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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 引 号:dyx010-/2024-0218001 公文目录:乡镇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文机构:大姚县人社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18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2600331600000

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执行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接续办法,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牵头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执行吸引留学人员来县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贯彻执行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9.组织实施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县委、县人民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承担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丧葬费抚恤金核定工作。

13.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工资福利与劳动关系管理股、基金监督股、社会保险管理股、人力资源开发与职业能力建设股、大姚县社会保险中心、大姚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大姚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大姚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姚县劳动保障服务和信息化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力以赴稳就业保就业,力争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一是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7条措施的通知》《云南省进一步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20条措施》《楚雄州稳就业保就业十八条措施》等稳就业保就业政策措施,确保全县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力争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二是围绕提质增效目标,在稳住现有就业规模的基础上,持续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确保实现“三个不低于”目标,同时提高省外、省内州外转移就业占比,增加务工收入。持续做好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农民工、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和就业帮扶工作,力争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城镇失业人员就业人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不低于上年水平;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率、就业率不低于上年水平;脱贫人口和三类监测对象持续稳定就业增收。三是开展好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其他群体就业创业培训,注重培训实效,切实提高我县各类劳动者特别是脱贫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帮助各类劳动者提升技能稳定增收。四是围绕楚雄州全面推进幸福里社区建设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专项行动目标,突出提高劳动力组织化程度这个关键,学习和借鉴“幸福里”社区就近就地就业新模式,紧扣产业特点整合资本、盘活资源建设1个“幸福里”务工社区。

2.精准扩面优结构防风险,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常态化实施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增效。围绕以下目标要求稳步提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缴率和缴费水平,鼓励引导城乡居民按较高档次缴费:锚定到2025年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并保持持续稳定;确立“有2名市场化稳定就业(或有相当收入水平)劳动力的家庭至少1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即“一户一职保”工作目标;落实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三险协同扩面以及低保、特困、农村脱贫人口等缴费困难群体100%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目标要求。二是持续化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实实在在抓好“深化整改阶段”和“强基固本阶段”工作,持续深入清理社保基金管理问题存量,遏制问题增量,实现“四个提升”。聚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险全领域数据质量问题开展好社会保险数据治理工作,落实社会保险数据安全责任。持续抓好社保领域民生资金专项整治、就业补助资金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等工作,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3.落实政策引人才聚活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州委新时代人才工作“1+3+N”系列政策,抓好“两支人才队伍”建设。以“国贴”“省突”“省贴”推荐申报为抓手,不断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以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大柔性引才力度。以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和“紧缺人才”招聘为抓手,不断促进乡村人才振兴。以技工院校、企业职工培训中心、专业培训机构等为依托,不断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二是持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将人才引回来和留下来,助力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发展。依托民族医药大健康产业技能人才培训项目,培养一批技能型产业人才;依托农民工返乡创业计划,培养一批善经营精管理、有现代经济头脑和创业精神的人才队伍;依托新型学徒制培养计划,聚焦产业发展培训一批精准化、高层次、能工巧匠型的产业工人队伍。

4.根治欠薪促和谐保稳定,为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奠牢基础。一是继续压实根治欠薪主体责任,按照乡镇人民政府职责清单、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职责清单、建设单位职责清单、施工总承包单位法定职责清单、分包单位法定职责清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清单“六个职责清单”要求,切实履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定责任。二是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维权信息现场公示制度、人工费与工程款分账拨付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制度、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按月足额编制工资表制度等“六制一金一表”制度,做实做细具体性工作,同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重大典型欠薪案件落实领导包案和挂牌督办,坚决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三是以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稳薪行动”,紧盯“安薪行动”剩余未清偿欠薪问题,全力推进清偿化解;聚焦政府和国企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欠薪问题,全面摸底排查、及时妥善化解,维护好农民工合法劳动报酬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四是持续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恶性极端事件和有负面影响的网络舆情事件”工作底线,确保全县劳动关系领域安全稳定。五是在全县各类企业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对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企业、工业园区进行命名、颁发铭牌、向社会公布名单,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让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基本形成。六是全面落实好《云南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协调联动十项机制》,依法处理根治欠薪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凝聚和提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合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49人。在职实有5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6839799.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839799.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9603616.00元,增长113.74%,主要原因是:

1.在职人员增加,且人员经费标准提高,部门公用经费增加27400.00元;

2.在职人员增加,工资调整、缴费基数提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增加658139.00元;

3.单位8.13退休人员死亡,退休生活补助减少28505.00元;

4.三支一扶人员增加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增加支出86680.00元;

5.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不再纳入预算,西部志愿者补助减少10000.00元;

6.本年由本单位编制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做实资金预算,职业年金做实资金增加16559568.00元;

7.遗属补助标准提高,遗属补助增加5400.00元;

8.国有改制企业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提高,补贴资金增加1500000.00元;

9.新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县级配套资金700000.00元;

10.由于人员变动,破产国企职工遗留问题经费减少68418.00元;

11.增加工资福利决策支持系统运行维护经费35000.00元;

12.享受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金人员增加,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金增加358400.00元;

13.新增企业退休人员8.13补助29952.00元;

14.新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县级公开选调考试经费50000.00元;

15.减少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30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6839799.00元,其中:本年收入36839799.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839799.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9603616.00元,增长113.74%,主要原因是:

1.在职人员增加,且人员经费标准提高,部门公用经费增加27400.00元;

2.在职人员增加,工资调整、缴费基数提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增加658139.00元;

