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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11-/2023-1008007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机构: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08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

刘艳丽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解决2022年旱改水项目补偿资金40万元》的建议,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积极筹措资金。专题汇报了关于追加大姚县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管护经费和补充耕地三年攻坚行动项目经济林果及青苗补偿工作事宜,并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截至目前,2022年项目的青苗补偿和土地流转费,2022年、2023年度种植管护费已全部拨付至乡镇,督促各乡镇及时拨付资金至各农户,现已全部落实到位。二是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大姚县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种植管护交办工作。会议明确各有关乡镇负责落实2021年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管护的主体责任,州国投公司负责落实2022年项目管护主体责任,及时确定种植管护公司或单位,落实管护经费,做好项目验收扫尾工作。2022年实施项目已选定种植管护公司大姚苗稻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目前已栽种结束。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积极做好项目建设相关工作,提早谋划、提前组织,积极筹措资金,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入库工作,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希望您在下步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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