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失业保险待遇申领
二、实施依据:《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
三、对象范围:大姚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国家机关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工人的失业保险业务经办。
四、业务流程
五、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和办事窗口: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失业保险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申请材料
失业保险经办申请材料目录
事项名称 |
所需材料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电子文件 |
份数 |
失业保险金待遇发放 |
①身份证;②就业创业证(已持证的);③一张一寸证件照片;④本人农村商业银行卡(存折);⑤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解除合同证明书,或其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⑥个体工商户停业的营业执照注销证明。 |
原件 |
纸质 |
1 |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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