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自然资(不动产)示(2023)052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单位于2023年10月17日在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协议出让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号 |
532326101233GB00421 |
地块 坐落 |
大姚县县城东北片区金龙路 |
土地 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土地面积 |
167.32平方米 |
出让 年限 |
70年 |
成交价 (元) |
¥196935.64 |
受让单位 |
水自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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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 条件 |
1、按批准的出让土地用途使用;2、受让人在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符合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宗地规划、建设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按评审通过的金碧镇李湾村委会李湾五组安置用地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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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依人民法院执行事项办理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 |
二、公示期: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31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大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单位地址:大姚县政务服务中心(核桃交易市场18幢1楼)
联系电话:0878—6213191/6223393
联 系 人:施先生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17日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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