案》、《大姚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事项权利责任清单》、《大姚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委员会国资监管负面清单》,成立县级配置整合行政事业单位资源资产支持国有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出租闲置非公益性国有资产配置整合工作的组织实施。二是分类分步推进资产处置工作。完成了大姚县润姚供水服务有限公司、大姚县蜻蛉自来水厂、大姚县殡仪馆等3宗资产处置。三是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制定印发《大姚县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加强对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指导。制定《合作框架协议》和《国有股权划转协议》,积极推进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股权划转楚雄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目前已完成《合作框架协议》和《国有股权划转协议》的签订。
7.优化金融服务,防范化解风险。一是推动金融业健康发展。制定印发《大姚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评价激励方案(试行)》,充分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金融业支持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促使全县金融规模稳步提升。截至2022年9月末,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11.37亿元,比年初增长10.08%;各项贷款余额86.66亿元,比年初增长15.39%;存贷款余额合计198.03亿元,存贷款现价增速14.98%,存贷比77.82%,同比增加6.1%。二是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进一步发挥协调、服务和监督的职能作用,1-10月,开展对3家小贷金融机构开展风险排查提示11次,规范放贷经营管理,防范金融风险。多方协调配合,会同相关行业部门、人行、各金融机构等部门开展金融知识、防范非法集资和养老诈骗宣传,努力强化金融风险防范。三是持续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压实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责任,深入开展金融放贷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及时跟踪掌握因“日日昌”“农金宝”等非法集资平台利益受损群众动向,做好思想稳控,防止聚集性上访和越级上访。
8.严格债务管控,加强风险防范。调整充实债务管理委员会人员力量,完善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债务管理办法、债务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防范风险方案等配套文件,积极研判潜在风险隐患,研究制定处置预案和应对措施,实行债务变动、到期情况动态监测,全力筹措资金按时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坚决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本年1-10月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偿还到期政府债务57,008.03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股、预算股、债务管理股、国库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经济建设股、农业农村股、社会保障股、会计股、监督检查股、政府采购管理股、涉外金融股、绩效管理股、非税收入管理股、金融管理股、国有资产管理股、大姚县会计服务中心、大姚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和机关党建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姚县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大姚县财政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财政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财政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4,668,154.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68,154.5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776,650.50元,增长23.3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76,650.50元,增长23.3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一是2022年2月份调整基本工资,基本工资财政拨款增加;二是2022年机构改革划转入3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社保费用增加。三是善治乡村建设项目前期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财政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3,288,111.15元。其中:基本支出11,001,813.37元,占总支出的82.79%;项目支出2,286,297.78元,占总支出的17.2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74,250.00元,增长9.6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21,186.55元,增长13.65%;项目支出减少146,936.55元,下降6.0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一是2022年2月份调整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支出增加;二是2023年机构改革划转入3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社保费用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001,813.3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120,830.88元,占基本支出的91.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80,982.49元,占基本支出的8.0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86,297.7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1.2021年度全县决算汇审会议费25,280.00元,2.西藏南十字星专项债券咨询服务费1,500,000.00元,3.绩效目标评价审计费133,000.00元,4.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业务培训费10,667.00元,5.大姚县第四批国有资产处置评估费33,279.45元,6.公务用车维修费48,513.00元,7.2021年度PPP综合信息平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据更新咨询服务费24,600.00元,8.2021年度政府综合财报编报培训费11,805.00元,9.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运维服务费4,000.00元,10.人行国库前置系统运维服务费5,500.00元,11.政府采购管理系统运维服务费16,000.00元,12.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费80,000.00元,13.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暨财政业务培训费用20,528.00元,14.2022年度预算单位会计核算系统运维服务费50,000.00元,15.预算管理一体化运维服务费35,000.00元,16.善治乡村材料费57,175.00元,17.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支出费用14,850.00元,18.专网服务费64,800.00元,19.票据管理软件服务费3,400.00元,20.项目申报、财政资金检查等支出差旅费78,842.00元,21.党史学习书费9,800.33元,22.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材料费31,500.00元,23.2023年党报党刊征订费27,758.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财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82,750.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6%。与上年相比增加1,336,427.31元,增长11.19%,主要原因是:一是2022年2月份调整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支出增加;二是2022年机构改革划转入3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社保费用增加;三是支付专项债券项目包装费;四是支付绩效目标评价审计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682,442.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4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的办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46,909.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统筹外养老金支出、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和退休人员记实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48,175.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77,104.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8%。主要用于开展乡村振兴资金督导检查和涉农项目资金检查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28,11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3,500.00元,支出决算为121,552.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5,058.8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8.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494.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1.8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6,49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财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3,500.00元,支出决算为121,552.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5,058.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49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压缩陪餐人员,节约了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5,974.73元,增长118.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0,878.73元,增长178.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096.00元,增长23.8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已购置使用16年,行驶里程超60万公里,2022年两次在高速公路上熄火,大修两次,支付维修费用7万多元,导致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2022年因申报建设善治乡村项目,多次接待外地到我县学习考察项目人员,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乡村振兴资金、专项债券资金、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等专项资金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4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乡村振兴资金、专项债券资金、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等专项资金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接待外地到我县学习考察善治乡村项目人员。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财政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0,982.49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2,513.70元,增长29.85%,具体支出明细是:办公费178,734.57元,印刷费8,951.74元,咨询费10,000.00元,水费21,798.75元,电费13,901.87元,邮电费5,342.94元,差旅费21,484.00元,维修(护)费4,000.00元,租赁费36,000.00元,会议费34,044.00元,培训费9,114.00元,公务接待费24,810.00元,劳务费16,309.65元,委托业务费42,000.00元,缴工会经费52,636.00元,福利费54,541.1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35.87元,车改补贴和租车费用327,178.00元,主要原因是:我局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选派出3名驻村队员,按驻村队员管理规定根据考勤每人每天补助生活费50.00元,按规定拨付驻村队员工作经费20,000.00元;因公务用车购置年限长,维修费用支出增加,我局2022年虽大力压缩了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但因发放驻村队员生活补助、维修公务用车,支付法律顾问费,国有资产评估费等费用,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水电费、印刷费、办公费等维持机构运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姚县财政局资产总额19,441,670.88元,其中,流动资产3,156,319.62元,固定资产16,279,351.2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64,716.8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72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大姚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2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2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22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4.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5.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大姚县财政局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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