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大不动产公字第(2025)030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4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姚县金碧镇核桃交易市场18幢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楼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878-6213191 6213181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谭国菊 张云春 |
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
大姚县金碧镇仓街村委会谭坝村民小组 |
532326101222JC00050F00010001 |
土地:120.22㎡/房屋:293.9㎡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其余权利人: 谭筱晨 张兴瑞 谭明厚 |
公告单位:大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10日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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