3.单位8.13退休人员死亡,退休生活补助减少28505.00元;

4.三支一扶人员增加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增加支出86680.00元;

5.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不再纳入预算,西部志愿者补助减少10000.00元;

6.本年由本单位编制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做实资金预算,职业年金做实资金增加16559568.00元;

7.遗属补助标准提高,遗属补助增加5400.00元;

8.国有改制企业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提高,补贴资金增加1500000.00元;

9.新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县级配套资金700000.00元;

10.由于人员变动,破产国企职工遗留问题经费减少68418.00元;

11.增加工资福利决策支持系统运行维护经费35000.00元;

12.享受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金人员增加,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金增加358400.00元;

13.新增企业退休人员8.13补助29952.00元;

14.新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县级公开选调考试经费50000.00元;

15.减少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300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6839799.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6839799.00元,其中:基本支出27622498.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293282.00元,增长167.42%,增加原因是:

1.在职人员增加,且人员经费标准提高,部门公用经费增加27400.00元;

2.在职人员增加,工资调整、缴费基数提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增加658139.00元;

3.单位8.13退休人员死亡,退休生活补助减少28505.00元;

4.三支一扶人员增加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增加支出86680.00元;

5.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不再纳入预算,西部志愿者补助减少10000.00元;

6.本年由本单位编制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做实资金预算,职业年金做实资金增加16559568.00元;

项目支出9217301.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10334.00元,增长33.45%,主要原因是:

1.遗属补助标准提高,遗属补助增加5400.00元;

2.国有改制企业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提高,补贴资金增加1500000.00元;

3.新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县级配套资金700000.00元;

4.由于人员变动,破产国企职工遗留问题经费减少68418.00元;

5.增加工资福利决策支持系统运行维护经费35000.00元;

6.享受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金人员增加,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金增加358400.00元;

7.新增企业退休人员8.13补助29952.00元;

8.新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县级公开选调考试经费50000.00元;

9.减少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300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782313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职工工资、奖金、津补贴及单位日常机构运行开支。

2.20801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69680.00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人员支出、工资福利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及公开选调考试考务费支出。

3.20801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479952.00元,主要用于发放企业退休人员8.13生活补助及计划生育奖励资金。

4.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06789.00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人员艰边津贴发放及五险一金缴纳。

5.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05267.0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单位部分养老保险费。

6.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630000.00元,主要用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做实。

7.20806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企业改革补助-企业关闭破产补助864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大姚县砖厂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8.20807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社会保险补贴6500000.00元,主要用于国有改制企业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9.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396516.00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职工遗属补助及企业退休人员新增遗属补助。

10.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40096.0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行政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费。

11.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11296.0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事业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费。

12.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74708.0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13.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0890.0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工伤保险费及事业人员单位部分失业保险费。

14.2130804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700000.00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

15.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52835.0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5000.00元,较上年减少7000.00元,下降16.6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元。

(二)公务接待费

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0元,较上年减少7000.00元,下降25.9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2批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上级相关部门对我县就业、社会保障、劳动监察等工作调研、检查及劳务协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均为15000.0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原县属改制企业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补助资金6500000.00元: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州委州人民政府做好新形势下原国有改制企业有关工作的意见》(大发〔2012〕14号)精神,努力为原国有改制企业人员排忧解难,支持帮扶从事灵活就业的原国有改制企业人员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对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当年最低缴费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2.企业退休人员计划生育奖励资金1450000.00元: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划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云财社〔2015〕12号)文件精神,对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发5%基本养老金。

3.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县级配套资金700000.00元:《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新旧政策过渡期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楚财金〔2017〕23号),为符合条件的个人、小微企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持,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

4.企业退休人员新增遗属生活补助资金358116.00元:根据《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企业改制后新增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的通知》(楚政发〔2004〕95号)要求,给予企业改制后新增遗属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县级公开选调考试经费50000.00元: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事考试考务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162号)要求,确保公开选调工作顺利开展,为县级部门选调积极上进、踏实肯干的年轻干部。

7.大姚县物资公司退休人员待遇补差资金47193.00元:根据《大姚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协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楚雄州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大姚县物资公司整体转让资产安置职工张如良、秦家福2人员进行待遇补差。

8.工资福利决策支持系统运行维护经费35000.00元。确保全县117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人员入职、调动、职务变动等全部纳入工资福利信息系统审核、管理,提高人事管理效率。

9.企业退休人员8.13人员生活补助资金29952.00元: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局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老通〔2021〕5号文件精神,及时、足额发放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部分退休干部特殊困难补助;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局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老通〔2022〕29号文件精神。及时、足额发放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部分退休干部生活补助。

10.单位职工遗属补助38400.00元:《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127号),《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姚县财政局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供养遗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大人社发〔2023〕5号)要求,按时足额对单位遗属发放遗属补助。

11.大姚县砖厂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资金8640.00元:根据《大姚县人事劳动局 大姚县工业管理局关于对县砖厂和退休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决定》(大人劳发〔1997〕09号 大工发〔1997〕3号),为原砖厂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助,妥善解决县砖厂退休职工的供养问题。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6.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

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具体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8974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60元,增长0.24%,增加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标准提高(2023年人员经费标准3610.00元/人,2024年人员经费标准4000.00元/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3523871.61元,其中,流动资产6311175.63元,固定资产7212695.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71173.2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1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监督索引号53232600331600111


附件: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表20240218100443075.xls  14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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