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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代表第25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11-/2023-1008003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机构: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08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代表第25号建议的答复

余金华代表:

您在大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乡镇建设用地指标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首先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落实相关人员专项进行调研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您提到的“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日益增大,各类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都需要以土地作为支撑,乡镇没有建设用地指标,划定的开发边界,也仅是现有建成区范围且与村庄发展预期相悖,农村建设用地减量供应,土地供需矛盾异常突出,导致部分项目不能正常推进,农户违法用地行为屡禁不止。”的情况和问题确实普遍存在,近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州自然资源规划局的坚强领导下,也积极作了一些探索,开展了一些具体的工作,比如:一是深入推进“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纵深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利用3年时间实现县域村庄规划全覆盖。自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开展以来,要求各乡镇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在编制的过程中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切实增强规划的实施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持续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逐步提升综合执法巡查管理水平,加强宣传引导,做好“两违”图斑分类处置工作,切实压实管控责任,对违建“零容忍”,落实网格化管理职责积极创造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十四五”以来,全县共摸排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疑似图斑14853个,拆除农村乱占耕地建房11起,拆除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1249.6平方米。虽然开展了一些切实有效的工作,但从全县的大环境来看也只是冰山一角,与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还有很大差距。

其次,您建议:

一是结合乡镇发展实际,建议根据镇情村貌,适当放开乡镇级土地供应市场,在控制增量的基础上,盘活现有闲置土地资源,对污染小、耗能低、不破坏耕作层、不占用基本农田的项目给予用地政策倾斜,保障乡镇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目前,自然资源部正在楚雄州元谋县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全国试点,下步上级将根据试点经验逐步有序放开乡镇级乃至村级土地供应市场,逐步引导乡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同时,2020年以来,我县按照国家和省州统一安排部署,以国土“三调”和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底数,切实推进《大姚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规划已通过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州规委会专题审议,经多次修改完善,已形成规划成果。当前,对于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重要敏感因素的项目均纳入国土空间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和村庄规划发展边界予以保障用地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批准实施后,通过单独选址项目报件和村庄批次用地报批保障乡镇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是对于零散农村村民产业发展用地适当放宽用地审批手续,简化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程序和适用范围,支持鼓励发展家庭农场经济,解决山区乡镇产业发展瓶颈。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审批职能已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一级,可建议乡镇进一步改进和优化审批备案程序;涉及适用范围和备案中的疑难问题,我局将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深入向上级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汇报,争取更大支持。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同时,请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关注自然资源工作,为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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