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大会计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整顿会计秩序,维护财经纪律,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现将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检查对象公示如下:
一、列入检查单位
大姚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二)《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
(三)《企业会计准则》;
(四)《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五)《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
(六)《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
三、重点检查内容
重点关注单位2024年度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收入确认、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商誉、会计估计等方面,严厉查处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同时,关注是否有代理记账机构参与上述相关违法行为。
(一)是否依法设立会计账簿、是否有账外账。
(二)是否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三)企业会计核算方法是否正确,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会计政策是否前后一致。
(四)会计凭证是否合法、账账、账证、账表是否一致。
(五)资产是否真实。货币资金、存货是否按规定实施盘点,盘点方法是否正确,有无账实不符的情况;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其他应付款等往来结算事项是否清晰、真实;固定资产折旧、递延资产摊销是否符合国家统一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负债是否真实。是否有对外担保事项,对外债权、债务纠纷情况。
(七)产品成本的结转是否符合财务会计制度,有无虚列成本费用或少列、不列成本费用。
(八)收入是否正确核算,各项其他收入及主营业务收入等是否入账,有无虚增收入或隐匿收入的情况。
(九)对外投资收益或损失情况对企业的影响程度,对外投资是否及时记账,对外投资是否按规定正确核算入账。
(十)有无违规担保、未决诉讼的情况。
(十一)纳税调整是否真实,是否严格执行税收政策,有无偷逃税收的问题。
(十二)是否按审计意见调整或重新编制企业年度会计报表。
(十三)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内部巡查、内部考核“四内一体”等相关情况,特别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
四、公示期限和联系方式
公示期7天,2025年7月7日至7月13日。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878-6221048
大姚县财政局
2025年7月7日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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