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大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吴春繁)

索 引 号:dyx011-/2025-0701002 公文目录:不动产登记 发文机构: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1日 文  号: 标  题: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吴春繁)

 

编号:大不动产公字第(202506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7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姚县金碧镇核桃交易市场18幢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878-6213191            

拟登记不动产状况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吴家发

不动产权利类型

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坐落

大姚县城北片区政务中心北侧北辰书院

商品房购销合同

 商品房购销合同编号:BCSY-B5-2-102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吴春繁

 

登记机构:大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7月01日